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职业教育体制确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当时把实施职业教育的学堂称为“实业学堂”,分三级,其中简易实业学堂修业3年,中等实业学堂和高等实业学堂各修业4年。从当时高等实业学堂的课程设置来看,主要分通习科目(如修身、国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外国语等课程)和专业科目(如农业学校的农学科目有土壤学、肥料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产制造学、森林学大意、兽医学大意等课程),规定实验、实习时间须占总授课时间的2/5以上,商业学校适当减少。因此,从教育的属性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析,高等职业教育早在清朝末年就已经存在了,即当时的高等实业学堂。
1912年12月22日,民国政府教育部又公布《专门学校令》,把高等实业学堂改称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中国需要大批的技术人员,不少资产阶级民主派教育家在清末实业教育的基础上,以“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提倡职业教育,从而使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相应的发展。至1925年,全国共有专修科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大学67所。1929年中国国民政府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专科学校以“教授应用科学,培养技术人才”为宗旨。清末以后虽然也以“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提倡职业教育,但是受教育者毕竟是相当少数的人,高职(当时的高等实业教育)也是精英教育,注重的是学科系统性、课程设置的规范性。我国的职业教育界最强调陈述性知识(prepositional or declarative or conceptual knowledge),认为陈述性知识是最基本的知识,它是关于基本概念、基本事实、基本原理的知识,从这些基本知识中可以演绎、推导出其他一系列知识。长期以来,我国高职课程都把陈述性知识放在优先地位,偏重理论和基础的内容;高职课程研究与开发,偏重于传统的“三段式”的课程模式。高职课程开发的落脚点是从教育要求出发,以学科体系作为课程开发的基础。(www.xing528.com)
20世纪80年代,我国正式确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名称。20世纪90年代末,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大发展时期。虽然高职教育形式早已存在,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职课程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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