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本规范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根据《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2.总说明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3.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4.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5.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此表若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及“暂估合价”栏。(www.xing528.com)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
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二)
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本表中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14.计日工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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