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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员:教你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素,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的。

工程造价员:教你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素,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的。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附录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作了明确规定,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采用五级编码制,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一、二、三、四级)编码统一,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编码设置;十至十二位(第五级)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一、二位);01表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表示仿古建筑工程、03表示通用安装工程、04表示市政工程、05表示园林绿化工程、06表示矿山工程、07表示构筑物工程、08表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表示爆破工程。

2)第二级表示附录分类顺序码(三、四位);04表示D砌筑工程。

3)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五、六位);01表示D.1砖砌体。

4)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七、八、九位);003表示实心砖墙。

5)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编制。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对项目编码的设置不得有重码,例如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项目编码为010401003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项目编码为010401003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为010401003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2)项目名称和特征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原则是上以形成工程实体命名的。工程实体这里是指可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计算的简单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组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确定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名称应规范、准确、通俗,进而避免投标人报价的失误。

2)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分项工程的主要特征,应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要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样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凡规范附录的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他独有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对清单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主要依据,它对准确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描述。

在按规范的附录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进行描述时,应注意“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的区别。“项目特征”是工程项目的实质,是影响工程量清单项目价值大小的因素,招标人应高度重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任何不描述或描述不清均会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分歧,引起纠纷,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而“工作内容”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是承包人完成能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所必须要操作的工序,这些工序即使发包人不提,承包人为完成合格工程也必然要做,因而发包人在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描述时就没有必要对项目的施工工序向承包人提出规定。

(3)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在同一个建设项目(或标段,合同段中)中,有多个单位工程的相同项目,计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4)工程量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应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主要是设计施工图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招标人必须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按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失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九个专业部分。

工程量计算结果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t”为计量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2)以“m3”、“m2”、“m”、“kg”为计量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3)以“个”、“项”为计量单位的,取整数。

(5)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编码应由规范的专业工程代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应附有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设置与工程量计算举例

例9-1 某多层砖混结构住宅工程,土壤类别为三类土;基础类型为毛石带形基础;垫层宽度为1000mm;挖土深度为1.6m;弃土运距为5km。

解:业主根据基础施工图计算:

基础挖土断面积为:1.0m×1.6m=1.6m2

基础总长度为:1480.6m

土方挖方总量为:1.6×1480.6m3=2368.96m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如表9-1所示。

表9-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略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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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方法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总称。例如:安全文明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1)措施项目清单列项: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由于不同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方法与施工措施可能不同,因此,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www.xing528.com)

在措施项目清单列项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及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一是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项目;二是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及现场条件,确定二次搬运、夜间施工、降水、排水等项目;三是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设置必须采取措施才能实现的项目。

(2)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在规范中,将实体性项目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非实体性项目划分为措施项目。非实体性项目一般是指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等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如大中型施工机械、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但也有的非实体性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如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

①在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②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必须按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方法

(1)其他项目清单的内容: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实际施工中出现《计价规范》中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不需要在报价中考虑暂列金额以外任何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最终造价(竣工结算价格)不可能就是合同价格,二者可能接近,这是由于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的需求可能会随工程建设进展出现变化,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合同的价格,暂列金额正是为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的,以保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但设立暂列金额并不能保证工程结算价格就一定不会超过合同价格,是否超出合同价格,这一是取决于暂列金额预测的准确性与否,二是看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是否出现了其他事先未预测到的事件。

列入合同价的暂列金额并不是就归承包人所有了,即使是总价包干合同,也不等于合同价的所有金额都归承包人所有,是否是承包人应得金额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实际发生后,才是承包人的应得价款,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在暂列金额中扣除实际发生的金额后,其余额仍属于发包人所有。

2)暂估价: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在招标阶段预见一定要发生,由于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其准确价格。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表”中加以补充说明。

一般将材料费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以方便投标人组价。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包括管理费、利润等取费,规费和税金除外。

3)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样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清单中设立了计日工项目,以方便额外工作和变更的计价。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发包人给出的暂定数量需要根据经验尽可能地接近实际数量。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工程建设中,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自行供应材料、设备,这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等服务,因此招标人需要向总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该项费用由招标人预计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若实际中出现未列出的其他项目清单项目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2)其他项目清单是以表格形式表现的,其表格形式见表9-2。

表9-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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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2.需要列出相应的明细表。

4.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规费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出现未包括的规费项目,可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工伤保险。

5.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出现未包括的税金项目,可根据税务部门规定列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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