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敬惜字纸,即敬惜有字之纸。有学者认为,敬惜字纸的做法乃是受佛老二氏崇敬经书的影响。到明清时,文献中大量出现相关的记载,敬惜字纸成为一种普遍行为。与清代多数地区一样,醴陵县也保有这一风俗,而肩负起敬惜字纸责任的则是渌江书院。敬惜字纸以地方士人带头敬畏文字及含有文字的纸张的方式,向人们传递了对文化的敬畏之情,对转移士气、陶铸民风有着促进作用。
敬惜字纸,即敬惜有字之纸。古人认为,将有字之纸随意丢弃,是对圣人的玷污,是极大的罪恶。有学者认为,敬惜字纸的做法乃是受佛老二氏崇敬经书的影响。[41]文献中最早提出敬惜字纸之义的是《颜氏家训·治家》:“吾每读圣人之书,未尝不肃敬对之;其故纸有《五经》词义,及贤达姓名,不敢秽用也。”到明清时,文献中大量出现相关的记载,敬惜字纸成为一种普遍行为。当时,在地方官绅的提倡下,出现了所谓《惜字良规》,内有《惜字劝善十二则》,“对敬惜字纸的群体、方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不仅呼吁达官显贵、在任官吏、文人士子通过创立惜字会等敬惜字纸,还针对不同的行业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其劝诫充分体现了‘事可勉力而为,不必拘定富贵’的精神”[42]。
与清代多数地区一样,醴陵县也保有这一风俗,而肩负起敬惜字纸责任的则是渌江书院。嘉庆时,邑绅李玉元等为书院捐置学田13硕2斗8升,其中专门拿出2硕3斗“捐作书院收捡字纸之费”,可谓专款专用。渌江书院设有门夫一职,除“司启闭,禁宵行”,看护官山外,还负责了全县的惜字活动。在《书院膏火条规》中,即对此专门作了规定:
一、书院头门设立门夫,司启闭,禁宵行,务于黄昏关锁,钥匙交山长内堂,不准无故出入。每年给工食钱拾贰串。公置筠篮贰只,捡收书院及街道字纸,一月一次,贮炉焚化。至散馆后,经管院内什物,毋得疏虞,致干赔累。(www.xing528.com)
在上述条文中规定,门夫“捡收书院及街道字纸”的频率为“一月一次”,捡收之后,送至县内的惜字塔中焚化。门夫岁给工钱12串,两只筠篮由公家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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