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与西域诸族的交往,在唐代各民族关系史及边疆开发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拟就新疆出土的简牍及汉、藏文史书所载,论列如下。
一、 吐蕃与西域诸族的早期交往
吐蕃与西域地区的联系产生于公元7世纪初期。藏文史书《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载,墀论赞(即朗日松赞)时,曾率兵万人出击苏毗,打败森波杰,苏毗王子芒波杰逃往突厥(dru gu)。(1) 森波杰即“孙波杰”,也即“苏毗王”。同书有“森波杰达甲沃”、“森波杰赤邦松”等,皆是苏毗之王。据《新唐书》卷二二一载,“苏毗,本西羌族,为吐蕃所并,号孙波,在诸部最大”。朗日松赞时,苏毗人主要居住羌唐(即今藏北地区),其北部即与西域地区相接。正因为如此,芒波杰才把“dru gu”地区作为逃难之处。
“dru gu”一词的含义,国内学者看法略有差异。张怡荪主编的《藏汉大辞典》以之为“古代阿里之北和阗之南一小邦名”;(2) 王尧径直译之为“突厥”;(3) 敦煌遗书P. 246号《藏汉对照字汇》以“dru⁃gu”为“突骑施”,而以“霍尔”(hor)指回纥人;文书P2762号手卷,则以“dru gu”称回纥人。我们知道,“drugu”指突厥人应早于指回纥人,而“dru gu”真正与“回纥”混合起来,那是公元840年回纥西迁以后的事。因此,早期吐蕃所认识的“dru gu”,主要指活动在西域地区的突厥各部,包括突骑施人等。在这一点上,前面各种说法是基本一致的。
在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所藏伯希和搜集的藏文文书P. T. 960号《于阗教法史》中,有关于于阗僧人南入吐蕃的记载,文称,7世纪初,于阗发生了毁佛灭法事件,和尚们因吐蕃赞普(指松赞干布)笃信圣教、敬重比丘,一致同意前往吐蕃。他们从“杂尔玛”出发,到“卓帝尔”,然后经“迈斯噶尔”,来到吐蕃王朝的中心据点——逻些(Lha sa即今拉萨),“正在这时,吐蕃赞普和汉地君主结成甥舅,文成公主降嫁吐蕃赞普。公主在吐蕃修建了一个很大的寺庙,给寺庙献上土地与奴隶、牲畜。全体比丘来到这里,生活均由公主供养,吐蕃之地大乘教法更加宏扬光大。”(4) 藏文史书《汉藏史集》“于阗王统”一节中,有与此相类似、而且更为详细的记载,文中介绍了于阗国和疏勒、安西等地被“汉人、赭面(即吐蕃人)、粟特、突厥、胡人”等摧残的情况,以及吐蕃佛法初兴,于阗灭法、于阗僧人纷纷逃往吐蕃而备受礼待的事实。最后还谈到文成公主死亡,吐蕃一度灭佛,于阗僧人又往西方逃难的情况。(5) 知其事之真实性不可怀疑。据此可见:(一) 西域的于阗人对青藏高原上的吐蕃的政治与文化活动十分熟悉;(二) 西域佛教曾通过于阗而传入吐蕃地区,影响了佛教在吐蕃的兴起与流传。
据《王统世系明鉴》记载,吐蕃的“内六贤臣”中,有“霍尔人”香波夹几陈桑。另一位“霍尔人”恰秀仁波,还被松赞干布委任为苏毗地方的军政长官——“奎本”。(6) “霍尔”(hor)一词,是吐蕃人借自唐人的说法,即指活动在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hor”即“胡”的音译。在吐蕃人那里,“hor”是居住在其本土北部——西域地区的突厥人或回纥人的异称。在今天的藏话中,还有“hor pa”(藏北牧民)、“hor dud”(藏北牧家)等,即是由“胡人”居于北方,北方人是“胡人”的不严密逻辑演绎出来的。有时,“hor”与“dru gu”(突厥)及“yu gur”(回纥)并称,指北方突厥民族各部。至于“hor”又指蒙古人,那是较晚期的事。如此,突厥人有在吐蕃王朝中任大臣者于此可见。
在吐蕃活动的西域突厥人中,有的还作为建筑工程的负责人,为兴建佛寺做出了重要贡献。松赞干布时,汉妃文成公主与尼泊尔妃赤尊公主在拉萨修建小、大昭寺及各分寺,以压“邪魔”,“为压女魔左脚掌,在北方修建了仓巴陇恩寺,用霍尔人巴贝扬为工头”。(7) 另据藏文史书《贤者喜宴》记载,为压左手掌,以吐火罗人为工头在门域建杰曲寺;以霍尔人为工头,在女魔右脚心处建蔡日准玛寺。说明早期的吐蕃佛教建筑中包含着西域突厥等族人民的智慧与心血。
值得注意的是,吐蕃的军事势力也早在朗日松赞执政时伸入西域地区。《贤者喜宴》称,其时,吐蕃征服了边地之佳及突厥(gru gu)。《拉达克王系》也称,朗日松赞时,“征服天竺(rgya gar)、突厥(gru gu)及西方尼雅秀(gnyav zhur)等诸王”。(8) 虽然此“突厥”地区未必即是西域腹地,但其在今昆仑山、阿尔金山以北却是无可置疑的。
松赞干布时,还对突厥地区委派官吏以实施其统治。《松赞干布遗训》即记载,松赞王任命岱赤桑洛赞为北方突厥、巴尔的“奎本”。前述的霍尔人在吐蕃为官及这里的吐蕃派人到突厥地区为官,是吐蕃占领并统治部分突厥人地区的证据。关于这一点,《贤者喜宴》的记载更为明确,文称,松赞王时,东方之咱米、兴米,南方之洛与门,西方之香雄及突厥,北方之霍尔及回纥等均被收为属民。(9) “突厥”、“霍尔”及“回纥”同时出现,说明吐蕃人对西域突厥各部认识的进一步加深。但是,从朗日松赞派兵入据西域、统治突厥人,到松赞干布收抚突厥、霍尔、回纥人归其属下,其间曾经历了一次重大变化,即朗日松赞死后,苏毗等属部反叛,突厥之地一度丧失。至松赞干布即位后,才重新扩疆拓土,恢复了对西藏突厥人某些地区的统治。
据《贤者喜宴》记载,在吐蕃王朝的六十一东岱中,上香雄五个东岱,即俄久、芒玛、聂玛、咱莫及帕嘎小东岱,皆在吐蕃与突厥的边界地区。可见,松赞干布以前,吐蕃与西域各族已有较为频繁的交往,而且属地相连,吐蕃的军事势力甚至屡次伸入突厥人居地。而吐蕃与西域之间,越过昆仑山、阿尔金山进行交往的道路已经存在。
二、 吐蕃对西域地区的军事占领
吐蕃的军事势力伸入西域及对西域委派官员虽然由来已久,但是,真正确立对西域地区的长久统治却是松赞干布去世以后的事。公元650年,松赞干布卒,其孙芒松芒赞幼年即位,军政大权尽归噶尔家族掌握,吐蕃向外更大规模的军事扩张由此开始。
公元7世纪中期,吐蕃屡次进攻吐谷浑、党项及唐朝,同时也加强了对西域的攻势,据《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记载,公元662年,吐蕃大论东赞域宋在吐火罗地方向象雄(今藏西北阿里一带)征收军备物品。同年十二月,与唐朝在西域展开争夺,其时,唐“海道总管苏海政诏讨龟兹,敕兴昔亡、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之俱……军还,至疏勒南,弓月部复引吐蕃之众来,欲与唐兵战,海政以师老不敢战,以军资赂吐蕃约和而还。……继往绝寻卒,十姓无主。有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其余众附于吐蕃……其后吐蕃盛言弥射不反,为步真所诬,而海政不能审查,滥行诛”(10) 。吐蕃征收象雄的赋税物品,主要目的即在于北侵西域。而且,这次进掠是吐蕃与弓月部在西域的再次联合行动,而不是第一次。
由于吐蕃进入西域地区后,或者通过军事征服或者引诱拉拢而与当地突厥等族联合起来,一方面,使其入侵活动有了可靠的立足之地,另一方面更进一步加强了其在西域的军事实力。唯其如此,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等在与唐朝边将发生矛盾时,纷纷投靠吐蕃。
又据《汉藏史集》记载,在于阗王尉迟圭受龙王之劝请,修建达哇涅的寺院时,“吐蕃之王将于阗收归治下,此寺是在吐蕃大臣噶尔东赞来到于阗时修建的”。(11) 时间与上述东赞征兵及与唐在西域争夺相近。
吐蕃在西域军事扩张的频频得手,刺激了最高统治者更大的侵掠欲望,赞普本人甚至亲自巡临新占区、制订军事计划并鼓舞士气。《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纪年载,“及至鼠年(664年),赞普巡临北境”。(12) 所谓“北境”,即指于阗到沙州一线,这是吐蕃的新占区或进攻目标。次年(665年),疏勒、弓月引吐蕃侵于阗。(13) 在此前后于阗已归于吐蕃统治。
根据藏汉文史书记载,吐蕃在北方的战线相当长,除了向北翻过高大的昆仑山和阿尔金山进入今新疆南部境内而外,还采取先灭东北诸部,然后西侵西域的方略。吐蕃向东北部的扩张,一方面是为了兼并吐谷浑、党项、白兰等部,掠夺财富,增强其军事实力;另一方面可以东掠唐朝,直接危及中原王朝的统治;此外,还可以切断唐朝与其在西域各统治据点之间的联系,达到吞并西域的目的。《旧唐书·吐蕃传》谓,高宗麟德以后,吐蕃屡败吐谷浑、白兰与党项各部,迫使诸部纷纷内迁。龙朔三年(663年),吐蕃吞并了活动在青海柴达木盆地一带的吐谷浑,从而占据了原归吐谷浑辖下的且末、婼羌等地,把势力从东部伸入西域地区。
公元668年,吐蕃在“几玛郭勒”建造堡垒。日本学者佐藤长以“几玛郭勒”侵“且末国”(14) ,其说很有道理。且末建堡垒是吐蕃西攻西域之前的准备工作。至公元670年4月,“吐蕃陷西域十八州,又与于阗袭龟兹拨换城(今新疆阿克苏),陷之。(唐朝)罢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15) 新、旧《唐书·吐蕃传》又称,吐蕃攻取拨换城。是知,吐蕃占据西域四镇,是从于阗及且末两个方向、沿天山南部(即塔里木盆地北缘)夹攻龟兹等地的。藏文史书记载,这一年,吐蕃在“几玛郭勒”即且末国击败唐军(16) ,即与西取拨换城息息相关。
此后,吐蕃在西域的活动就更加频繁了。公元675年,突厥地区牲畜瘟疫流行。次年,吐蕃派大将论赞聂率兵前往突厥,收服克若木(khrom,即今哈密),进一步扩大侵略范围。公元679年6月,吐蕃与突厥十姓可汗阿史那都支及其别帅李遮匐联合,进逼安西。结果,十姓突厥首领为唐西州长史裴行检诱执,但吐蕃控制西域的局面却已初具大形了。故汉文史书称,永隆元年(680年)七月,吐蕃尽据羊同、党项及诸羌之地,东接凉、松、茂、巂等州,南邻天竺,西陷龟兹、疏勒等四镇,北抵突厥,地方万余里。(17) 藏史也谓,吐蕃赤都松(即都松芒布结,676—704年)赞普掌政时,权位高于往昔诸王,突厥等天下别部均一一降归治下,征其贡赋。⑤公元687年,吐蕃大论钦陵还领兵赴突厥“固山之庭”(gu zan yul),进一步巩固其在西域的统治,直到689年才返回本土。⑥
但是,为时不久,吐蕃控制西域的局面又被扭转。公元692年10月,唐武威军总管王孝杰与武卫大将军阿史那忠节率兵西进,大破吐蕃,夺回龟兹、于阗、疏勒、碎叶四镇,在龟兹(今新疆库车)重新建立安西都护府,用汉兵三万人镇守。公元694年2月,王孝杰又破吐蕃赞刃、突厥可汗阿史那馁子等于冷泉及大岭。(18) 阿史那馁子,即《新唐书·吐蕃传》中记载的、吐蕃所立的“伪可汗”,也即《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的“东叶护可汗”(ton yab go kha gan)。公元694年“东叶护可汗前来致礼”朝贡吐蕃(19) ,实际上这是败亡后的逃难与求援。同年9月,吐蕃大将论钦陵请唐朝罢安西四镇,并要求与唐朝分享十姓突厥之地的占有权,则天皇后不许。
公元700年前后,西域形势有所缓和,突厥“东叶护可汗”从吐蕃返回其部。吐蕃加紧了在西域的拉拢活动,公元718年,遣人与北突厥骨吐禄相连接,共谋唐朝。据《册府元龟》卷九九九《外臣部·互市》记载,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吐蕃又给突厥小杀书,“将计议同时入寇”,小杀献书唐朝,其事遂止。公元729年,吐蕃大论穷桑在几·萧玛苑集会议盟,增加所征集的预备军数额,引兵北入突厥地区,但不久又返回。③说明暂时要扭转其在西域的不利局势夺回安西四镇,还是不可能的。公元736年吐蕃大将属庐·莽布支绮穷领兵赴突厥,同样无所收获。
赞普赤松德赞(754—797年)当政时,吐蕃的军事势力达到极盛。时值唐朝内部“安史之乱”爆发,精兵良将纷纷内调平叛,边地极度空虚。吐蕃遂顺势东进,轻易吞并河西陇右地区。《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陇右道》称,“自禄山之乱,河右暨西平、武都、合川、怀道等郡皆没于吐蕃……贞元三年,陷安西、北庭,陇右州县尽矣。”藏文书也载,吐蕃大将韦·赞热咄陆等引兵攻小城以上各部,连克一十八城,守城官员均收归编氓,国威远震,陇山山脉以上各部,均收入于掌握矣!设置五道节度使,新置一管辖区之安抚大使。(20) 是吐蕃吞并河陇,且重新占据西域的明证。
吐蕃攻掠北庭的活动,是征服西域较为激烈的场面之一。据《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五年”条记载,“先是,……北庭去回鹘尤近,诛求无厌,又有沙陀六千余帐与北庭相依。及三葛禄、白服突厥皆附于回鹘,回鹘数侵掠之。吐蕃因葛禄、白服之众以攻北庭,回鹘大相颉干迦斯将兵救之”(21) ,为吐蕃所败。回鹘之失北庭,主要是未能与北庭诸部搞好关系的缘故。公元790年,回鹘以精兵数万人谋与汉西域都护杨袭古还取北庭,又为吐蕃击败,士卒死者大半。次年,回鹘大相颉干迦斯率众再击吐蕃、葛逻禄,夺回北庭,并献俘唐朝(22) ,遏阻了吐蕃在北庭一带的扩张。从此,吐蕃退出北庭地区。汉文《九姓回鹘毗伽可汗碑》记毗伽可汗之功绩称,“攻伐葛禄,吐蕃,搴旗斩馘,追奔逐北,西至拔贺那国,克获人民及其畜产”(23) 。拨贺那国即拔汗那,也即汉魏之大国,地在今苏联费尔干纳二带。但吐蕃在今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区,却取得了新的胜利。“此王(即赤松德赞)之时,没庐·墀苏让木夏领兵北征,收抚于阗归于治下,抚为编氓并征其贡赋”⑤,重新占据于阗。
公元793年,吐蕃最后征服了西州(今吐鲁番)。(24) 此后,吐蕃在西域较大的军事征服活动基本结束,从而进入巩固其统治的新时期。
三、 吐蕃统治下的西域各族
从新疆出土的简牍材料来看(25) ,吐蕃辖下的西域民族主要有:于阗人、吐谷浑人、突厥人、回纥人、汉人、粟特人及居住在阿尔金山以东以北的杂种羌人。虽然他们的地位不尽相同,但作为吐军事占领区的属民,却有大体相近的命运。
1. 于阗人
于阗是吐蕃占据西域地区后的重要军事据点之一。在简牍中,关于于阗的零散记载比较多,于阗人的活动由此可得知一二。首先,于阗人作为吐蕃新占区的居民,要向吐蕃占领军当局交粮纳赋。王尧、陈践编《吐蕃简牍综录》(下同)第66条称,“使者于阗银代向阿玛加之拉松哲部分交纳青稞”即是。其次,于阗人还为吐蕃在西域的各据点之间的物品运转支付差役。简牍第265条载,“此木牍上所载及以下……首领,鄯善之青稞二百克四升……已交托于阗布多彼往鄯善,收到青稞后木牍仍交与布多(捎回)”。有些于阗人还成为使者,担负传递信息的使命,简牍第288条载,“我派于阗人李杂和谢岱二人去和阗听取高见,一人已返回,另一人尚未归,另派夏日玛等前去”即是此例。再次,关于于阗人活动最多的记载是从事斥候。设立斥候主要是为了侦察敌情、防范当地居民的反抗。吐蕃在西域的斥候有一系列派遗与交接制度,简牍133条称:“下谢恰(部落)十二个于阗人之交接牌交与下于阗,在恰西若饶地方。上谢恰部落七个于阗人之交接牌交给于阗人本达迈,在察尔海晓聂地方。”由此知,吐蕃和将于阗人编为部落并按部落抽调斥候,以交接牌为标志,且规定了交接的具体地点与时间。
在简牍中,我们还看到“某地缺于阗斥候一人”或“某斥候缺一名于阗人”的记载,如153条谓“墀古啜尔之斥候缺于阗人一名”、第263条“甲垅缺于阗(斥候)一名”等。似乎规定了斥候人员的属籍,这可能与吐蕃对被征服的于阗等地属民怀疑有备心理有关。简牍中常常有一个驿站或斥候点既有于阗人,又有吐蕃人的情况,第149条称“在林仁之慕堡园,有两名吐蕃(斥候),两名于阗(斥候)”;第209条也载“绮力拓拔向俄东玉慕两名吐蕃斥候和两名于阗斥候交代……”。由此可知,吐蕃在西域所设立的斥候,一般由四人组成,其中多是由吐蕃人和西域其他各族共同承担。这些斥候的口粮、衣服均由上级分发和供应,因而,简牍中有取粮及询问送粮的记载(第375、379条)。
由于吐蕃是以征服者的身份出现在西域地区的,因此,对于阗人的民族压迫也是不可避免的,简牍第373条对此有所反映。此简是一份下级向上级所写的报告,文称“住在此地之于阗住户及吐蕃住户,他们在草场方面如若不和,请于阗人另找些牧地,不另找一合适牧地不行”,反映了吐蕃人在西域地区具有一定的特殊权利。简牍中虽无于阗人发起武装反抗的记载,却有消极抵抗事件的报导,坐哨人逃跑,哨口无人戍守即是一例(第142条)。
2. 吐谷浑人
在西域的吐谷浑人主要活动在塔里木盆地南沿东部,即且末、婼羌一带地区,居地西与于阗人相接。吐蕃吞并吐谷浑后,不仅从吐谷浑部中抽取丁壮,作为外侵的主要兵力之一,而且还直接统治了广大的吐谷浑居民。汉文史书称“苏毗一蕃,最近河北,吐浑部落,数倍居人,盖是吐蕃强援,军粮匹马,半出其中”。(26) 简牍材料对此也有反映,第61条载,“吐谷浑上部万人部落,凡属唐所辖者……每户征收五升(青稞);万人部落田赋以六成计征,所征青稞混合堆置一处,一部分(青稞)如用羊驮运不完,可派牛运。”是吐蕃将吐谷浑编为万人部落,并征收其赋税的例证。
在吐蕃治下的吐谷浑人,还负有各种差役,尤其是军差,如运送军粮(第40条),充当斥候、坐哨,为吐蕃在西域实施军事统治服务。而吐谷浑军队在吐蕃对西域各族的控制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第132条称,“吐谷浑人户有多少,长住户若干?根据所计住户之数决定派来边隅斥候人数”。吐谷浑人与于阗人主要承担吐蕃在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区的军事防御任务,具体说,南沿西部归于阗,而东部由吐谷浑人承担,简牍称“如在萨孛(今新疆若羌南部一带)地区发现可迹足迹,由吐谷浑(军)负责……”(第138条)。也说明吐谷浑人在吐蕃军事力量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在敦煌石室出晋天福十年写本寿昌县地境卷子中,对吐蕃与吐谷浑的相互连接有一定的反映,文称,“萨毗城在镇城东南四百八十里。其城康艳典置筑,近萨毗泽,险,恒有吐蕃土谷贼往来”。“土谷”即“吐谷浑”之略写。斯字第367号“光启元年,沙州、伊州地志残卷”即写作“土谷浑”。(27) 在吐蕃军战败请援时,也往往提到吐谷浑军,简牍第322条称“我已四面被围,别无他法……请从吐谷浑部或通颊派援兵……”即是此类。足见,吐谷浑人既有臣属吐蕃、忍受奴役的一面,又有与吐蕃相结合共同镇压其他民族反抗的一面,这是两族长期交往的产物。
3. 突厥人
简牍中所记突厥人,一时尚难以判定其究指哪一部,但其中包括突厥人却是可以肯定的。其时,吐蕃占有今新疆南部,所统治的也只是其部分突厥人,与吐蕃对立的突厥部落依然很多。简牍第334条即是一份侦察突厥人行踪的报告,内称,“顺着往上行走的足迹,寻获营地,沿官道稍停,复又前行,查看突厥人昨夜住处”。
在唐蕃的西域争夺中,正像有突厥人归属吐蕃一样,也有一部分突厥人归附唐朝,与唐军余部同吐蕃周旋。简牍第118条记,吐蕃人曾“在凉包抚服突然入境的汉人突厥(rgya drug)”即是证明。
吐蕃辖下的突厥人则与被统治的其他各族一样,要为吐蕃出丁打仗(第262条)并交纳赋税。他们的生活因职业不同或者由吐蕃人分发粮食,或者租种土地,自食其力。
在西域地区,吐蕃与突厥人的联系相当频繁,这主要是因为“突厥”包含着相当多的部落。前文已提到吐蕃与弓月、疏勒等共攻于阗,及葛逻禄、白服等与吐蕃抄掠北庭事件。吐蕃在北庭失利后,又与西突厥沙陀部结合在一起,“徙其部甘州,以(朱邪)尽忠为军大论。吐蕃寇边,常以沙陀为先锋”(28) 。
据汉文史书记载,吐蕃在西域辖区扶持的“伪可汗”,除了阿史那馁子而外,其后尚有仆罗和拔布二人。(29) 同时还利用突骑施的力量,《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记载,公元732年,突骑施派使者至吐蕃致礼。734年,吐蕃赤德祖赞还以王姐卓玛类嫁突骑施可汗为妻。(30) 依《新唐书·突厥传》载,这位突骑施可汗即是车鼻施啜苏禄。他曾与吐蕃联合进掠唐朝安西四镇,后被唐将赵颐贞击败。但吐蕃与突厥、突骑施、葛逻禄等部相互联合的局面依然未能改变,影响到吐蕃占领下的西域形势。
4. 回纥人
简牍中将回纥称作“hov"。吐蕃辖下的回纥人主要也是军事征服夺取的。简牍第100条有“狗年,驯化回纥部落温列肯”。第255条有“已归化回纥部落之江玛支”等皆是其证。早期,吐蕃在西域与回纥部的争夺相当激烈,但后来塔里木盆地为吐蕃所据,部分回纥人在抵抗失败后成为吐蕃治下的属民,另部分则与吐蕃分界对立。《世界境域志》载,“GH·ZA在库车河附近,是吐蕃与九姓乌古斯人壤地相连之处”,库车河即今新疆库车西南之渭干河。又《九姓回鹘毗伽可汗碑》称,北庭失利后,“吐蕃大军,围攻龟兹,天可汗〔即毗伽可汗(803—821)〕领兵救援。吐蕃落荒,弃于术。四面合围,……一时扑灭……”(31) 于术,据《新唐书·地理志》载:“自焉耆西五十里过铁门关,又五十里至于术守捉城。”地在今新疆库尔勒市北部一带。与库车河东西为一条线。则吐蕃与回纥等部在塔里木盆地北沿的争夺持续甚久。
公元840年回鹘西迁后,“余众西徙,役属吐蕃。是时,吐蕃已陷河西、陇右,乃以回鹘散处之”(32) 。又有一部分回鹘人归于吐蕃治下。简牍中虽对回纥人活动记载不多,但吐蕃统治着一定数量的回纥人的事实却是无须置疑的。
5. 粟特人
简牍写作“sog po”。《世界境域志》在叙述九姓古斯国及其城镇村落时称,有“伯克,特勤诸村,包括五个粟特人的村子。村中住着基督徒、教徒和不信教的人”(33) 。是知,西域九姓古斯人居地有粟特人村庄。据简牍记载,有一部分粟特人也在吐蕃的军事管治之下。第10条载有“粟特处军官”,说明蕃在粟特人聚居区驻扎有军队。简牍中还有关于粟特人日常生活及其为吐蕃巡边守卫情况的记载(第297、379条)。
6. 汉人
在吐蕃统治下的西域地区也有汉人居住,如简牍第290条所记之“汉人三都”及63条之“谢云兰”等即是。他们大多也被编入部落之中,第225条有“书札致……拉琼及卓擦部落之庸人哲保,……及开扎木部落之唐……”,即是部落组织中的汉人。(www.xing528.com)
7. 大峡人
简牍中凡两见:第41条为“大峡人……升及……”,第299条是“大峡和玉慕两驿站,在巴尔本(地名)……”均残缺不全。《综录》编者译之为“大夏人”,并认为:“大夏”(即藏文之“ta ha”)是吐蕃沿用了党项的自称,应指党项人。(34) 下文所引,均以该书编号为准,不复注释。但据我们所见,史书中并未有“党项人自称大夏”的记载,党项人自称“minyag”(即弥药),在藏文、西夏文中均有例证可依。而被称为“大夏”,那是内迁至夏州以后的事,因此,以大夏为党项人自称是不正确的。
我们认为藏文简牍中的“ta ha”,即“大峡”,是青藏高原上的羌族部落之一,它与党项关系密切。据《隋书》卷八三《附国传》记载,在附国西的女国(即西女国,地在今西藏北部)“其东北连山,绵亘数千里,接于党项,往往有羌:大、小左封,昔卫、葛延、白狗、向人……迷桑、婢药、大峡、白兰,……并在深山穷谷,无大君长。其风俗略同于党项,或役属吐谷浑,或附附国”。这里的诸羌部之名称,均是唐人沿用吐蕃人的称呼,即皆来自藏文音译。简牍中的“ta ha”即这里的“大峡”,他们原来属吐谷浑,后随吐谷浑归于吐蕃治下,活动地域应在今西藏北部、新疆东南部一带。
8. 多弥人
简牍中有“nam”人活动的记载。《新唐书》卷二二一《西域下·多弥传》载:“多弥,亦西羌族,役属吐蕃,号难磨。滨犁牛河,土多黄金。”nam即难磨,音译不同而已,则“nam”应是汉史中的多弥人。吐蕃为了控制多弥人在其居地筑有军事设施——小碉楼(第184条),而且设有斥候。第139条谓“乍夏志以上,甲仓慕堡以下,在湳茹(nam ru),有三名斥候,一名逃散,由士兵至各处设法搜捕”。“nam ru”即“难磨茹”,是知吐蕃在多弥人聚居地区建立有独立的军政区“茹”。有的多弥人还被吐蕃委任为地方长官,如第272条称,在巴尔本对河,岸边关卡由浦茹巴充任地方长官。
9. 白兰人
汉文史书中记载有吐蕃占领白兰人居地的情况。在新疆简牍第175条中有“白兰王悉诺桑曲”有其王必有其部,西域有白兰人活动也应是事实。
此外,简牍中还记有勃律人(bru第291条)及大量的吐蕃人(bodpa),后者是作为征服者进入西域地区的,但广大的普通群众也有受剥削受奴役的一面。
由上可知,在西域地区,吐蕃将其统治下的各族各部以部落为单位划分,让他们从事农牧业生产,以满足其军事上及行政上的各种需要;各部各族均要按人口多少为吐蕃出丁,参加战斗或充当斥候;吐蕃在西域的军事据点主要集中在塔里木盆地南沿,因而属部中以吐谷浑和于阗人的活动最频繁,而且影响最大,他们对吐蕃的不满也就直接影响到整个局势的变化,吐蕃对西域各族的统治带有一定的民族压迫成分,当然也引起了各族人民的武装反抗。简牍第339条载,“由于上峰信任,可直接追击上部茹萨毗的乱贼,命我二人前去平乱”;第369条也载,“我吐蕃部之辖区发生叛乱,不惜身家性命,忠心耿耿,以已之所能报恩,为王报仇”,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公元866年,北庭回鹘首领仆固俊夺取西州,擒杀吐蕃大将尚恐热,传首京师。吐蕃在西域的统治也随之崩溃。
原载《新疆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
(1)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2) 张怡荪主编:《藏汉大辞典》,民族出版社,1985年。
(3)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4) P. T. 960《于阗教法史》,见王尧、陈践译注:《敦煌吐蕃文献选》,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
(5) 达仓宗巴·斑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于阗王统”一节,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6) 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7) 萨迦·索南坚赞著,陈庆英、仁庆扎西译:《王统世系明鉴》,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15页,王沂暖译:《西藏王统记》第50页,商务印书馆,1955年。
(8) 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1987年第2期。
(9) 巴卧·祖拉陈哇著,黄颢译:《贤者喜宴》,《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1987年第2期。
(10) 《资治通鉴》卷二〇一“高宗龙朔二年十二月”条。
(11) 达仓宗巴·班党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第56页。
(12)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13) 《资治通鉴》卷二〇一。
(14) 佐藤长:《西藏的历史地理研究》,岩波书店,1978年。
(15) 《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又见《新唐书·吐蕃传》等书。
(16) ⑤⑥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17) 《旧唐书》卷一九六《吐蕃传》,《册府元龟》卷九五八《外臣部·国邑二》。
(18) 《新唐书·吐蕃传》等。
(19) ③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民族出版社,1980年。
(20) ⑤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21) 《资治通鉴》卷二三三。《新唐书》卷二一七《回鹘传》。
(22) 《新唐书·回鹘传》。
(23) 程溯洛:《九姓回鹘毗伽可汗碑中有关回鹘和唐朝的关系》,载林干编《突厥与回纥历史论文选集》,中华书局,1987年。
(24)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中华书局,1987年,第9页引用P. 3918号《佛说金刚坛广大清净陀罗尼经》卷末题记有,“此《金刚坛广大清净陀罗尼经》,近刘和尚法讳昙倩,于安西翻译,至今大唐贞元九年,约卅年矣。……去年西州倾陷,人心苍忙,收拾不着,不得本来”,则知西州贞元八年(792)陷于吐蕃。
(25) 王尧、陈践编:《吐蕃简牍综录》,文物出版社,1986年。下文所引,均以该书编号为准,不复注释。
(26) 《册府元龟》卷九七七《外臣部·降附》。
(27) 又见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一书及《吐蕃简牍综录》引文。
(28) 《新唐书》卷二一八《沙陀传》。
(29) 《旧唐书》卷九七《郭元振传》。
(30)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80年,译文第131、214、103、141、106、107、144、115—116页。
(31) 程溯洛:《九姓回鹘毗伽可汗碑中有关回鹘和唐朝的关系》,载林干编《突厥与回纥历史论文选集》,中华书局,1987年。
(32) 《新五代史·回鹘传》。
(33) 佚名著,王治来译注:《世界境域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9—70页。
(34) 王尧、陈践编:《吐蕃简牍综录》,文物出版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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