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民族来源,乃至上古历史问题,除了考古新发现之外,人们无法回避的便是本民族的族源或相关的古史传说了。这些传说历经上千年,甚至更长久的传抄与转述,不断羼入后人的理解与创作,情节也许更感人更细腻了,它的主旨却往往因此而变得飘忽不定,大大增加了人们认识上的难度。如何剥离外加成分,还传说以昔日容颜,或者使之接近它的本来面目,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在上古社会里,血缘关系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血缘关系网络,无疑可以勾勒出当时社会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脉络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作用,充实上古历史的具体内容。但是,血缘史观或强烈的氏族观念,也会简单化上古历史的发展进程,掩饰许多更加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例如,《国语·晋语》说:“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宋代罗泌《路史》称:“阪泉氏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这样,黄帝、炎帝既为同胞兄弟,他们与蚩尤也有血脉相连。此说容或有所依据,但主要是父系氏族家天下观念的产物。又如《后汉书·西羌传》说:“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把西部羌人等之于南部的三苗,已有附会的因素包含其中了。显然,上述诸说,都存在用血缘关系网络图解古代部族关系的倾向。虽然这些传说并非无所凭藉,毕竟过分夸大了他们之间的血缘联系。藏族古史传说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我们认为,从民族文化交流(也包括血缘关系内容)的角度来探索古代部落部族的关系,也许更易于抓住问题的本质,并且不会放过许多重要的历史情节。本文拟以民族文化交流问题为核心,从发展的角度,对藏族古史中的族谱传说作一辨析,期有助于本论题研究的深入。
一
藏史中有关部族和民族谱系的传说很多也很复杂,即使同一史实的传说,其内容也往往多种多样。例如,藏史中流传最广,且颇具影响力的“四人种(部)”或“六人种(部)”说即是如此。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完成于1434年的《汉藏史集》一书记载:
吐蕃人的族系分为六支的说法谓:最初,在玛卡秀雅许(dmav⁃kha⁃shu⁃g·yag⁃zhu)的上部,有斯巴(srid⁃pa)的王子亭格(thing⁃gi),生有三子,即汉、藏、蒙古(霍尔)三者。吐蕃人叫赤托钦波(khri⁃do⁃chen⁃po),他生有六子:查(dbrav)、祝(vgru)、董(ldong)三者,加上噶(lga)为四兄长,及韦(dbas)、达(bsdav)二弟共六人。当吐蕃六人在玛卡秀山种地时,三位吐蕃人想生六子。董娶了巴玛勒邦(pa⁃ma⁃le⁃pang)、查娶了查莫饶扎(dbra⁃mo⁃rab⁃bkra)、祝娶了祝莫冲冲(vbru⁃mo⁃phrom⁃phrom)、噶娶了噶玛麦波(lgar⁃ma⁃me⁃po),韦和达在汉藏交界地方娶了达塔贡玛(mdav⁃dar⁃gong⁃ma)。于是,长系未失尊长地位,是兄长董的子嗣。本领高、守信用的,是塞琼查(se⁃khyung⁃dbra)的后嗣。未失猛虎爪牙英勇标志的,是阿加祝(a⁃lcags⁃vbru)的后嗣。放牧牲畜,没有丢掉纺锤和油脂的,是穆擦噶(rmu⁃tsba⁃lga)的后嗣。(1)
元代帕木竹巴万户长、大司徒绛曲坚赞的《朗氏家族》(即《朗氏世系史》)也记有此“原人六种”,文谓:
……赤杰塘年(khri⁃rje⁃thang⁃snyan)的儿子阿涅穆斯赤多钦波(a⁃nye⁃mu⁃zi⁃khri⁃to⁃chen⁃po)娶年萨夏米玛(snyan⁃29⁃sha⁃mig⁃ma)为妻,生三子:长子珀曲董(spos⁃chu⁃ldong),次子塞琼查(se⁃khyung⁃dbra),幼子阿加祝(a⁃lcags⁃vgru)。阿涅穆斯赤又娶穆萨拉莫(dmu⁃za⁃lha⁃mo),生子穆擦噶(dmu⁃tsha⁃dgav)。再娶查森佟玛莫(brag⁃srin⁃gdong⁃dmar⁃mo),生韦(dbal)、达(zla)二子,此即原人诸族的祖宗谱系。
长子珀曲董,繁衍出董氏十八个大氏族,(内有)紫色董氏的六长系、六尊系。
次子塞琼查,查氏有黑、白、花三支,查氏有最初世系的九大支,神查紫色十昆仲,古崩(dgu⁃vbum)查的六昆仲。
三子阿加祝,祝生九子,有永恒解脱的八地。
四子穆擦噶,传出塔玛(dar⁃ma)七昆仲。
五子韦和六子达二人,住在大区的交界地方。
以上即吐蕃原人六族产生的情况。(2)
《汉藏史集》和《朗氏家族》除了对“六人种”的称谓基本相同而外,有关他们子嗣的数目及具体划分,均存在较大的差异。(3)
人们很难通过上述资料获得吐蕃古代部族的真实情况。非但如此,14—15世纪的藏族史家们已无法详知吐蕃古部族演变的过程及其是非真伪,《汉藏史集》的作者就只能简单地罗列当时存在的诸种说法。文谓:
如果详细划分,赡部洲有不同的民族三百六十种,不同的语言七百二十种,不同体格的人十七种。仅随口可以说出者也不止所谓的十二根本族姓。有的说,刹帝利种姓雄强、吠舍种姓尊贵、婆罗门种姓纯洁、首陀罗种姓众多,这是外部四族姓,可将赡部洲所有的民族包括在内。还有中间四族系,即印度人源自天神,故讲桑支达天神语;汉地人源自龙,故讲那噶支达龙语;蒙古人源自非天,故讲阿速支达非天语;吐蕃人源自猕猴与岩魔女,故讲阿巴支达魔语。内部四族系,是东(stong)、董(ldong)、塞(se)、穆(rmu)等。据说,由此四族分出大部分吐蕃人,故称以上所述为十二根本族系。还有另一种说法谓:外部四族是格香汉人、金象蒙古(霍尔)人、卡勒门巴人、悉补野吐蕃人等。其中,汉人又有两系,即穆氏(rmu⁃rus)和格劳氏(ke⁃lavo),蒙古人也分为两系,即森擦(srin⁃tsha)和拉曹(lha⁃tshavo);门巴人生出三支,一是门巴人本身族系,还有汉藏交界处的木雅人和工布人。(4)
这里不仅罗列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而且,各说中又分为外、中、内三个族系,他们都与吐蕃人种有关联。我们必须理清它的头绪,进而找到其本质性的东西。
与此相关,东(stong)、董(ldong)、塞(se)和穆(rmu)四人种(部),或者再加上韦(dbas或dbal)、达(bsdav)形成六人种(部),是一母或同父异母的六兄弟,如某些汉文史书所说的炎黄二帝那样,是“天下共一家”;或者存在其他情况,比如说是部落联姻或联合的曲折反映?这些都是需要明辨的,而且已涉及对上古史的整体认识和研究方法问题。
二
详审藏文史著的纷繁记载,我们发现藏史中的古部落古部族谱系,有一个不断扩大、不断丰富与完善的过程,而且与吐蕃部落的兴起、发展、强大,以及与周边各部各族的文化交往有关,同时也与吐蕃人不断增进的认识有关联。十分有趣的是,藏史作家对古部落古部族谱系所做的完善与系统化工作并未完成,具体说,直到元明之际,他们只是罗列了各种相互关联又相互矛盾的诸多说法,并未使之成为一种无懈可击的定论。因此,也为我们保留下许多醒目的斧凿之痕,成为我们据以立论的重要证据。兹就我们的主要结论陈列如下,以就正于方家读者。
1. 将赡部洲的民族分为360种,语言分为720种,人种分为17种,以及有关刹帝利、吠舍、婆罗门、首陀罗的特性,由他们组成“外部四族姓”,且可以概括赡部洲所有民族的说法,直接来自印度的种姓制度和传统的世界民族划分,更直接地来自元朝帝师八思巴的《彰所知论》。因此,它不能为我们探讨藏族古部落古部族谱系提供任何有用的资料,故置而不论。
2. 藏史中有关猕猴与岩魔女相合传人的故事,是古代吐蕃人有关人类来源十分珍贵而近乎科学的传说。此说谓,众猴崽吃了不种自长的青稞、小麦、豆子、荞麦、大麦等作物,身上的毛和尾巴都变短了,又慢慢地懂得使用语言,逐渐变为人类,以谷为食,以树叶为衣,开始新的生活。当时,吐蕃地方森林遍布山野,山谷充满洪水,后来工布地方的大山裂开一条缝隙,所有的洪水都蜂拥而去,从那里流走。于是,人们在平地上垦田种植,建筑许多城邑。此后不久,有聂赤赞普出,充当吐蕃之主,始有君臣名分与尊卑贵贱。(5)
又据藏史记载,猴子变人和采食谷物为生的地方在雅隆河谷,南岸地区,今西藏自治区乃东县泽当镇,索当地方是其活动中心。(6) 说明传说中的吐蕃部落主体部分,或者说最早的部落,是以今西藏山南农业地区为舞台的。但是,由于从猕猴变人到人类聚族而居,形成部落,其间尚有十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因此,猕猴传人的故事,在藏史中尽管接下来即是分立的四人种或六人种,事实上,同样不能为我们本问题的研究提供任何更为重要的资料。
3. 据《第吴教法史》和《贤者喜宴》等书记载,吐蕃历史上曾有一个由十种(或十二种)非人统治过的历史时期,此后才是受观世音菩萨之命的神猴与岩魔女相合传人的历史,文谓:
(西藏)最初由黑色罗刹统治,故此地名为桑域简美(bzangs⁃yul⁃rgyan⁃med,无饰佳地),此时出现了弓箭等投射武器;第二由热德郭雅(re⁃sde⁃mgo⁃g·yag,牦牛头部落)魔统治,故此地名为魔域九峡谷,此时出现了斧头、钺等武器;第三由聂仁茶麦森(gnyav⁃ring⁃phrag⁃med⁃srin,长颈无血罗刹)统治,地名为黑色九罗刹,此时出现了叉矛、抛石器等武器;第四由叫做玛绛(dmar⁃vjam)的天神统治,地名神域贡塘(lha⁃yul⁃gung⁃thang),此时出现了三尖天杖等武器;第五由龙族(klu)统治,(地名)昂章江章(ngan⁃brang⁃cang⁃brang),此时出现了长矛等武器;第六由野鬼统治,(地名)朗当灵当(lang⁃tang⁃ling⁃tang),此时出现了勺头棍棒等武器;第七由玛桑九姓(ma⁃sangs⁃ru⁃dgu)统治,故地名为蕃康六福(bod⁃khams⁃g·yang⁃drug)之地,此时出现了箭袋、刀剑、盾牌等武器;第八由龙族(klu)统治,故此地名为蕃康岭古(bod⁃khams⁃gling⁃dgu,蕃康九州);第九由非人统治(《贤者喜宴》记为国王统治),地名为黑色昂域(ngam⁃yul⁃nag⁃po);第十由萨日六兄弟(za⁃rid⁃spun⁃drug,《贤者喜宴》记为贡布九兄弟,vgong⁃po⁃dbun⁃dgu)统治,地名为十八东岱(千人部);第十一为十二小邦统治;此后(第十二)各小邦分裂为四十小邦,故地名为桑域改(bzangs⁃yul⁃gyad,佳地力士)。(7)
我们同意一些学者所说的那样,这里的黑色罗刹、牦牛头魔、神、龙、鬼、玛桑九部(姓)等,当是以某种神灵或动物为图腾或称号的部落,是信奉佛教的藏史作家将这些非佛教的氏族部落名诬称为罗刹、魔鬼等的说法,也同意有关这段记载存在颠倒历史先后顺序状况的见解。(8)
同时认为,这段看似离奇的传说,它所反映的历史大致是早期吐蕃人在雅隆河谷地区活动及部落分立乃至先后主政(即作为盟主)的状况。这里又不免加入后世历史的部分内容,如十八千人部(stong⁃sde,或作ldong⁃sde,即“董氏十八部”)即是其中一例。
尽管那一段历史已经成为遥远而模糊的记忆,且有前人的改篡,但是,把这些支离破碎的资料与相对可靠的《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资料相互对证,肯定有助于提高我们对古代吐蕃部落与氏族活动状况的认识水平。如《第吴教法史》记:“玛桑九部包括玛桑八部和羊仲斯勒玛(g·yang⁃vbrum⁃si⁃le⁃ma)。玛桑八部是:年玛桑雅邦结吉(gnyan⁃ma⁃sangs⁃g·yav⁃spang⁃skyes⁃gcig)、噶尔玛桑佐噶尔结格底南才(gar⁃ma⁃sangs⁃gtso⁃gar⁃skyes⁃kyi⁃sdig⁃nam⁃tshad)、年玛桑恩兰藏结(g·nyan⁃ma⁃sangs⁃mgam⁃lam⁃rtsang⁃skyes)、都玛桑托噶尔结(tub⁃ma⁃sangs⁃tho⁃gar⁃skyes)、协玛桑推噶南仓(she⁃ma⁃sangs⁃thod⁃dkar⁃nam⁃tshang)、梅玛桑白玛结(me⁃ma⁃sangs⁃pad⁃ma⁃skyes)、米玛桑嘉措结格查阿古尔(mi⁃ma⁃sangs⁃rgya⁃mtsho⁃skyes⁃kyi⁃dra⁃mga⁃vgur)、倭玛桑顿南察(aod⁃ma⁃sangs⁃ston⁃nam⁃tsha)。”(9) 其中的年(g·nyan)、噶尔(gar)、协(she)、倭玛(aod⁃ma)等姓,在吐蕃王朝时代仍为著名的贵姓。(10) 足知其并非天方臆语。
4. 真正为我们展开广阔研究视野的是藏史中有关“四人种(部)”和“六人种(部)”的传说。藏史中的“四人种”一般是指东(stong)、董(ldong)、塞(se)、穆(rmu);“六人种”是指:查(dbrav)、祝(vgru)、董(ldong)、噶(lga)、韦(dbas)、达(bsdav)。且不论藏史中还存在与上述划分有所不同的四族系(四人种)的说法,这里的“四人种”和“六人种”业已存在一定的差别。董(ldong)即珀曲董(spos⁃chu⁃ldong),塞(se)即塞琼查(se⁃khyung⁃dbra),穆(rmu)即穆擦噶(dmu⁃tsha⁃dgav)。(11) 与“六人种”相比,除了缺少“韦”、“达”之外,还少一个“祝氏”,又多了一个“东氏”。由于“塞琼查”将“塞”与“查”相连,“穆擦噶”将“穆”与“噶”相连,两者似可相互对应。所以,“四人种(部)”至少已有两种说法,即东(stong)、董(ldong)、塞(se)、穆(rmu)和查(dbrav)、祝(vgru)、董(ldong)、噶(lga)。这就需要作一些辨证工作。
不仅我们面对了上述不同说法所带来的困惑,《汉藏史集》一书的作者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本人也同样没有摆脱它的困扰。该书谓:
(猕猴与岩魔女生下的猴崽演化为人类,数额日多,又因争夺谷物产生不和),人类分成四个部落,即塞(se)、穆(rmu)、东(stong)、董(ldong)四族姓。吐蕃人大多都由这四大族姓分化而来。宣康巴(son⁃khams⁃pa)等人说,吐蕃地方最早的姓氏是查(dbra)、祝(vbru)、董(ldong)三姓,加上噶(lga)四姓,再加上弟弟韦(dbas)、达(rta,应为brdav),成为吐蕃的六个族姓。(12)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发现两种“四人种(部)”的说法事实上是一致的。如我们上面所引《朗氏家族》一书所示,塞(se)与查(dbrav)可以相通(即塞琼查),而穆(rmu)与噶(lga)也可以相通(即穆擦噶),这样,两说中三者已可对应。剩下的只有东(stong)和祝(vgru或vbru)的关系问题。据石泰安(R.A.Stein)先生考证,vbru(祝氏)在藏文史料中应是Stong(东氏)的一部分。(13) 如此,两说可以相互勘同。“六人种(部)”则是在其上加入韦、达二者形成的。
《贤者喜宴》等书记载,由猕猴与岩魔女繁衍而来的子子孙孙们就居住在今山南乃东泽当一带,后来分为“四人种”(四族姓)或“六人种”(六族姓),分别居住在雅隆河谷的索当(yar⁃lungs⁃zo⁃thang)、泽当(rtshed⁃thang)、沃卡久当(vo⁃kha⁃rgyug⁃thang)、赤当(khri⁃thang)等地,以采集为生,最初没有王,过着原始的社会生活。藏文史书中多有记载,如《贤者喜宴》、《松赞干布遗训》(《柱间史》)等;民间有“经书莫早于邦贡恰加,农田莫早于索当,房屋莫早于雍布拉康,国王莫早于聂赤赞普”。这一切都出现在山南的乃东和琼结一带。
藏史中把塞、穆、董、东四部族(或族姓)作为猕猴的后裔,或直接比拟为一母所生的四兄弟,或者再加上韦、达二弟形成六兄弟,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从猕猴(猿)到人的演变,以及部落分立的出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二者并无直接或简单的联系。
我们认为,藏史中有关塞、穆、董、东四氏族(或部族、族姓)及该四族构成吐蕃人基本部众的说法,无疑有所依据,而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的年代有问题,且有本末倒置的问题,即塞、穆、董、东四族的说法,是以吐蕃王朝的兴起和向外扩张为基础的,是走出雅隆河谷、吞并高原各部并建立吐蕃王朝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曲折反映,或者说是为吐蕃王朝建立而张目的理论依据,而不是遥远的、部落分立时代的遗迹。同时,塞、穆、董、东四族活动的地区不是在雅隆河谷的山南地区,而是更广阔的青藏高原地区。“四人种(部)”也不是从某一部中分立出来的——如一母四子的传说所称的那样,而是分立的各部族各邦国联合而形成的,由他们组成了吐蕃王朝的基本部众。
正如吐蕃王朝建立以前青藏高原地区各部各族业已存在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乃至联姻关系一样,藏史中的塞、穆、董、东诸族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氏族部落之间,均存在十分紧密的交往和联系。但是,按照藏史中的说法,塞(se)多与阿夏(va⁃zha)即吐谷浑密切相关(即se⁃va⁃zha),穆(rmu)多与象雄(zhang⁃zhung)相关(即rmu⁃zhang⁃zhung),董(ldong)多与党项相关(即ldong⁃mi⁃nyag),东(stong)多与苏毗(sum⁃pa)密切相关(即stong⁃sum⁃ma)。(14) (www.xing528.com)
如众所知,吐谷浑、象雄(羊同)、党项和苏毗诸族(部)是隋唐时期青藏高原地区人口较多、势力较强、最有影响的几个部落邦国,他们都是在吐蕃部落崛起并向外扩张时期相继被纳入治下的,而他们的归服,正是吐蕃王朝得以建立的基础。因此,“四人种(部)”或“六人种(部)”所反映的正是吐蕃王朝的主要部族谱系,它并不像藏文史书中某些传说所说的那样久远。我们自然不能以此为据来探讨吐蕃上古时代的部落起源与部落部族谱系问题。
又据石泰安(R. A. Stein)先生考证,查(dbrav或sbra)、祝(vgru或vbru)、董(ldong或sdong)、噶(lga或sga、rga、dgav)诸族均在康区,即今西藏东部、青海东南部和四川西北部地区。(15)
石泰安先生的考证是细密而令人信服的,尽管它并非无懈可击,诸如,用晚出的史书反映经过吐蕃王朝时期大规模迁徙之后的部落分布状况的史实,转而用来说明早期的部落史,不免有所疏漏。但是,我们把“四人种(部)”或“六人种(部)”与更为可信的《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等相比较,就会发现石泰安先生的结论并无大误。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吐蕃早期的古部落大多并不包括在“四人种(部)”或“六人种(部)”之中,或者可以说,“四人种”或“六人种”并非雅隆吐蕃人部落早期历史的再现。只有作为“弟弟”的韦、达二氏,较醒目地出现在P. T. 1287号文书即“赞普世系史”(赞普传记)之中。前者尤甚,文书作dbavs,多人任大相。达氏似可与大相vdavs氏相勘同。(16)
作为核心的其他“四人种”则主要分布在雅隆河谷以外地区,也即更广阔的青藏高原地区,且以康区为核心。
5. 吐蕃王朝时期是古代藏族历史上的一个鼎盛时期,这段历史在藏族史家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当时的地理划分和民族分布也成为他们重要的历史素材,如《汉藏史集》援引觉丹热智(bcom⁃ldan⁃rab⁃gri)的《律仪之饰》(sdom⁃pa⁃brgyan⁃gyi⁃me⁃ton)谓:
赡部洲的东部有汉地(rgya⁃nag)、契丹(khri⁃br⁃tan),南部有印度(rgya⁃gar)、克什米尔(kha⁃che),西部有大第(stag⁃sde)和食彭(gzig⁃vphan),北部有仲木(khrom)和格萨尔(ge⁃sar),中心是雪域吐蕃地区,共有九个部分。(17)
同书还记载另一则说法,谓:
赡部洲有大小十三国,其中有固定名称者有五个,即印度为教法之国,汉地为卜算之国,大食为财宝之国,冲木格萨尔为军旅之国,吐蕃为有雪之国,共计五国。由非人统治之国有八个,即廓克拉(lkog⁃la)粘胸之国,贴让(the⁃rang)独目之国,结拉巴(skye⁃lba)种姓卑贱之国,索波(sog⁃po)猿臂之国,嘉莫(rgya⁃mo)狗夫之国,那卧且(rna⁃bo⁃che,大耳朵)驴国,策策(tshe⁃tshe)山羊头之国,祖达(tsu⁃ta)独脚之国,共计八国。(18)
引文中的前五国,即天竺(印度)、唐朝、波斯(大食)、格萨尔(此疑指回纥)和吐蕃,是唐前期影响较大的几个军事强国,是实有所指的。而由“非人”统治的八国,则是指当时青藏高原周邻的一些小的邦国,其中不免有吐蕃人臆断成分,五花八门的称谓即是其例。但是,我们认为它仍以史实为依据。在此可以确定,“索波猿臂之国”系指穿梭中亚各地,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和中亚的粟特国;而“嘉莫狗夫之国”即指立国于川西的rgyal⁃mo⁃rong(嘉莫绒)或作rgval⁃mo⁃tsha⁃ba⁃rong(嘉莫擦瓦绒、嘉绒),今属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旧时又作大小金川十八家土司所在地的总名。也即隋唐时期的东女国。史载:
东女国,西羌之别种,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白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有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以渡。(19)
地在川西大小金川地区。该女国在吐蕃王朝东向扩张后,为吐蕃所吞并。这一点也证明藏史中的上述划分系指唐代吐蕃王朝时期的状况。
6. 藏史中有关内部四族系是指格香汉人(gi⁃shang⁃rgya)、金象蒙古人(gyim⁃zhang⁃hor)、卡勒门巴人(kha⁃le⁃mon)和悉补野吐蕃(spu⁃rgyal⁃bod)的族属谱系划分,应是元代吐蕃人的观念,是元朝西藏地方纳入中央政府治下,藏、汉、蒙和门巴等各族密切的文化交流的产物。如果我们注意到元明时期藏族历史著作大多列有“汉地王统”、“木雅王统”和“蒙古王统”,并把它们与传统的“印度王统”和“吐蕃王统”相提并论的史实,同时也注意到八思巴在其大作《彰所知论》中把蒙古王统与吐蕃王统加以联系的史实的话,(20) 那么,就不难理解,在藏、蒙、汉各族文化密切交往的元代,一种新的族谱观念之所以产生的合理性与重要性了。尽管就人种而言,藏、蒙、汉各族均属蒙古利亚人种,文化上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确实一如同母所生的兄弟般情深谊厚。但是,把它放在元代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就更多地是一种象征或者是政治需要了,在族谱上并无史实依据。可见,这里面有一定的困难。《汉藏史集》的作者记载了此前留存下来的一种说法,这种说法试图调和族谱新说与吐蕃旧说之间的矛盾,该说谓:
吐蕃人又分为六支的说法是,最初,在玛卡秀雅许地方的上部,有什巴之王子亭格,生有三子,即汉、吐蕃和蒙古。吐蕃人叫赤托钦波,他生有六子:查、祝、董、噶四位兄长及韦、达两弟共六人。(21)
这种做法显然是成功的,把三族的联系置于上古时代,同一人种的史实可以成为它的有力证据。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出它的破绽,认定它是元代新说的理由不外二点:一是元以前并无此说,而且没有藏汉蒙等文献为之证据;一是作为族称的“蒙古”一词最早出现于唐代,但它当时还只是分布在东北大兴安岭北段的室韦诸部中的一部(即蒙兀室韦),真正影响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且与吐蕃人发生联系是公元13世纪的事了。藏、汉、蒙为一母三兄弟的说法起自元代,而且与元朝帝师八思巴的《彰所知论》有一定的关联,是时代的产物。我们由此获得一个新的启示,元朝西藏地方纳入中央政府治下,需要理论依据也产生了理论依据,此即藏、汉、蒙本是一家人,是一母所生的三兄弟。它是大一统的元朝各族人民相互交流认同的结果。有关这种联系的理论,正在替代此前笼罩在藏史学界的印度来源说。历史就是这样生动和充满魅力,但愿我们心的触须,能够企及它的真谛。
原载王尧主编《贤者新宴》(1),北京出版社,1999年
(1)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12—13页;参阅陈庆英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13页。
(2) 大司徒绛曲坚赞:《朗氏家族》(藏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6—7页;参阅赞拉·阿旺、佘万治汉译本,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6页。
(3)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第13—14页。大司徒绛曲坚赞:《朗氏家族》(藏文),第6—7页。
(4)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11—12页。
(5) 萨迦·索南坚赞:《西藏王统记》(藏文),民族出版社,1981年,第53—54页;陈庆英等汉译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3页。
(6) 萨迦·索南坚赞:《西藏王统记》(藏文)第53—54页,又见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等书。
(7) 第吴贤者:《第吴宗教源流》(即《第吴教法史》,藏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3—224页。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藏文),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51—152页。
(8) 陈庆英主编:《藏族部落制度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第12页。
(9) 第吴贤者:《第吴宗教源流》(藏文),第224—225页。
(10) 陈庆英主编:《藏族部落制度研究》,第14页。
(11) 大司徒绛曲坚赞:《朗氏家族》(藏文),第6—7页。
(12)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第126—127页。
(13) 〔法〕石泰安:《川甘青藏走廊古部落》,耿昇译、王尧校,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74—78页。
(14) 〔法〕石泰安:《川甘青藏走廊古部落》,第40—94页,见耿昇汉译本。
(15) 〔法〕石泰安:《川甘青藏走廊古部落》,第41—70页、第77—86页。
(16) 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增订本),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34—66页,汉译见第157—172页。
(17)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第10页。
(18) 同上书,第10—11页。
(19) 《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蛮西南蛮·东女国》。
(20) 后一点参阅陈寅恪《彰所知论与蒙古源流》(蒙古源流研究之三)一文,原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1年第2本第3分,此见《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第70—8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21) 达仓宗巴·班觉桑布:《汉藏史集》(藏文),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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