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等概念,各国法律均有不同的理解;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对这些概念的外延也存在差异。在某些国家赌具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如法国等国;但在有的国家则不允许,如日本等国。在我国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生产赌具不仅违背了公共秩序,同时也违背了法律。由于公共秩序本身因国情不同而有异,故在许多具体问题的认定上各国有自己的一套做法,但在专利法中各国都有原则性规定。
(二)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科学发现本身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因此不能对其授予专利。
(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专利法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除外)均需利用自然规律,对于那些不利用自然规律的创造,专利法是不予保护的。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正是没有利用自然规律,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
另外,数学上的算法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因为算法仅仅是数学规则的应用,是思维规则,故算法不是专利上的发明。但随着计算机软件在人类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开始重视软件的专利保护问题了。尽管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已成为趋势,为多数国家所接受,但软件毕竟是一个具有技术功能的产品,许多方面与著作权法并不相容。从发展趋势看,计算机软件,尤其是程序部分,与专利法的关系可能会越来越密切。
(四)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www.xing528.com)
专利法属于工业产权法的组成部分,其保护的内容之一是在产业上可以应用并且有积极效果的技术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属于产业上的技术方法,因此也就不属于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范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过程,其中充满了人为的主观因素。同样的疾病对于不同的患者可能有不同的疗法;不同的医生对同一病人可能提出完全不同的治疗方案。对于这种存在着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对象要采用专利法来保护的确存在着一定困难,因为它难以满足产业上的再现性的要求。如果对某种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授予了专利,那么其他人非经专利权人许可则不得使用该专利方法,否则便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这无益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的范围仅限于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对于为诊断和治疗疾病而发明的各种仪器、设备是可以被授予专利的。比如,一种新型的血压仪,从原理到设计都与传统的血压仪不同,这种产品就可以申请专利。
在我国现行专利法中,动物和植物新品种本身尚不能被授予专利,但对培育或生产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则可依法授予专利。这一规定是与我国现阶段的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从发展的角度看,对动物、植物品种的保护是必然趋势。现在已有不少国家的专利法开始授予植物专利,或者在专利法之外专门制定一特别法保护植物品种。我国已建立起一套自己的植物品种保护制度。
(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所谓原子核变换包括原子的自然衰变(就放射性元素而言)和人工核反应。放射性元素的自然衰变不是人力所控制,故不属专利法保护范围也是理所当然。而人工核反应所获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其原因有二:①考虑到国家和公众的安全而不对其授予专利;②为保护本国核工业而不对其授予专利。我国的核工业尚不发达,故在专利法上对这一领域的技术作出限制也有这方面的考虑。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不对此授予专利,只有美国和日本对此采取了相对宽松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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