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请求权又称为物权请求权,从其性质上说是存在于物权上的独立的请求权。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遭受侵害或有遭受侵害的危险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恢复圆满状态或停止侵害。
物上请求权作为物权效力的一个方面,从根本上说是由物权的排他性决定的。法律为了保障物权人对物充分的支配权,赋予物权人请求他人返还财产、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在《物权法》上,物上请求权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物权人在与他人就物权的存在或者物权的范围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确认其权利。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返还请求权
物权人对无权占有其不动产或动产的任何人,可以直接请求其返还原物。①返还原物时应当将孳息和收益一并返还。②若依通常经营方法可以收取收益而不收取的,应当对返还请求权人(物权人)适当赔偿收益的损失。③占有人返还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有权取走原物上的自有物,自有物与原物不能分割的,占有人可以请求返还请求权人(物权人)给予适当补偿。④返还费用由无权占有人支付,但无权占有人为善意的除外。⑤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⑥权利人在请求返还原物和孳息时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在其补偿前,现时占有人可以暂时扣留原物及其孳息。
(三)排除妨害请求权
物权人在他人妨害其权利正常行使时,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排除妨害的费用由妨害人承担。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www.xing528.com)
(四)消除危险请求权
物权人在他人的行为或设施可能造成自己占有物的损害时,可以请求消除危险。消除危险的费用由危险制造人承担。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五)恢复原状请求权
他人对于物权人占有的财产造成毁损的,如果恢复原状不损害物的价值的,物权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六)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物权人行使上述请求权时,如果受有损害,可以同时向侵害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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