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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权内容:人身和财产,民法实务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我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亲权制度,亲权的内容主要分散见于《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亲权的内容一般可分为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管理的权利与义务,以保护其财产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亲权内容:人身和财产,民法实务

因我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亲权制度,亲权的内容主要分散见于《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亲权的内容一般可分为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

(一)对子女人身享有的权利

1.保护权。保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应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不得虐待或遗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安全,父母有维护的义务,以防止其遭受到不法侵害。

2.教育权。教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学习、身心和品德操行等方面负有培育和管教的权利与义务。父母应当使未成年子女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教,以防止其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诱导,沾染不良的习气。

3.同意权和法定代理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的民事行为享有同意权和法定代理权。(www.xing528.com)

(二)对子女财产享有的权利

1.管理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管理的权利与义务,以保护其财产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2.处分权。为保持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价值,或者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处分权。

3.使用和收益权。父母在不毁坏、变更未成年子女财产性质以及不损害未成年子女财产利益的前提下,有权使用该财产,并有权获得该财产上产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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