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说明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人工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井点降水或采用止水措施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2)本说明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作调整。
(4)本说明平整场地是指挖填土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挖管道沟槽,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5)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按实计算。
(6)石方爆破说明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7)石方爆破不含石砟清理及运输。
(8)盖挖法套用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6,机械乘以系数1.4。
(9)流砂、淤泥、泥浆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泥浆套用一般土方运输相应子目。(www.xing528.com)
(10)本说明中挖土和运输均按自然方计算;填土按压实方计算;借土挖方和运输均按自然方计算,体积折算按表3-3计算。
表3-3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11)本定额土方工程均按三类土为准编制,如实际是一、二、四类土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表(见表3-4)。
表3-4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列表
(12)带支撑基坑开挖说明适用于有内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为划分界限,界限以上的土石方执行一般土石方相应子目,界限以下的土石方执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相应子目。挖掘机挖地下室带支撑基坑淤泥、流砂按基坑深度19m以内编制,如基坑深度超过19m,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13)土石方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无水平运输道路或坡道,并且在土方施工机械施工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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