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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工程材料复检取样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好地把好工程质量的第一关——进场材料质量复检,构件生产厂及施工单位的材料员、质量员应当熟悉掌握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技术要求。取样前应熟悉该材料最新标准中关于代表数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样加工、处理、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应认真执行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受检样品必须及时、安全送达所委托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装配式建筑工程材料复检取样

为了更好地把好工程质量的第一关——进场材料质量复检,构件生产厂及施工单位的材料员、质量员应当熟悉掌握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技术要求。

1)试验样品取样的有关规定

(1)取样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取样前应熟悉该材料最新标准中关于代表数量(检验批次)、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样加工、处理、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

(2)一般取样都是人工操作的,操作方法上的微小差别都可能给检测结果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标准中对取样方法作了明确的规定。操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严格执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务求操作方法、操作程序的规范化。

(3)取样成功后,应及时对所取样品进行编号标识,并注明取样日期。编号内容和编号规则应符合施工单位既定编号体系的规定。标识应采用可靠的措施,防止因脱落、坏损导致标识无法识别。

(4)对于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应认真执行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

(5)取样工作应有记录。记录应及时、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补填。记录应当涉及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本批次进货数量,材料生产厂家,试样代表数量,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部位,样品数量,试样编号,试样加工保养方式,检测项目,取样日期,操作人员签名,送检日期,送检人签名。(www.xing528.com)

2)试验样品的送检

(1)工程项目开工前,构件生产厂家应选择一个具有建筑材料检测资质和相应能力的实验室(不是每个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都具有相同的、可以进行所有材料检测的能力),并应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施工期间,构件生产厂不得随意更换实验室,对于个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检测项目,构件生产厂可以就此项目的检测另寻合适的委托对象。

(2)受检样品必须及时、安全送达所委托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样品送达后,构件生产厂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试验委托单(一组样品填写一份)。

3)复检试验报告

检测完成后,构件生产厂应及时取回检测报告,在没有得到复检合格报告之前,该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生产程序。检测报告应细心保管,并应作为工程验收资料定期整理、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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