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后半,发祥于西藏山南,活动在臧河(今雅鲁藏布江)流域广大地区的吐蕃部落逐渐强大,相继吞并邻近部落,呈现王者气概。7世纪初,吐蕃名主松赞干布(《唐书》称弄赞)继承父业,将反叛的苏毗、羊同等高原邦国重新纳入治下,建立起强盛一时的吐蕃王朝。吐蕃王朝的建立,是藏族形成与发展史,以及青藏高原地区开发史上最为重大的事件,对中世纪中国历史和内陆亚洲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吐蕃的迅速崛起,给人们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但也带来许多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诸如吐蕃早期历史模糊不清、王族祖先来历不明,等等。于是,人们自然要关心:吐蕃为什么能如此迅速发展的问题。我们认为,除了吐蕃部落本身的因素之外,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吐蕃崛起时所处的时代及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即当吐蕃初兴时已是7世纪,人类文明史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相互的交流与影响大大增强,通过学习借鉴外来先进文化有可能缩短赶超前列的进程。吐蕃处在南亚印度河流域文明、中原黄河流域文明和西亚(波及中亚)两河流域文明之间,长期的耳濡目染与潜移默化,使之获得不菲的营养。其二,群星般灿烂的高原邦国文明,为吐蕃的崛起奠定了较为雄厚的基础。(1) 其三,参与国际丝绸之路贸易,则为吐蕃提供了发展的契机与重要的物质条件。本文拟就后者略作探讨。
一、 吐蕃丝路的贸易物品
1. 丝绸贸易
贞观十五年(641)唐蕃联姻,弄赞(松赞干布)见唐使,“叹大国服饰礼仪之美,俯仰有愧沮之色。”“公主恶其人赭面,弄赞令国中权且罢之,自亦释毡裘,袭纨绮,渐慕华风。”(2) 从此,揭开了唐朝中国内地与青藏高原地区丝绸贸易的新纪元。松赞干布“释毡裘,袭纨绮”,达官贵人、王室贵族遂也效法,相继穿上丝绸锦缎。藏语称“丝”为“sil”,绸子为“gru tsi”均系借自汉语。阎立本所绘《太宗步辇图》内禄东赞所着即为唐朝服饰、丝绸布料、敦煌壁画也有类似情况。
唐蕃之间的贸易以朝贡为主要方式,吐蕃使者带至内地的是黄金器皿及其他珍品方物,唐朝赐给来使的主要是丝绸锦缎。开元七年(719)六月,吐蕃遣使请和,玄宗大享其使,因赐其束帛,用修前好,“以杂彩二千段赐赞普,五百段赐赞普祖母,四百段赐赞普母,二百段赐可敦,一百五十段赐坌达延,一百三十段赐论乞力徐,一百段赐尚赞咄,及大将军大首领各有差。皇后亦以杂彩一千段赐赞普,七百段赐赞普祖母,五百段赐赞普母,二百段赐可敦。”(3)
二十一年(733)正月,玄宗又命工部尚书李暠持节使吐蕃,“以国信物一万,私觌物二千匹,皆杂以五彩遣之”(4) 。与此同时,民间的丝绸贸易也十分积极活跃,吐蕃使人素知长安物情,尤其羡慕这里华美的绫锦,(5) 逻些(拉萨)城里,也有专门的丝绸市场,且有克什米尔商人从事转口贸易。(6)
吐蕃丝绸贸易,以唐蕃官方往来之通道和青藏道为主道。同时,在吐蕃征服川西地区诸羌部落(有西山八国之谓)后,“岁督丝絮”,使川藏道的丝绸贸易也活跃起来。吐蕃与南诏之间也存在以丝绸为重要内容的贸易往来(7) ,此即滇藏道。
2. 茶叶贸易
茶叶是藏区农牧民不可缺少的物品,奶茶、酥油茶更是人们十分喜爱的上等饮料,民间尚有“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的说法,可知茶在高原人生活中的地位。茶即是通过吐蕃丝路在唐代从内地传入吐蕃的,藏语中的“ja”(茶),系借自汉语。
藏文史书《汉藏史集》(1434年成书)说,茶叶是都松芒布支(Vdu Srong mang po rje,676—704在位)时由汉地传入吐蕃的,并用一则优美的鸟衔茶枝的故事来加以说明。(8)
从该传说中可以看出,茶叶起初是作为药材传入吐蕃的,并且医好了赞普不思饮食的重病(大约是消化不良)。为时未久,吐蕃人对茶叶的性能、内地茶叶的种类已经了如指掌。李肇《唐国史补》记:“常鲁公使西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蕲门者,此昌明者,此湖者。’”(9) 茶叶入蕃,主要由青藏道和川藏道,嗣后以后者为尤。
3. 麝香贸易
6世纪的波斯文献《科斯洛埃斯二世及其侍从官》,在叙述各地知名香料时,提到了吐蕃的麝香。(10) 阿拉伯古代地理文献《世界境域志》称:“巴达克山(Badhakhshan)是一个很令人喜爱的国家和商人常至之地。其地有银、金、石榴石、青金石诸矿。其麝香是从吐蕃输入的。”(11) 青藏高原盛产麝香已为众所周知,汉文史书也有明确记载,如巂州越巂郡、黎州洪源郡、茂州通化郡、冀州临冀郡、维州维川郡、松州交川郡等均出产麝香。(12) 青藏高原地区的麝香,主要通过川藏道等,中经今克什米尔输往阿富汗及中亚、西亚,乃至欧洲地区。
4. 瓷器贸易
吐蕃的瓷器也来自唐朝中国内地。据《汉藏史集》记载,瓷器用具,是为了饮茶而专门从内地引进的,首先是一种茶具。其事在都松芒布支赞普之时。据说,唐朝直接派去汉族工匠,为吐蕃传播瓷器制作技术。他们还利用当地原料,制造出品质各异的瓷碗:上等碗上绘有鸟衔树枝图案,中等碗上绘鱼戏水中图案,下等上绘鹿在草山图案。工匠们用不同原料制做出六种瓷器,其中按赞普命令制作的有夏布瓷(shabtshe)、兰瓷(lantshe)、祥瓷(zhangtshe)三种;(13) 普通瓷有:泰克瓷(theg tshe)、额瓷(nges tshe)、朵瓷(brdo tshe)三种。显然,藏文中的“tshe”系借自汉语中的“瓷”,是随瓷器及制瓷技术一同传入吐蕃的。
5. 玉石贸易
玉石贸易主要通过青藏道。《汉藏史集》记载,在热巴坚(ral pa can,815—836年在位)时,从突厥(dru gu)地方运来了十八头骡子驮载的玉石,奉献给国王。在吐蕃,以这一批真正的突厥玉石为最好。(14)
藏文中的玉石也称“g·yu”,与汉语“玉”音义相同,应属同源。
6. 食盐贸易
《隋书》记:“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代以女为王。……气候多寒,以射猎为业。出石、朱砂、麝香、牦牛、骏马、蜀马。尤多盐,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数倍。亦数与天竺及党项战争。”该女国位于青藏高原西北部,即今阿里地区。据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调查,藏北北部湖区,以盐湖为主,约占区内湖泊总数的70%。大多数是卤水盐湖,有的湖水矿化度高达300克/升以上,湖水呈过饱和状态,湖底结有坚硬的白色盐晶,蕴藏着丰富的盐矿资源,典型的有玛尔果茶卡(东经87°01',北纬33°53',面积71平方公里)、马尔盖茶卡(东经86°45',北纬35°07',面积76平方公里)等。(15)
这便是对“女国尤多盐”最合理的解释。女国西接天竺,东邻党项,得食盐之利,与天竺贸易,获数倍之利。同时,也因此引起纠纷,发生战争。这样,在藏北地区,就存在着一条东西向的“天竺—女国—党项”食盐贸易之路。
又据《弟吴宗教源流》记载,在松赞干布时业已形成八大市场(kheb. rgyad),上部大集市三个:勃律王土(dru zhavi rgyal khams)、突厥(dru gu)和泥婆罗(bal po);下部大集市三个:葛逻禄(garlog)、绒绒(rongrong)和邓麻(ldan ma);中部集市两个:东东(stong stong,疑此有误,当为stongsdong,即东董,stong指多弥,sdong指党项,市场约在两族之间某地——引者)。也许由于集市位于山口或关隘地带的缘故,八大市也被解释为八大山口。其中管理四大山口的是:没庐王赤松杰达囊(Vbro rje khrig sum rje rtags snang)分管东方丝帛山口;桂赤登帕玛(mgos khri sten pal ma)分管南方米和糜子山口;没庐穷萨沃玛(vbrochunggzavvorma)分管西部蔗糖和染料山口;琼波布当(Khyung po spu stangs)分管北方盐和犏牛之山口。(16) 四大山口又各设四小山口,合为八个山口。于此可见吐蕃丝路交通之发达,商品贸易之兴隆繁盛。
二、 吐蕃丝路的贸易形成
吐蕃与周边地区的贸易,既有吐蕃使者和商人参与的直接贸易,也有周边地区商人操纵的间接贸易。《贤者喜宴》记吐蕃王朝时期有所谓“五商”,即汉地茶商、突厥玉商、粟特刀商、邓麻帛商、兰地盐商。(17)
此外,泥婆罗(尼泊尔)商人、克什米尔商人、于阗商人等,均参与了吐蕃的对外贸易活动。吐蕃丝路的贸易形式,主要有两种。
1. 以物易物
在青藏高原地区内部,自古以来最为主要的贸易形式即是以物易物。牧民将牲畜及畜产品运往农区,换回粮食和生活日用品,是无所不在的、经常性的以物易物贸易。吐蕃与周边地区的贸易,也多采取以物易物形式。唐蕃之间的“朝贡”贸易即是如此,吐蕃使者多以“方物”进献,而唐朝皇帝也多以丝绸锦缎相赠,如唐高宗永徽五年(654)八月辛未,“吐蕃使人献马百匹及大拂庐,可高五丈,广袤各二十七步。”(18) 唐玄宗开元七年(729)六月厚赐吐蕃君臣丝帛事已如前述。当然,最为知名的还是嗣后日渐兴盛的以马易茶的“茶马贸易”,它实质上也是以物易物。
吐蕃与南部地区的大米糜子贸易,也多取以物易物方式,直到清朝末年,以盐易米的贸易仍在进行。在西部地区,输出羊毛、皮张,以换取所需蔗糖、染料的贸易,也是民间贸易的主流方式。
2. 货币问题
吐蕃王朝时期是否存在货币,以什么作为货币单位,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有研究者认为,吐蕃主要应该划入以银币为货币的区域,吐蕃在东境,以及同中亚、哈里发帝国东部和印度的贸易,主要用银子来进行。沙金只用于大宗贸易。(19)
但是,从我们所接触的藏汉文资料来看,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事实恰恰相反,吐蕃时期最主要的货币应是黄金,应属黄金货币区域,白银则是辅助性的货币。
据《王统世系明鉴》记载,吐蕃字母体系的创立者吞米桑布札前往天竺(印度)求学时,所携及献给天竺婆罗门的唯一货币是黄金;噶尔·东赞域宋(即禄东赞)前往泥婆罗迎娶泥妃赤尊公主(即布里库蒂,bhurikuti)时,所携的聘礼,除了上嵌朱砂宝珠的琉璃宝铠之外,即是五枚金币;噶尔·东赞域宋迎娶唐文成公主时,所携聘礼,也是朱砂宝石镶嵌的铠甲一付,另有七枚金币、一升金沙;赤松德赞时,派巴赛囊迎来天竺堪布菩提萨埵(即静命大师寂护),赞普赠给该堪布的礼物是一升金沙;吐蕃王朝瓦解后,逃往阿里地区的王室后裔拉喇嘛益西沃,在前往天竺迎请班智达入蕃传法时,不幸为外道(一说是葛逻禄)军抓去,阿里人以黄金赎之,因未筹足“等身重”的黄金,拉喇嘛遇害,所筹黄金即被用于迎请天竺高僧,来者即是大名鼎鼎的阿底峡。(20)
由以上史实来看,黄金不仅充当货币,而且几乎是唯一的货币形式。由此不难看出,吐蕃王朝是金本位而非银本位。
时代稍晚的《汉藏史集》也涉及上述史实,谓:迎娶泥婆罗公主的使者所携为一百枚金币、七个金盘、一支以黄金璎珞和天界珍宝装饰的大象、半升金沙等。数目与前述有异,但皆为黄金礼物却相同。而迎娶唐文成公主的蕃使,据说携有一百枚银币、半升金沙等。与前书所载略异。哪个正确呢?汉文史书可以给我们一个更为有力的佐证,据《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弄赞乃遣其相禄东赞致礼,献金五千两,自余宝玩数百事。”由此知前书所载更为可靠,聘礼也为黄金。又从吐蕃向唐朝赠送物品来看,黄金制品占据绝大多数,如多次进贡的金鹅,以及金胡瓶、金盘、金碗等等。前面提到的五千两黄金,更是黄金为货的直接证据。
吐蕃王朝时期的法律文书,对上自王室贵族、朝命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命价都作了具体规定。出自敦煌莫高窟的藏文文书P. T. 1071号“狩猎伤人赔偿律”和P. T. 1075号“盗窃追赔律残卷”即是这一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前者中还明确提到其所依据的是《对仇敌之律例》和《对复仇人起诉之处置律例》两部律典。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赔偿金的货币单位。从文中看,原文并未给出命价的货币单位是金还是银,只是提到“一万两”“五千两或“三两”“二两”等等。(21)
第五世达赖喇嘛时的第悉·桑结嘉措,在所订《法典十三条》中说:“古时,对于上等的贵族人士,除了战乱时期以外,平时很少有被杀害的事例,即使被杀,也有地方判决,赔偿碎金的规定。”(22) 据此,吐蕃时赔偿命价所使用的货币单位是黄金,而不是白银。
综上所论,说吐蕃王朝时期为银子货币区域是缺乏有力依据的,虽然并不排除同时和少量使用银币的可能,但吐蕃的货币是黄金本位,可以无疑。以银为主要货币单位是后来的事,而非吐蕃王朝时期。(www.xing528.com)
吐蕃王朝以黄金为基本货币单位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青藏地区盛产黄金;一是以物易物的贸易方式是黄金货币得以维持的重要支柱。无论是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笔下蚂蚁掘金的故事(23) ,还是中国古代著名旅行家玄奘笔下“以女称国”的苏伐刺拏呾罗国(金氏)(24) ,均指吐蕃地区,均明言其地盛产黄金。以黄金为货币,对吐蕃王朝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中国历史上,中原农业地区与边疆游牧地区之间互补性的经济贸易,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贸易渠道的畅通与否,直接影响到双方是和平相处还是刀兵相向。同时,由于传统农业经济具有自给自足的特点,缺乏强烈的从事商业活动的动力,而游牧经济却对农业经济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当二者之间的贸易渠道阻塞时,燃起战争烽火的往往首先是边疆的游牧民族。这样,贸易活动很直接地与军事活动结合起来。就贸易活动本身而言,商队的安全有赖于武装保护,这种武装既可以维护商业的正常进行,也可能具有进攻性,转而从事掠夺活动。
吐蕃王朝是以雅隆河谷地区的吐蕃部落为核心、通过武力征服活动建立起来的,被征服部落的财富构成吐蕃王朝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要维持这一帝国的存在,乃至庞大的军事势力,除了正常的商业贸易之外,即是非正常的军事掠夺。因此,商业贸易与军事掠夺有着不解之缘。史书记吐蕃“其兵法严,而师无馈粮,以卤获为资”(25) 。连军备物资也依靠掠夺来补给。
吐蕃与周边地区的商业贸易,为其军事扩张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主要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通过商贸活动吸收了周边地区先进的科技与文化,促进了吐蕃自身的全面发展。藏文史书记载,达日年塞(Stag ri gnyan gzigs)的儿子南日松赞(gnam ri srong btsan)时,从汉地传入了医药和历算。征服了汉人和突厥,从北方得到了食盐。(26)
汉文史书记载,唐高宗时,弄赞(松赞干布)遣使致书、贡献珍宝方物,高宗嘉之,进封其为王。吐蕃使者“因请蚕种及造酒、碾、硙、纸、墨之匠,并许焉”。其二,通过丝绸、麝香、食盐等物品贸易,直接增加了物质财富。其三,商贸活动为吐蕃军事活动提供了可靠的军事情报和行军路线。《全唐文》卷六四五李绛《延英论边事》说:“今戎狄继来婚嫁,于国情实,巨细必知,边寨空虚、有无咸悉。”正是这方面情况的一些反映。
吐蕃的军事扩张也具有鲜明的商业目的。首先,吐蕃的军事扩张大多与控制国际商贸通道有关。史称,小勃律“国迫吐蕃,数为所因,吐蕃曰:‘我非谋尔国,假道攻四镇尔’”(27) 。吐蕃争夺唐朝安西四镇,即有控制东西方丝绸之路主干道的目的。而吐蕃对西域及河西的控制对唐后期走向衰落也当有一定的影响。吐蕃对南诏地区的扩张,同样也与控制滇缅道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关系。其次,吐蕃把丝绸等重要国际贸易物品作为自己掠夺的主要对象,也有着进一步参与国际贸易,获取巨额商业利益的目的。《新唐书》卷二二一《东女》记,唐朝自失河、陇,西山部落“悉为吐蕃羁属,部数千户,辄置令,岁督丝絮。”同书卷二二二《南诏传》记,时附吐蕃的南诏主异牟寻,与吐蕃并力,悉其众二十万人掠唐边,令其下曰:“为我取蜀为东府,工伎悉送逻娑城,岁赋一缣。”敦煌古藏文文书P. T. 1287号赞普传记也称,赤德祖赞(Khri lde gtsug btsan,704—754年在位)时,吐蕃军攻陷唐朝财宝存贮地瓜州,“赞普得以获取大量财物,民庶、黔首,普遍均能穿着唐人上好绢帛矣。”(28) 知其获得丝绸的兴奋之情。
吐蕃丝路上的商业活动,显然被吐蕃军事扩张的盛名掩盖了。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分析,却总能从吐蕃王朝辉煌的武功中看到商业贸易发挥作用的踪影,离开吐蕃丝路上的商业贸易,以及由此而增强的经济基础,吐蕃王朝肯定会黯然失色的。
原载周伟洲主编《周秦汉唐研究》(2),《国际丝绸之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9年
(1) 张云:《丝路文化·吐蕃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86页。
(2) 《旧唐书》卷一九六《吐蕃传》。
(3) 《册府元龟》卷九八〇《外臣部·通好》,又见同书卷九七四《外臣部·褒异一》。
(4) 《册府元龟》卷九八〇《外臣部·通好》。
(5) [清]董诰等编《金唐文》卷一七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一册,第774页。
(6) Sa skya bsod nams rgyal mtshan(萨迦·索南坚赞):rgyal rabs gsal bavi me long(《王统世系明鉴》),民族出版社,1981年,第203页;陈庆英、仁庆扎西译注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64页。
(7) 〔唐〕樊绰著,赵吕甫校释:《云南志校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68页、第258—259页、第284页。
(8) dpal vbyor bzang po(班觉桑布):rgya bod yig tshang chen mo(《汉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172—176页;参阅陈庆英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9) 李肇:《唐国史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66页。
(10) 阿里·玛札海里著,耿昇译:《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中华书局,1993年,第523页。
(11) E. J. W. Gibb, Memorial Series,New SeziesⅪa⁃“Alam,the Regions Of the World” A Persian Geography 372 A. H. 982 A. D., Translated and Explained by V. Minorsky,London 1970, P. 112.
(12) 《新唐书》卷四二《地理六·剑南道》。
(13) dpal vbyor bzang po(班觉桑布):rgya bod yig tshang chen mo(《汉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175—176页;参阅陈庆英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14) dpal vbyor bzang po(班觉桑布):rgya bod yig tshang chen mo(《汉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205页;参阅陈庆英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15)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西藏河流与湖泊》,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20页。
(16) mkhas pa ldevu(弟吴贤者):Ldevu chos vbyung rgyas pa(《广本弟吴宗教源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4页。
(17) dpav bog tsug lag phreng ba(巴卧·祖拉陈瓦):mkhas pavi dgav ston(《智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89页。
(18) 《旧唐书》卷四《高宗上》。
(19) Beckwith,Christopher I. Tibet and the Early Medieval Florissance in Eurasia. A Preliminary Noteon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Tibetan Empire. Central Asiatic Journial,21(1977),pp.89-104.
(20) Sa skya bsod nams rgyal mtshan(萨迦·索南坚赞):rgyal rabs gsal bavi me long(《王统世系明鉴》),民族出版社,1981年,第203页;陈庆英、仁庆扎西译注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6—77页、第85—130页、第202—222页、第243—245页等。
(21)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吐蕃文献选》,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第7—39页。
(22) 恰白·次旦平措、诺章·吴坚、平措次仁著,陈庆英、格桑益西、何宗英、许德存译:《西藏译史》,西藏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28—129页。
(23) 希罗多德著,王以铸译:《历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40—241页。
(24) 〔唐〕玄奘、辩机原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中华书局,1985年,第408页。
(25) 《新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
(26) Sa skya bsod nams rgyal mtshan(萨迦·索南坚赞):rgyal rabs gsal bavi me long(《王统世系明鉴》)民族出版社,1981年,第203页;陈庆英、仁庆扎西译注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1页等。
(27) 《旧唐书》卷一九六《吐蕃传》。
(28)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增订本),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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