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图。
①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注明各空间的名称,住宅标注套型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使用面积。
②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③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④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
⑤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⑦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闻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⑧图纸名称、比例。
2)立面图。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①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②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幕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③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处主要标高或高度。(www.xing528.com)
④可见主要部位的饰面用料。
⑤图纸名称、比例。
3)剖面图。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①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②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崖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③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④图纸名称、比例。
4)根据需要绘制局部的平面放大图或节点详图。
5)对于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6)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示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
7)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图纸应表示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如在平面图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采用预制构件(柱、剪力墙、围护墙体、凸窗等)位置,立面图中预制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及拼缝的位置;表达预制外墙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的典型构造大样和建筑构筑配件安装,以及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地板、墙体防水节点大样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3.4.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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