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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贬值评估及功能性损耗估算

时间:2023-09-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次性功能贬值的估算 从理论上讲,同样的车辆,其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之差即该车辆的一次性功能贬值。根据上述资料,对被评估车辆的功能性损耗估算如下。从购车登记日起,至该车的评估基准日止,该车已使用年限为5年。

汽车贬值评估及功能性损耗估算

1.车辆实体性贬值估算

汽车的实体性贬值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损耗形成的贬值,也称为有形损耗或有形值,一般可以采取观察法、使用年限法和修复费用法等方法进行估算。

(1)观察法 也称成新率法。指汽车价格评估人员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对汽车实体各主要部件进行观察,并且使用仪器测量等方式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车辆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护、修理、大修理、改装情况和经济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从而判断被评估汽车的实体性贬值的一种方法,其数学公式表达为

Dp=

式中 Dp——车辆实体性贬值;

B——车辆重置成本

η——有形损耗率

(2)使用年限法 通过确定被评估汽车已使用年限与该车辆预期可使用年限的比率来确定汽车有形损耗。其计算公式表达为

Dp=(B-ZYG

式中 Y——已使用年限;

Z——残值,在汽车鉴定评估中,一般残值忽略不计;

G——规定使用年限。

(3)修复费用法 也叫功能补偿法。通过确定被评估汽车恢复原有的技术状态和功能所需要的费用补偿,来直接确定汽车的有形损耗。

2.功能性贬值估算

功能性贬值包含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

(1)一次性功能贬值的估算 从理论上讲,同样的车辆,其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之差即该车辆的一次性功能贬值。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计算某车辆的复原重置成本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对目前在市场上能购买到的且有制造厂家继续生产的全新车辆,一般就用更新重置成本(市场价)考虑其一次性功能贬值。如果待评估车辆的型号是现已停产或已淘汰的车型,这样就没有实际市场价,只能采用参照车辆的价格用类比的方法来估算。参照车辆一般采用替代型号的车辆,这些替代型号的车辆功能通常比原车型有所改进和增加,故其价值通常会比原车型的价格要高(功能性贬值大时,价格也可能降低)。故在与参照车辆比较,用类比法对原车型进行价值评估时,一定要了解参照车辆在功能方面改进或提高的情况,再按其功能变化情况测算原车辆的价值。

(2)营运性功能贬值的估算 测定营运性功能贬值时,首先选定参照车辆,并与其进行比较,找出营运成本差别的内容和差别的量值。然后确定原车辆尚可继续使用的年限和应上缴的所得税率及折现率,通过计算超额收益或成本降低额算出营运性功能贬值。

例:某一被评估车辆甲,其出厂时的燃料经济性指标为每百公里耗油量28L,平均年维修费用为3万元。以目前新出厂的同型车辆乙为参照车辆,该车出厂时燃料经济性指标为每百公里耗油量23L,平均每年维修费用为2.5万元。如果甲、乙两车在营运成本的支出项目方面大致相同,被评估车辆尚可使用5年,每年平均出车日为300天,每日营运150km,所得税率为33%,适用的折现率为10%,试估算被评估车辆的营运性功能损耗(油价格取为2.2元/L)。

根据上述资料,对被评估车辆的功能性损耗估算如下。

1)被评估车辆每年油料的超额费用为:

150×(28L-23L)×2.2元/L×300/100=4950元

2)被评估车辆每年维修的超额费用为:

30000元-25000元=5000元

3)被评估车辆的年超额营运成本为:

4950元+5000元=9950元(www.xing528.com)

4)被评估车辆的年超额营运成本的净额为:

9950元×(1-33%)=6666.5元

5)将被评估车辆在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年超额营运成本净额折现累加,估算其功能性损耗为:

3.车辆经济性贬值估算

汽车鉴定评估中所涉及的经济性损耗(贬值)也是无形损耗的一种,是由车辆以外的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耗(贬值)。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如由于车辆排放标准要求的提高,同一车辆的排放水平在过去可能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却无法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的要求。这一标准对车辆的所有者来讲就是制约,除非达到规定的要求,否则车辆就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对车辆的所有者而言,不管是采取措施力求达到标准,还是使车辆被迫停用,都需花费成本,这一成本从评估的角度上看便是经济损耗。诸如此类,概括地讲,外部因素不论多少,对车辆价值的影响无外乎表现为要么是造成营运成本上升,要么是导致车辆闲置。

对于营运性车辆来讲,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计量其经济性损耗:一种是利用车辆年收益损失额折现累加计算;另一种是通过车辆利用率的变化来估算。

(1)利用年收益损失额折现累加计算 如果由于外界因素变化,导致车辆营运收益的减少额或投入成本的增加额能够估算出来,可直接按车辆继续使用期间每年的收益损失额折现累加,以求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用数学式表示为

使用上述公式应注意,年收益损失额只能由外界因素来计量,不能把因技术落后等自身因素所造成的收益损失额归入此类。

例:某人欲出售一辆已使用了5年的出租车。由于国家行业政策及检测标准的变化,目前每年较过去平均需增加投入成本3000元,方能满足有关的规定要求。试估算该出租车的经济性损耗。

根据国家规定,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从购车登记日起,至该车的评估基准日止,该车已使用年限为5年。该车的剩余使用年限为3年。

取所得税率33%,适用的折现率为10%,则车辆的经济性损耗为

=3000元×67%×2.4869≈5000元

(2)通过车辆利用率的变化估算经济性损耗 如果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车辆的利用率下降,可按照以下公式估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

在上式中,x为规模效益指数(0<x<1)。其调整计算的结果,说明车辆的运输量与投入成本之间并非呈线性关系。当车辆的运输量降至正常运输量的一半时,其投入成本却不止正常投入成本的一半。x一般在0.6~0.7之间。

在确定了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后,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

车辆的经济损耗=(重置成本-有形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率

例:由于某行业企业生产普遍不景气,工作量不足,某专用汽车的利用率仅为正常工作量的60%。而且在该汽车的剩余使用年限内,这种情况也不会有所改变。经评估汽车的重置成本为35万元,成新率为65%,功能性损耗可忽略不计。试估算该车辆的经济损耗。具体估算过程如下:

1)计算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

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1-0.6x)×100%

x=0.7,则车辆的经济性损耗率=(1-0.60.7)×100%=(1-0.699)=30.1%

2)车辆扣除有形损耗和功能性损耗后的价值为:

350000元×65%=227500元

3)车辆的经济性损耗为:

227500元×30.1%≈6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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