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总指挥部临时党支部组织机构
(1)党支部书记,经选举产生,由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
(2)党支部委员,经选举产生,由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部长等4人组成。
(3)党小组,党支部下设5个党小组。
2.建设总指挥部临时党支部活动制度
(1)党费收缴。根据省水利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要求,党费必须按月定期收缴。具体做法是:
1)每月10日前,党员按在原单位交党费的标准,把党费交到党小组组长处。
2)各党小组组长在每月10日前,把本组党费交到总指挥部办公室付超同志处。
3)支部全体党员的党费,须在每月15日前统一交到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2)党组织生活。根据党内生活的有关规定,结合总指挥部的工作情况,决定对本支部“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作下列安排。(www.xing528.com)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
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3)每月以党小组为单位过一次组织生活。
4)每年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5)每半年以支部为单位上一次党课。
(3)其他事项和要求。
1)建设总指挥部日常党务工作由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党员)负责;具体事务由办公室秘书(党员)办理。
2)党小组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要设立记录本(由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分发),各小组组织生活记录本须于每月月底交给办公室秘书;对各小组过组织生活的情况,将在每季度一次的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3)各党小组每月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根据省委、厅党组的要求,围绕“建设一流供水工程,造福粤港两地人民”的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三是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组织学习教育。支委会将结合实际,定期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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