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5的规定。
表6-5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位:m2)
注:1.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1.0倍。
2.半地下汽车库、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
3.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可采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墙、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
[强制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1
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6-5的规定增加1.0倍。
[强制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2
3)汽车库内的设备用房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可将设备用房计入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
①设备用房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②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内设备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
③设备用房采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停车区域分隔。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3
4)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允许停车数量可为100辆。
②当停车单元内的车辆数不超过3辆;单元之间除留有汽车出入口和必要的检修通道外,与其他部位之间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允许停车数量可为300辆。(www.xing528.com)
③总停车数量超过3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④车库的检修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9m,防火分区内应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第6.0.8条规定设置楼梯间。
⑤车库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⑥楼梯间及停车区的检修通道上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⑦车库内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口应设置在运输车辆的巷道顶部。
[强制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4
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m2。
[强制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5
6)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扩大至4000m2。
[强制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5.1.6
你知道吗?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人员安全出口,但应按以下要求设置供灭火救援用的楼梯间:
①停车数量大于50辆,且小于等于100辆的,可设置1个楼梯间。
②停车数量大于100辆,且小于等于300辆的,设置不少于2个楼梯间,并应分散布置。
③楼梯间与停车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④楼梯的净宽不得小于0.9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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