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案例展示
2.施工要点
(1)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上下弦连接销钉规格、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并应采用不少于两个U形卡或钢销钉销紧,两U形卡距或销距不得小于400mm。
2)安装的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间距设置应与模板设计图一致。
3)支承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强度,否则,应另设立柱支撑。
4)若桁架采用多榀成组排放,在下弦折角处必须加设水平撑。
(2)工具式立柱支撑的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具式钢管单立柱支撑的间距应符合支撑设计的规定。
2)立柱不得接长使用。
(3)木立柱支撑的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1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
2)木立柱底部与垫木之间应设置硬木对角楔调整标高,并应用铁钉将其固定于垫木上。
3)木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严禁使用板皮替代规定的拉杆。
4)所有单立柱支撑应位于底垫木和梁底模板的中心,并应与底部垫木和顶部梁底模板紧密接触,且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5)当仅为单排立柱时,应于单排立柱的两边每隔3m加设斜支撑,且每边不得少于两根,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
(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图5-1)。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图5-2)。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图5-3)。(www.xing528.com)
图5-1 剪刀撑布置一
图5-2 剪刀撑布置二
图5-3 剪刀撑布置三
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7)当仅为单排立柱时,应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2.3条的规定执行。
(5)当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应采用长1.8m和3.0m的立杆错开布置,严禁将接头布置在同一水平高度。
2)立杆底座应采用大钉固定于垫木上。
3)立杆立一层,即将斜撑对称安装牢固,不得漏加,也不得随意拆除。
4)横向水平杆应双向设置,间距不得超过1.8m。
5)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2.4条的规定执行。
(6)当采用标准门架作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按设计规定布置,间距宜小于1.2m;支撑架底部垫木上应设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门架、调节架及可调底座,其高度应按其支撑的高度确定。
2)门架支撑可沿梁轴线垂直和平行布置。当垂直布置时,在两门架间的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当平行布置时,在两门架间的两侧亦应设置交叉支撑,交叉支撑应与立杆上的锁销锁牢,上下门架的组装连接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
3)当门架支撑宽度为4跨及以上或5个间距及以上时,应在周边底层、顶层、中间每5列、5排于每门架立杆根部设Φ48mm×3.5mm通长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4)门架支撑高度超过8m时,剪刀撑不应大于4个间距,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5)顶部操作层应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满铺。
(7)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上下立柱应保持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2)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立柱应连续支撑,并不得少于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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