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大理国政权,基本与中原的唐、宋王朝相始末,因而,在中原皇朝国史中不可缺少地对南诏大理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及民族状况有所记载,这些记载成为今天研究云南古代民族史学的重要资料。
刘昫领衔编撰的《旧唐书》,依《史记》、《汉书》体例编录边境事迹为专篇,其卷一九七《南诏传》,专门记载南诏政权。该传为唐朝国史馆之旧文,大都录自案册,潦草塞责,官书气息异常严重。所记史实,贞元(785—805)以前事较详,元和(806—820)后甚略,至开成(836—840)、会昌(841—846)年间,仅记入贡数语。在此以后,南诏与西川、安南多兵事,应更加详,反缺而不书。[66]此外,还有许多错误之处。
《新唐书》卷二二二《南蛮传》,分为上、中、下三卷。前两卷为《南诏传》,所载全系南诏之事,有南诏地望、世系、职官、习俗、农业生产及异牟寻死前之历代业绩。中卷,除补足《旧唐书》关于元和以后诸事所记缺外,还记载了蒙巂、越析、浪穹、邆败、施浪五诏之兴亡。其下卷之“两爨蛮”、“昆明蛮”、“松外蛮”、“西洱河蛮”、“姚州蛮”、“扑子蛮”、“望蛮”、“黑齿蛮”、“三濮蛮”诸条,对南诏时期的各民族基本都进行了记载。与《旧唐书》相比,有关记载更为详细。
元修《宋史》,其卷四八八所载《大理国传》,大都就公牍转录,多见于宋代纂辑之书,尤其以《宋会要》为最多,因此,其内容基本为宋代史书之所载。《宋史》以大理列入《外国传》,所记载有316年历史的大理国史仅六百余字,甚为简略,内容主要是大理国入贡及与宋之马匹互市两事件。学者认为,北宋统治者总结唐朝灭亡的教训,提出“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67]。唐朝末年,唐、南诏关系恶化,南诏不断攻打唐朝边地,为防御南诏,唐朝在南方驻扎大量军队,驻扎桂林的戍兵发生兵变,最终导致唐王朝的灭亡。所以宋朝史书对南诏后的大理也记载简略。
比较新旧《唐书》及《宋史》对南诏与大理的记载可以看出,唐、宋两朝在民族观及治国理念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即唐朝实行的是较为开放的民族政策,并努力把南诏纳入到其统治范围之内。而在两宋统治者看来,前代祖宗留下的疆土当慎守之,而开疆拓土或经营边徼则是“贪无用之地”,将导致劳师动众、得不偿失的消极后果,这样的民族观及治国理念对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影响极大。而对少数民族政权持一贯固有之偏见,采取不宜往来之政策以望达到不给少数民族袭扰本土机会的政策,本身就是狭隘的民族观及治国观。同时,由于两宋王朝疲于与北方辽、夏、金的战争,无暇顾及西南地方政权大理国,故《宋史》对大理国的记载甚简略也就可以理解了。
二、唐宋人出使记和游记的南诏大理史学
南诏时期,有关南诏史实的记载更多的见于唐人所撰写的史籍中,这些史籍大多是唐人出使南诏或游历南地后所作,故其史料价值极高。计有梁建芳《西洱河风土记》,袁滋《云南记》五卷,佚名《云南事状》一卷,韦齐修《云南记行》二卷,徐云虔《南诏录》和樊绰《蛮书》十卷等。这其中大部分已亡佚,残存之史料是南诏历史的真实记录。
1.《西洱河风土记》。此书为唐贞观年间梁建芳所撰,是现存最早较完整记录当时洱海地区各民族先民生活的珍贵史料。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唐太宗命武侯将军梁建芳率巴蜀十三州兵马征“松外诸蛮”,直达西洱河地区。回京后梁建芳根据耳闻目睹写了一份调查报告奏上,以后收录于《通典》、《新唐书·南蛮传》、《通鉴》、《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等诸书之中。方国瑜先生将散布于诸书中之文字辑为《西洱河风土记》,并对其史料价值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极其重要的史料,因为在这区域有数十百部落,人口众多,对洱海区域民族和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西洱河地区主要指今天洱海周围的大理、巍山、弥渡、宾川、祥云、洱源一带,这里的居民有昆明蛮与河蛮,也就是《华阳国志·南中志》云南郡条所说:“其地有上方下方夷。”“上方夷”即原住之昆明蛮,“下方夷”即后迁来之河蛮。而《风土记》所记之则为“下方夷”河蛮。[68]对研究洱海地区的民族分布及变迁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2.袁滋《云南记》五卷。《旧唐书》卷一八五《良吏传》载,袁滋于贞元十年(794)出使云南,册封异牟寻为南诏王,其“因使行,著《云南记》五卷”。此书已亡佚,但学者考证,其许多资料被樊绰转录,撰成《云南志》(即《蛮书》)一书。(www.xing528.com)
3.《云南事状》一卷,记唐末群臣奏议招抚云南诸蛮事。作者佚名,或云为唐相卢携的奏草。该书是唐代云南各族与中原政治交往活动的珍贵史料,虽内容零散,但仍可为研究云南各民族历史提供参考与借鉴。
4.《云南行纪》二卷,唐韦齐休撰。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载:“《云南行纪》二卷,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823)从韦审规使云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此书已佚,向达先生在校注《蛮书》时,附录辑佚《云南行纪》、《云南记》之文二十余条,从中可知,《云南行纪》多记物产及山川,为旅途见闻。[69]可对南诏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5.《南诏录》,唐徐云虔撰,所记皆为其出使南诏的经历及见闻。此书三卷,久已亡佚。但仍可从他书中窥见其内容。如《新唐书·南蛮传》所载之风土,乃采樊绰之《云南志》及徐云虔之《云南录》二书相错录之。是研究南诏社会史事之重要材料。
6.樊绰《云南志》。唐樊绰撰《云南志》,为现存研究南诏史事之重要典籍。全书十卷,分云南界内途程、山川江源、六诏、名类、六贻、云南城镇、云南管内物产、蛮夷风俗、南蛮条教、南蛮疆界接连诸蕃夷国名十篇。所记云南历史、交通、民族分布、物产、风土以及农业与手工业之发展状况,特别是南诏社会发展、制度、军事训练及其与唐朝的经济文化交流等,多颇珍贵。
该书有《云南志》、《云南记》、《云南史记》、《蛮书》、《南夷志》、《南蛮志》、《南蛮记》等多个名称,究其原因,乃樊绰撰成此书上进时,未定书名所致。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等书称之为《云南志》,《新唐书·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皆称其为《蛮书》。现一般将《云南志》与《蛮书》并称。
作者樊绰是唐懿宗时安南经略使蔡袭的属吏。咸通三年(862)二月,蔡袭在赴任的途中,差遣樊绰率领健卒二十人先行潜入南诏军队控制区,调查南诏军事部署的虚实。其年冬,南诏前锋部队进围安南城,蔡袭据城坚守以待救援。次年正月,城陷,蔡袭阖宗死者七十余人,樊绰乘间携带经略使印信突围浮水逃脱,暂留郡州待命。六月,南诏挥师进取郡州,郡州告急,樊绰复转赴藤州。不久,始奉唐中央政府之命还归长安。以后樊绰受命任夔州都府长史。[70]方国瑜先生认为,樊绰随蔡袭入安南,咸通四年(863)留居安南一年,作《云南志》,次年正月撰录成十卷书,二月托“镶州节度押衙张守忠进献”。[71]
樊绰曾访问云南,此后就留意搜集有关南诏历史和现状的材料,尤其是南诏文臣之撰述,还重点参考了袁滋《云南记》及韦齐休《云南行记》等,终于撰成此书。方国谕先生认为,此书主要史料来源,疑为袁滋所得南诏文臣撰成之地方志。[72]据此,南诏政权内已有撰史之事实,或南诏政权已有撰史之惯例。
樊绰《云南志》不到三万字,分为十卷,“对于自唐朝进入云南的交通程途、云南的重要山脉河流、重要的城镇、六记和其他民族间概略、物产以及当时农业生产的概况、各族特别是南诏的生活习惯、南诏的一些特殊制度和军事训练以及和南沼毗连各国的大概情形,都有系统的记录,而尤详于南诏”[73]。几乎包括了地方志书应该包括的所有要素,具有民族地方志书的体例,代表了南诏时期云南地方史志之高峰。
该书对南诏境内的民族记载,基本涵盖了当时各个民族,可以说是一部云南民族古代通史,对云南民族史志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该书对民族地区的建筑形式、婚姻习俗等方面的记载,为云南民族的文化与习俗史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樊绰在撰录此书时,虽是以唐朝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文中对南诏侵占及掳掠唐朝边地进行谴责,但同时也揭露了唐西南边疆“长吏苛暴,恣杀无辜,致令众蛮告冤”,南诏“因兹频来攻掠”等事实。[74]说明樊绰具有了史官或史书编撰者必须具备的秉笔直书的撰史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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