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清代渌江书院的经费控制和管理

清代渌江书院的经费控制和管理

时间:2023-09-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官办县级书院,渌江书院的经费大权从创建之日起就掌握在地方官府手中,这主要体现在书院经费的来源与管理上。渌江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县令捐赠,这在乾隆时期最为明显。官绅对书院的捐赠无非是捐田或是捐钱,捐钱到后来也往往拿去购置田产,成为书院学田,而学田又是书院常年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抓住学田的经营管理权就意味着掌握了书院的经济命脉。学官对书院也有管理之责,对书院学田的经营管理自然概莫能外。

清代渌江书院的经费控制和管理

作为官办县级书院,渌江书院的经费大权从创建之日起就掌握在地方官府手中,这主要体现在书院经费的来源与管理上。

渌江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县令捐赠,这在乾隆时期最为明显。乾隆十八年(1753)渌江书院初创时,知县管乐即在《初建渌江书院并劝捐膏火引》中称,书院建成后“拟置养士之田若干亩,其费甚大,非独力捐俸之所能为。故设簿劝捐,愿与邑人士共图之”。可见在他眼里,若“置养士之田”所用之费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将“独力捐俸”为之。当然,知县的这番言语或许为堂皇之辞,但他身为县令应当身先士卒以作表率的逻辑是毫无疑问的。此后的历史也佐证了这一点,在本文第二章的《渌江书院学田、学产捐业表》(表2-3)中,从乾隆至咸丰共有9次学田捐赠,其中有5次是由县令领衔的,这主要集中在乾隆时期,有4次之多。此外就山长束修来看,掌教一年可得束修200串,其构成为:县令逐年捐养廉钱120串,加儒学经管的田租64串和礼科经管的田租16串,“多历年所,垂为定额”,县令捐钱占60%之多。直到咸丰时,由知县崔斌率县内绅民为山长酌增薪俸,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

官绅对书院的捐赠无非是捐田或是捐钱,捐钱到后来也往往拿去购置田产,成为书院学田,而学田又是书院常年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抓住学田的经营管理权就意味着掌握了书院的经济命脉。渌江书院学田的经营管理主要集中在县儒学和礼科手中。儒学即官方学校,其长官为正八品之教谕与从八品之训导,其职责为“训迪学校生徒,课艺业勤情,评品行优劣,以听于学政[4]。学官对书院也有管理之责,对书院学田的经营管理自然概莫能外。醴陵地方对渌江书院捐赠的田产,大部分即交于儒学经管,如书院继承的义学田、乾隆二十九年(1764)知县秦克让的捐田、嘉庆三年(1798)童生汤际盛的捐田、嘉庆九年邑绅李玉元等的捐田、嘉庆十一年邑绅贺增闻的捐田、咸丰时知县崔斌等的捐田等,其田亩总数合计达71硕以上,占绝大多数。礼科即县衙“六房”之一的礼房,主管县中礼制、庆典与科考等事宜,并且在行政渠道上协助儒学官员的工作。醴陵县礼科对渌江书院的一部分学田拥有经营管理权,如乾隆三十八年知县许凝道、邑绅丁宗懋等捐赠的2硕5斗8升正膏火田,“归礼科报销,逐年礼科备本书院束修钱拾陆串”。礼科对经管的这部分学田拥有较大自主权,只需每年定期向书院备办束修钱16串即可,在《渌江书院志》中甚至都不将其附入图册。(www.xing528.com)

此外,县令有权决定学田的所属和用途。乾隆二十九年,知县秦克让捐田9斗5升4合,岁收租谷16硕2斗,添充书院膏火。然而,“乾隆三十一年,县学相礼生彭天成、丁世洪,援照府学礼生之例,禀请拨给膏火,以资养瞻”。这些官学生甚至到知县赵兴恺前激切陈词,以至于他“枵腹难以办公”。赵兴恺无奈,遂“将秦前县另置原田九斗五升零,移学拨给相礼生彭天成等,自行收租”[5]。官学学田与书院学田显然不能等同,知县赵兴恺的这一行为比较少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