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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训练,掌握过硬的专业抢险抢修技术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人民防空部门要结合《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级领导的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提高各级、各部门及组训单位、参训人员对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的认识,不断提高组织与参与此项工作的自觉性。比如,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七种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由相关单位组建。根据《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防化专业队必须集中时间,脱产训练。

加强训练,掌握过硬的专业抢险抢修技术

训练是提高人民防空专业力量体系建设质量、提高战斗力的基本途径。随着信息化战争形态的出现,对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未来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特点,必须坚持以“打赢”为目的,以可能承担的任务为牵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改革,狠抓训练落实,努力提高训练质量,以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准备的现实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正确认识人民防空专业力量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战备、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切实加强对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工作的领导,是搞好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工作的关键。为了在未来反侵略战争中,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新形势下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的认识。一是要加强领导。把专业力量训练工作当成人民防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清当前形势,明确训练任务,找准切入要点,从领导做起、从基层抓起。二是要加强宣传。各级人民防空部门要结合《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级领导的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提高各级、各部门及组训单位、参训人员对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的认识,不断提高组织与参与此项工作的自觉性。三是要纳入目标管理。每年初,人民防空部门要协调有训练任务的单位领导,将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与工作任务挂钩,充分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员、组织、资金、时间、效果的落实。

(二)注重训练实效

和平时期,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工作,必须寻找既能完成训练任务,又能促进相关业务素质提高,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

比如,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七种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由相关单位组建。相关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不额外承担负担其他工作任务(防化专业队除外),既利己,又利国,训练效果也比较好。这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利益和训练工作矛盾的有效方法。

再比如,组织人民防空专业力量把抢险抢修、医疗、运输、消防、治安、通信六种专业队伍的训练与相关单位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岗位练兵的形式同步进行,有利于减轻组训单位多方面的负担。同时,又能通过专业队伍训练促进本职业务水平的提高,使之更加符合平战结合的要求。而防化专业队训练由于专业性比较突出,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承担全部防化工作任务。根据《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防化专业队必须集中时间,脱产训练。

实践证明,在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中,既要确保一般专业队伍的训练,又要重视特殊“队形”训练,避免出现以工作代替训练的现象,可以保证训练质量,发挥整体功能的作用。

(三)保证训练质量

人民防空工作平时为战时服务,一切从实战需要出发。这是由人民防空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所决定的。人民防空专业力量最终目的是,在未来战争中担负起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保障通信联络、运送人员和战备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也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汛、防震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是要舍得投入。根据《人民防空法》关于“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提供”的规定,要想方设法筹集训练所需资金,不能等、靠、要。组建单位要把训练费用列入必要支出,人民防空部门也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在防化专业队训练的投入上,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更新防化器材,确保训练所需设备到位,并具有较强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为完成平时训练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对于资金不足的单位,人民防空部门应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筹集资金或增加投入,避免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训练的情况发生。(www.xing528.com)

二是要注重质量。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建设单位分散,各自又都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很难达到训练“四落实”,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人民防空部门必须克服各种困难,加大协调力度,取得组训单位领导的支持。在训练前,选好教员、编好教案;训练中严格要求,保证训练内容、训练人员和时间的落实,提高训练质量。

三是要发挥作用。人民防空专业力量的训练根本目的在于应用,不仅要注重战时的应用,也要注重和平时期的应用,在获得战备效益的同时,也要获得经济效益,真正做到“平战结合、军民兼容”。使人民防空专业力量不但在遇有突发事件时能拉得出、用得上,在平时的生产中同样成为单位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做到“一队两用”。

(四)推动规范发展

《人民防空法》的颁布实施,为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证。为避免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中出现执法不严格、制度不健全、组织不落实、资金不到位、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有必要依据《人民防空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种规章制度,以明确责任,确保训练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同级军事机关和人民防空部门要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尤其是有组训任务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组训的责任,保证训练任务的落实。人民防空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要共同研究制定训练大纲,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由政府和军事机关下发文件部署任务。

2.制定训练考核制度

将训练工作纳入人民防空和组训单位工作目标管理,与政绩挂钩,特别是组训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训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年初确定训练目标,训练结束后要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总结报告向本级政府和军事机关汇报训练完成情况,表彰训练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能完成训练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3.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

人民防空部门要积极当好参谋,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议和配合本级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使人民防空专业力量训练实现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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