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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连墙件数量设置与规范要求

时间:2023-09-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4-3的规定。表4-3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注:h—步距;la—纵距。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连墙件数量设置与规范要求

1.实际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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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要点

(1)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2)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4-3的规定。

4-3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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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步距;la—纵距。

(3)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www.xing528.com)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8)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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