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5)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9)半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0)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走廊: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2)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13)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凸窗(飘窗):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16)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如图2-1所示。
(17)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如图2-2所示。(www.xing528.com)
(18)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图2-1 檐廊示意图
图2-2 挑廊、走廊示意图
(19)雨篷: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1)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2)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3)主体结构: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4)变形缝: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5)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6)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7)建筑物通道: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8)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29)勒脚: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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