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浇混凝土基础(编码:010501)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26。
表5-26 现浇混凝土基础(编码:010501)
注:1.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按规范附录E.1中相关项目列项,并注明肋高。
2.箱式满堂基础中柱、梁、墙、板按规范附录E2、E3、E4、E5中相关项目分别编码列项;箱式满堂基础底板按规范附录E.1中的满堂基础项目列项。
3.框架式设备基础中柱、梁、墙、板分别按规范附录E2、E3、E4、E5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基础部分按E.1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4.如为毛石混凝土基础,项目特征应描述毛石所占比例。
(2)现浇混凝土柱(编码:010502)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27。
表5-27 现浇混凝土柱(编码:010502)
注:混凝土类别指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等,如在同一地区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又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也应注明。
(3)现浇混凝土梁(编码:010503)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28。
表5-28 现浇混凝土梁(编码:010503)
(4)现浇混凝土土墙(编码:010504)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29。
表5-29 现浇混凝土墙(编码:010504)
注:1.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小于或等于6倍的剪力墙,按短肢剪力墙项目列项。
2.L、Y、T、十字、Z形、一字形等短肢剪力墙的单肢中心线长≤0.4m,按柱项目列项。
(5)现浇混凝土板(编码:010505)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0。
表5-30 现浇混凝土板(编码:010505)
(6)现浇混凝土楼梯(编码:010506)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1。
表5-31 现浇混凝土楼梯(编码:010506)
注:整体楼梯(包括直形、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编码:010507)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2。
表5-32 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编码:010507)
(续)
注: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垫块、门框等,应按规范附录E.7中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
2.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8)后浇带(编码:010508)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3。
表5-33 后浇带(编码:010508)
(9)预制混凝土柱(编码:010509)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4。
表5-34 预制混凝柱(编码:0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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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根”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10)预制混凝土梁(编码:010510)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5。
(11)预制混凝土屋架(编码:010511)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6。
表5-35 预制混凝土梁(编码:010510)
注:以“根”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表5-36 预制混凝土屋架(编码:010511)
注:1.以“榀”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2.三角形屋架应按折线形屋架项目编码列项。
(12)预制混凝土板(编码:010512)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7。
表5-37 预制混凝土板(编码:010512)
注:1.以“块、套”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2.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雨篷板、挑檐板、拦板等,应按规范附录E.12中平板项目编码列项。
3.预制F形板、双T形板、单肋板和带反挑檐的雨篷板、挑檐板、遮阳板等,应按规范附录E.12中带肋板项目编码列项。
4.预制大型墙板,大型楼板、大型屋面板等,应按规范附录B.12中大型板项目编码列项。
(13)预制混凝土楼梯(编码:010513)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8。
表5-38 预制混凝土楼梯(编码:010513)
注:以“块”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14)其他预制构件(编码:010514)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39。
表5-39 其他预制构件(编码:010514)
注:1.以“块、根”计量,必须描述单件体积。
2.预制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隔热板、花格等,按本表中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
(15)钢筋工程(编码:010515)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40。
表5-40 钢筋工程(编码:010515)
(续)
注:1.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2.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16)螺栓、铁件(编码:010516)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41。
表5-41 螺栓、铁件(编码:010516)
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实际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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