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编码:010101)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9。
表5-9 土方工程(编码:010101)
(续)
注:1.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竖向土方、山坡切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2.建筑物场地厚度≤±300m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本表中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厚度>±300m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本表中挖一般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4.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桩基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弃、取土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6.土壤的分类应按规范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7.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规范计算。
8.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规范规定计算。
9.挖方出现流沙、淤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
10.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水排水、工业、电力、通信)、光(电)缆沟(包括:人孔桩、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2)石方工程(编码:010102)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10。(www.xing528.com)
表5-10 石方工程(编码:010102)
注:1.挖石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2.厚度>±300mm的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应按本表中挖一般石方项目编码列项。
3.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
4.弃碴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5.岩石的分类应按规范确定。
6.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规范计算。
7.管沟石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水排水、工业、电力、通信)、电缆沟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3)回填(编码:010103)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5-11。
表5-11 回填(编码:010103)
注:1.填方密实度要求,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描述为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验方后方可填入,并符合相关工程的质量规范要求。
3.填方粒径要求,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以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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