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委员会主任:由建设总指挥部总指挥担任。
(2)常务副主任:由建设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担任。
(3)副主任:包括建设总指挥部副指挥、总工程师等5人组成。
(4)委员:包括参建各方的下列人员:
建设总指挥部副总工程师;
建设总指挥部工程部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机电部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调度办主任兼征地部副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金湖分部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旗岭分部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莲湖分部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建设总指挥部工程部副部长;
建设总指挥部科源监理公司总监;
华水监理公司总监;
粤源监理公司总监;
顺水监理公司总监;
珠委监理公司总监;
长江委设计监理,常务副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院副院长;(www.xing528.com)
设计院设计总工;
省水电二局副局长,东深工程处主任;
省水电三局副局长,C-Ⅳ标段项目经理;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C-Ⅲ2标段指挥长;
省水电机施公司与省水电建设公司联营体,A-I标段项目经理;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A-Ⅱ标段指挥长;
东深工程公司,A-Ⅲ1标段项目经理;
省水电三局,A-Ⅲ2标段项目经理;
省水电二局,B-Ⅰ标段项目经理;
省水电二局,B-Ⅱ1标段项目经理;
中国葛洲坝水电工程集团公司联营体,B-Ⅱ2标段项目经理;
中国水电工程总公司,B-Ⅲ1标段项目经理;
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B-Ⅲ2标段项目经理;
省水电安装公司与惠州水电建设公司联营体,B-Ⅲ3标段项目经理;
省水电二局,C-Ⅰ标段项目经理;
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C-Ⅲ1标段项目经理;
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
2.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领导和协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规、条例、办法和技术标准,对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对《东深供水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文件汇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开展质量宣传教育、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按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合同的质量要求标准,参加工程的验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