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长,是一所书院的主讲者,其人选必须具有较高的学识和较好的德行,且往往有出身资格的限制。书院山长通过讲学授受,制定学规章程,主持祭祀,乃至举手投足间的言传身教影响书院学风。
清初,为防止晚明书院议政遗风复苏,朝廷采取了限制与打压书院的政策。到乾隆时情况已大不一样,朝廷的书院政策改为寓控制于支持,而掌控山长的聘任权即是这一政策的核心所在。渌江书院作为官办县级书院,山长的选聘任命权在乾隆初建时即被牢牢控制在地方官府手中。地方官员往往在书院起馆前一年年底,通过“札荐”的方式决定山长人选。到嘉庆、道光年间,朝廷为驱除书院暮气,屡下谕旨进行改革。尤其是在道光十四年(1834),朝廷对“各府州县院长”的选聘方式加以革新,一改过去“由上司挟荐”的惯例,改为“由地方官会同教官、绅耆公同举报”[2]。因此在这一时期,渌江书院的山长选聘方式也有所变化,在咸丰时正式改为“由邑尊与首士”共同聘请的新制度,士绅与官府共享了书院山长的选聘权。
渌江书院的山长没有明确、硬性的遴选标准,然而通过对见于记载的56位山长进行考察,发现渌江书院在山长聘请过程中形成了一些不成文惯例,如在山长的功名方面,多聘请举人和进士,副榜、贡生同样也在选聘范围。在籍贯方面,倾向于聘请醴陵县以外的士人。对年龄也没有要求,最年轻者如左宗棠,时仅25岁,最年长者如周静远,时已80高龄。(www.xing528.com)
在聘请山长时,渌江书院有一套完整的礼仪制度。新任山长必须在每年年末决定人选,经县令与首士同意,首士再置办聘仪,恭请知县发放学关,一同致送山长候选人。山长候选人若接受聘请,即应在次年仲春初旬赴院(仲春即农历二月)。“山长起馆时,邑尊及两学师送诸生上学,邑尊具贽仪银四两,及香烛酒席等项,首士亦具贽仪钱贰拾串,备酒筵一席,上学后请山长及邑尊、两学师小饮。越数日,柬请山长,到兴贤堂陪宴。”[3]其礼节甚恭,足见尊师重道的传统。山长的聘期为一年,但实际居斋讲学的时间并不满12个月,一般从当年的农历二月初旬起馆,至十月底散馆。这套流程被写入《渌江书院志》中的《束修规条》,形成了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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