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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辽史学的特点:中国少数民族史学史

时间:2023-09-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契丹辽还善于用编修史志树立典型的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这种思想在契丹辽史学上也有反映,尤其是在借鉴中原历代王朝统治经验上,史学的优势得到发挥。契丹辽的史学在促进民族融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萧韩家奴翻译汉文史籍意义更大。契丹辽史官们认为,既然契丹族和汉族都是炎黄子孙,契丹族与汉族间应当是平等的。这种独具民族特色的契丹辽史学,在北方游牧民族史学史上留下了华彩篇章。

契丹辽史学的特点:中国少数民族史学史

强大的中国北方游牧帝国辽朝的建立,是契丹史学产生并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契丹辽的史官和修史制度承袭了唐朝历史传统,同时参照了宋代的体制。这是中国北方民族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有了自己的史学,极大丰富了中国史学史的内容。

契丹辽史家的历史撰述,除在元修《辽史》中还可见一些踪影外,流传下来的数量很少。其主要原因是辽“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174]。私人记事之作,有王鼎撰写的《焚椒录》一卷,所记之事是有关辽道宗宣懿皇后被诬陷冤死一案的始末。宣懿皇后被耶律乙辛诬陷冤死时,作者任职禁侍,当时南北面异说不一,幸“鼎妇乳媪之女蒙哥,为耶律乙辛宠婢,知其奸构搆最详。而萧司徒复为鼎道其始末,更有加于妪者”。大安五年(1089),王鼎被流放可敦城,遂“直书其事,用竢后之良史”[175]。另有《北辽遗事》二卷,《郡斋读书志》称:“右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于其初,德光恢廓于其后,吞并诸蕃,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余年,迨至天祚失驭,女真称兵,十二年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失之易,非虚言耳。”[176]从《辽史》纪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契丹辽史学活动很活跃,通过这些史学活动我们大概能了解契丹辽修史的主要目的和重要的史学思想。

契丹辽的修史活动是契丹统治者在汲取中原封建王朝统治经验上的需求。太宗会同十年(947)辽军攻入后晋都城开封,就将晋之图籍运往北边。辽不少帝王都喜读汉人史书,辽圣宗很留心于唐朝的统治经验,认真研读《贞观政要》,并阅读《唐书》中的高祖、太宗、玄宗三本纪。辽大臣马得臣“乃录其行事可法者进之”。后来他看到辽圣宗“击鞠无度”,乃上书圣宗,从“亲亲之道”讲起,然后讲到如何“以隆文治”、至“二帝之治”,最后谏“以球马为乐”有“三不宜”[177]。阿保机皇子耶律培更是能作辽汉文章,知音律,善绘画。同时,契丹辽史家也经常以本朝前主的历史经验教训规劝当时的统治者。辽兴宗时,史臣萧韩家奴“每见帝猎,未尝不谏”[178]。契丹辽还善于用编修史志树立典型的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早在耶律德光时,就有人“取当世名流作《七贤传》”,当时很有政治声望和道德声望的耶律吼,就是所谓“七贤”之一。太康年间,耶律孟简上表道宗称:“本朝之兴,几二百年,宜有国史以垂后世。”[179]他还编写了耶律昌曷鲁、耶律屋质、耶律休哥三人行事上奏,道宗命置局编修。

随着契丹辽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契丹人逐渐打破了以前地域自封的文化心理,形成了包宇八方的思想。这种思想在契丹辽史学上也有反映,尤其是在借鉴中原历代王朝统治经验上,史学的优势得到发挥。契丹辽统治者成功地把两种不同经济文化形态用一种政治制度包容进来,那就是契丹人用契丹制、汉人用汉制。这一切都为契丹人扩大统治,实现游牧经济和农耕经济的一统打下了基础。

契丹辽的史学在促进民族融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萧韩家奴翻译汉文史籍意义更大。《辽史》记有:“(兴宗)又诏译诸书,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萧韩家奴的译作,对辽朝中后期的史学和政治都产生了影响。《辽史》记有:太师耶律适鲁之妹耶律常哥“读《通历》,见前人得失,历能品藻”。她在道宗咸雍年间(1065—1074)作文以述时政,辽道宗读到这篇文章,连连“称善”[180]。常哥读《通历》进而论政的例子,或可说明萧韩家奴所译汉文史籍产生的影响之大。(www.xing528.com)

契丹族统治者试图通过修史建构本民族正统观。首先,他们从族源上进行寻找。《辽史·世表》曰:“庖牺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无穷,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孙,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考之宇文周之《书》,辽本炎帝之后,而耶律俨称辽为轩辕后。俨《志》晚出,盍从周书。盖炎帝之裔曰葛乌菟者,世雄朔陲,后为冒顿可汗所袭,保鲜卑山以居,号鲜卑氏。既而慕容燕破之,析其部曰宇文,曰库莫奚,曰契丹。契丹之名,昉见于此。”[181]说明辽朝曾试图用历史构建一种同源共祖的民族观:认为契丹族虽在边远却与中原汉族一样都是炎黄子孙,并建构了一条民族繁衍世系表,为本民族政权的合法性在族源上找到依据。

其次,在现实中与宋朝互争正统。契丹辽史官们认为,既然契丹族和汉族都是炎黄子孙,契丹族与汉族间应当是平等的。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将辽朝列于四夷,引起了契丹辽史官的强烈不满,刘辉在寿昌二年(1096)上书曰:“宋欧阳修编《五代史》,附我朝于四夷,妄加贬訾。且宋人赖我朝宽大,许通和好,得尽兄弟之礼。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经意。臣请以赵氏初起事迹,详附国史。”[182]刘辉的上书得到道宗皇帝的赞赏和嘉奖,说明契丹辽史官们一直努力建构同源共祖的民族正统观。在这些记述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中国范围内,大多数是炎黄二帝子孙,表现出一种历史的认同,也就是契丹统治者自认为他们和汉族一样也是炎黄子孙,因此他们的统治是合法的。

契丹辽的统治者也把这种契丹正统的观念扩大到社会生活中。“太祖慕汉高皇帝,故耶律兼称刘氏;以乙室、拔里比萧相国,遂为萧氏。”[183]这种皇族和后族改姓氏的做法,也从社会生活方面反映了契丹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不断增强。

公元十世纪是中国社会的转型期,自然经济中的两大类型—小农经济和游牧经济,正经历着兴衰交替的过程。发端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农耕经济,在盛唐之际达到高峰,八世纪中叶之后逐渐走向衰落;大体上同中华文明同步产生的游牧经济,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实力逐渐增强。十世纪初契丹族在中国北方建立了国家政权,并创造了本民族文字,在继承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吸收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思想文化,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北方草原上第一个游牧帝国。在这个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北方民族史学也随着契丹族力量的壮大逐渐确立。这种独具民族特色的契丹辽史学,在北方游牧民族史学史上留下了华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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