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标准法规建设
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标准法规主要依赖于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到目前为止,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已制定出台了多部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这些标准规范都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密切相关。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标准法规的建设力度。
一是抓好标准规范的立法工作。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是人民防空信息化立法的重要内容,是人民防空信息化快速、持续、有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目前,在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密、信息产品认证等诸多方面,都缺少统一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此,我们要以国家和军队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参考依据,认真抓好相应的标准规范和法规制度建设,使这些标准规范不仅要与国家和军队的标准规范相衔接,而且要准确体现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善的人民防空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
二是抓好标准规范的内外结合与有机衔接。人民防空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所采用的标准基本上都涉及国际、国内、军用与民用标准,非常广泛和繁多,如何与这些标准规范结合、衔接,需要很好地加以研究。要着眼充分吸收、为我所用,结合自身需求,大力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对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其他行业标准,凡能满足人民防空要求的,应该尽可能为我所用,做到“国际国内结合、军队地方通用”,大力缩短人民防空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的进程,建立起具有人民防空自身特色的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
三是抓好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和管理。从实际情况看,在推进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的进程中,执行标准规范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二)顶层设计建设
信息系统顶层设计的完善是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体系的重点内容,同时又是系统完善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变革信息系统建设思路,将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国家、军队信息系统建设融为一体,使国家、军队的信息系统能成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依托和基础。
二是变革信息系统管理思路,对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彻底清除各网系之间的“壁垒”,消除系统之间不兼容互通的“障碍”,实现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之间的“无缝”互联,畅通信息“流通”渠道。
三是大力发展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平台系统,为战时防空和平时抢险、救灾提供信息支持,真正做到拉得出、跑得快、联得通。
四是实现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利用等各系统的一体化融合,提高信息利用时效。
五是逐渐推进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向人民防空其他系统的延伸,消除信息流程中的“脱节”现象,提高人民防空信息的利用能力。
(三)信息平台建设
在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人民防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信息资源的效益,适应人民防空建设和未来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斗争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推进数据工程建设。人民防空数据工程建设,是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有着极大的影响。要重点做好人民防空数据标准化、人民防空数据基础设施、人民防空数据应用系统和人民防空数据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切实解决数据可用性、共享性、易用性、高效管理存储等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综合数据库。要按照国家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数据库标准格式,整合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法规、财务等基础数据库资源,建立健全城市防空袭方案、重点防护目标、防空警报信息、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信息、人民防空工程信息、人口疏散与掩蔽信息、地理信息和城市应急救援方案等数据库。人民防空综合数据库建设要与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同步建设,完善各类数据采集、更新、维护和服务机制,建立人民防空综合数据保障体系,使人民防空信息数据能够统一调用,逐步实现国家、战区、省、市、区、街道多级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
(四)系统综合集成建设
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是系统建设发展的根本方向,也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系统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系统的综合集成建设。(www.xing528.com)
一是要加强信息集成。信息集成是实现信息共享的前提。将人民防空的指挥控制、情报侦察、预警探测等信息集成,将防空力量的信息,以及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集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融合,形成人民防空作战的信息体系。
二是要加强技术集成。技术集成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当前,重点应将探测技术、传输技术、处理技术、压缩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多种技术进行集成,实现信息系统平台的一体化运用,让信息主导未来的人民防空作战,努力形成人民防空作战的技术体系。
三是要加强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是实现信息共享的保障。应将人民防空的各类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将目标发现、定位、指示、跟踪、打击、评估等系统进行集成,生成人民防空作战的反应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互操作。
四是要加强力量集成。将人民防空的各种专业力量进行集成,使其形成人民防空力量体系。
五是要加强信息化武器系统与信息系统集成。根据信息技术与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以及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的特点,加快建设人民防空防护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
(五)主要分系统建设
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主要分系统,包括指挥控制系统、预警与空情接收系统、通信系统和警报系统,完善各分系统的建设,是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
一是指挥控制系统建设。指挥控制系统是龙头,是信息系统的核心。实现指挥控制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一体化建设,是提高防空、防灾的组织指挥效能的必备基础。第一,要构建合理的体系结构。人民防空指挥控制系统是根据人民防空指挥关系,自上而下逐级展开,左右相互贯通,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组成的有机的整体。这种整体结构能够保障人民防空各级各类指挥和行动协同,具有较好的整体性与较强的生存适应能力。从宏观上看,各级指挥控制系统的层次、序列、组成及相互关系构成了指挥控制系统的体系。第二,要发展完善的指挥控制功能。根据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需要,指挥控制系统的功能主要是信息功能、计算功能、决策功能和监控功能四个方面。
二是预警与空情接收系统建设。预警与空情接收系统是保障有效获取空情信息的关键系统,在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中地位十分重要。第一,要实现国土防空预警一体化,军队防空预警系统不仅为野战防空提供空情,还要为人民防空提供空情信息。第二,要突出信息主导,树立系统建设新观念。建设人民防空预警系统,要树立大预警的观念。人民防空预警系统应与国家防空侦察预警系统、战区防空预警系统构成一体化的多维预警网,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实行信息共享。第三,要多法并举,多途径传递空情信息。人民防空预警系统是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预警系统都应保持常备不懈,全天候昼夜监视,在尽可能远的警戒距离内,对目标精确定位,测定有关参数,识别目标的性质,为决策者提供尽可能多的预警时间,以有效地对付敌方的突然袭击。
三是通信系统建设。通信系统是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基础性设施,已不是简单地建立各种独立的通信网络,而是坚持以需求和运用为目的,依托国家公共数据网络和利用现有系统,实现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的目标。第一,要构建多种通信手段相融合的一体化信息传输平台,实现短波、超短波、电缆、光缆、移动、卫星通信网“六网一体”,确保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各级指挥机构之间、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与党政军及有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第二,要加强机动通信系统建设。未来信息化战争敌方对我城市空袭可能大规模连续进行,也可能是有重点地对我主要党政机关、重要目标和设施进行轰炸。一旦空袭开始,战争情况将极其复杂,瞬息万变。一些固定通信设施可能被摧毁,受灾地域也难以确定,救灾工作可能在城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平时,国家自然灾害、人为灾难,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等因素发生的时间、地域和性质,也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中的通信公用平台和信息平台,必须具有较强的机动通信能力,满足信息传递、接收和发放需要,并具备战时和平时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地部署、展开、联通与转移的能力。第三,要完善通信系统的安全保密性建设。通信的窃密与反窃密一直是敌对双方夺取信息优势的焦点,这就对人民防空通信系统的安全保密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信息安全,除了制定科学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外,还必须从技术上采取数据加密、访问鉴别、网络控制、防止泄露和防治病毒等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
四是警报系统建设。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是人民防空部门相对独立的系统设施。同时,也是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一,要完善信息接收系统建设。通过依托军网、利用专线接入或无线专用频率接入、空情接收处理自动化系统来实现空情信息的接收,通过建设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中心、与当地城市相关公共安全应急指挥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来实现灾情信息接收。第二,要规范信息发放控制系统。建设以国家人民防空、大军区等的警报控制中心,省(市)人民防空为控制节点,建立起覆盖全国人民防空系统的警报发放控制系统。第三,要建立健全警报报知网。主要是以户外音响警报报知网为主要警报网络,以无线移动警报报知网、广播警报报知网、互联网警报报知网、固定电话警报报知网、简易器材警报报知,以及机动警报车等为辅助的警报报知网络,从而构成机动与固定相结合、户外与户内相结合、音响与语言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多手段、多层次的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同时,在警报音响覆盖率指标上,要特别注重有效覆盖率的提高。第四,要提高传递线路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主要包括有线信道和无线信道。为了提高信号传输的可靠性,并满足传输线路的抗毁能力,有线传输信道一般采用光缆,并尽量利用人民防空坑道自建的光缆传输线路,必要时也可租用公众市话电缆或光缆;无线传输信道主要考虑抗干扰能力强、设备便于隐蔽、控制可靠性要高,误警、漏警、虚警概率为零,对环境条件要求不高、适应能力强,并采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划归人民防空警报使用的专用频率。
(六)系统安全管理
随着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对于系统的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系统信息安全防护。
新型多媒体警报系统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管理体系。任何系统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和应用机制,都会落入“一流的系统、二流的应用、三流的管理”的境地,都会导致极大的浪费。实际上,随着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一体化、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各地人民防空部门面临着如何管理好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的问题。要研究人民防空系统维护管理的需求、特点和规律,制定适合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的指标、规范、制度和条例,使维护管理有章可循。要不断研究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总结管理工作和信息系统值勤维护的实践经验,逐步建设、完善和形成规范、系统、科学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和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综合效益,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直接作业作用,提高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和日常工作效率,提升人民防空作战指挥和防空袭行动的综合效能。
二是要研发和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决定战术,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既要重视硬件的建设,也要重视软件和管理的发展,发展和运用现代管理系统,可有效提高人民防空的效能和战斗力。要深入分析人民防空“准军事化”的特点、规律,重点开发适合人民防空需要、具有人民防空特色的管理信息系统,具备人员考勤管理、战备值班、综合数据管理、信息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对人民防空机关和重要防护目标等的信息化管理,适应平时工作和战时防空袭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防空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健全信息安全防护系统。高度重视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安全防护系统建设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第一,要建设人民防空信息安全防护系统。采取安装防火墙、安全认证、电子密钥、预警检测、病毒防杀、信息加密和物理隔离等措施,保证系统安全、保密正常运转。指挥网、办公网、政务网和因特网互相物理隔离,确保信息安全。第二,要强化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与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信息设备使用维护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化水平评估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有序、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系统使用率、设备完好率、数据更新率、通信联通率达到规定指标。第三,要建设人民防空数据异地备份存储系统。规划与论证数据异地存储系统建设方案,依托人民防空地下指挥所建成数据异地备份存储中心,实现人民防空数据和其他重要数据的异地在线备份存储,保护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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