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的水大门,在主权沦丧的近代中国,十六铺自然也为列强所觊觎。先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十六铺就已经丧失了一半的主权。
乾隆十三年房契表明上海城厢已实行分铺管理
法租界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据初辟公告,南界从黄浦江边的潮州会馆(实是福建会馆之误),至护城河(今人民路)。小刀会起义后,租界地价剧升,虽至同治元年(1862),全上海法国人仅100人,法国驻沪领事爱棠却早就开始以租界“狭小”,不敷居住使用为由,提出扩界,1861年2月8日在其给外交部长的信中就明确表示想把租界扩至“小东门的那条小河浜”,即方浜边,只是为上海道断然拒绝而未果。是年5月25日,法国外长图内尔的一项指令,使爱棠获得了机会:享有印度支那邮务特许权的法国皇家邮船公司,要求在上海获得一块30亩的土地建码头。外长指令为保证该公司的要求实现,法租界内可暂停甚至取消土地租用的审批。爱棠一面紧紧把握这一机会,请求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向清朝中央政府交涉施压,以达到扩界目的,一面又想以法国海军在吴淞所占的一块长1 850米的水线土地应付邮船公司。对此,外交部重申对5月25日指令必须“照此办理”,严厉训示其要“完全满足”邮船公司的要求,并指定必须在董家渡附近为其获得30亩地。同时又采纳爱棠的建议,命布尔布隆立即向清廷刚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交涉。布尔布隆即以法国海军曾帮助镇压小刀会为由,提出清政府应付点“报酬”。10月17日,布尔布隆函告爱棠交涉成功,让他带着总理大臣恭亲王奕訢同意将法租界一直延伸至“小东门小河浜”的命令,交给上海道执行。爱棠是10月29日将这封信送到上海道吴煦手上的。在这封信中,他用了上级对下属下指令的口气催促吴煦执行划地命令,如其第三点是“令知县备好拘票,以便随时拘捕抗命的地主”。
法国驻沪领事爱棠在法国水兵墓右侧留影
就这样,十六铺的一半成了法租界,其范围成了《城厢分铺图》中的状况。稀奇的是布尔布隆与恭亲王议定供皇家邮船公司租用的土地是34亩,而实际扩展的却是68亩,不知道上海道吴煦何以如此大方?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法租界当局还惦记着另一半的十六铺,且不止十六铺,还包括十六铺向南直至董家渡的黄浦江水线以及徐家汇、浦东、吴淞在内的许多地方。光绪二十四年(1898)发生的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又一次为其提供了机会。事件发生后的第8天,即7月24日,在为解决事件的谈判中,法国驻沪领事白藻泰就明确提出对上述范围的扩界要求。后因英法之间的矛盾制约和上海道蔡钧等地方官员的抵制,最后以八仙桥向西向南,至今自忠路、顺昌路、太仓路、重庆南路、老重庆中路、金陵西路、连云路、延安东路间的一块土地,暂填欲壑,才令十六铺之南半部得以保全。(www.xing528.com)
1898年的法邮码头
前几年,笔者在参与《清史·中国租界志》课题时,从时任上海道的蔡钧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往来电文中,发现了以前不太为人知晓的一些内情。原来,还在法国人提出扩界要求前4天,即7月20日,四明公所董事沈敦和就密电两江总督刘坤一,进言:“请划地三处归法拓界,可保冢地;一、南市新马路十六铺至董家渡;一、西门外达徐家汇;一、浦东一片。如浦东不予,将董家渡展示南码头。”这当然是沈氏与法方私下接触后,为保四明公所而为法人向刘坤一的说项。蔡钧获知后,极为不满,在是日第二次致电张之洞时云:“东电禀发后,续悉沈道敦和已电禀岘帅”事,“不特职道连日与各领调停,未能有此说,即使岘帅有此谕,亦应密告司道,由官设法转圜。乃并不晤商,辄将国家土地由董事出面做人情,殊出意料之外。”又云:“西人昨日密告,如宁众再坚持三五日,更不容法人索寸土。现事机已松,宁人行将心涣,恐非许地不可保冢。”之后,在交涉过程中,法方坚索十六铺,如7月28日(初十日)蔡钧电告张氏,“聂藩司连日会商法领,请四明冢地左近开一路,并在西门外八仙桥别给一地,尚可设法通融。惟乃索十六铺,坚持未定。”对此,张之洞十分关注,7月27日电询:“究竟十六铺已给法人否?抑别有抵换?速示。”接28日蔡电后又即复:“蒸电悉,稍慰。十六铺万不可许。若与法,上海城无出路矣。前功尽弃,更不待言,他项利益虽加增无妨。事关沪上大局,故敢越俎妄言,务望坚持。”他又特别关照,“万勿言鄙人所说,恐江南大吏不悦也”。
张之洞
故而,十六铺未完全落入法国之手,既有英美与法国矛盾制约诸因素,而在张之洞支持下,蔡钧与江苏布政使聂缉椝诸人的力抵,无疑也是有作用的。不久,在英法诸国领事攻讦下,蔡钧被罢免,恐与他既非刘坤一亲信又对两租界扩张予以强硬抵制,有着极大关系。
1908年,金利源码头上人来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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