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构成的平均水平来看,学费成为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0年,全国高职院校的财政总收入为745.2亿元,其中学费所占比例最大,为44.94%;其次是财政性经费,占41.9%;社会捐赠收入所占比例最低,仅为2.06%。相较于2009年,学费收入和财政经常性补助在高职院校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有明显上升,分别提高了0.17个和1.12个百分点;财政专项所占比例则略有下降,降幅为0.35个百分点;社会捐赠所占比例下降较为明显,降幅达到1.49个百分点。
从各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高职院校办学经费的来源结构在大体上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近,但也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和差异(见图5-4)。例如:2010年中部地区高职院校学费收入所占比例最高,接近其全部经费的一半;西部地区高职院校政府投入(财政经常性补助与财政专项之和)所占比例最高,比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高出4.44个和6.26个百分点。其中,西部的西藏、青海、贵州、新疆、内蒙古、四川、甘肃等省(自治区)高职院校财政性经费收入占比超过50%。东部地区高职院校社会捐赠收入占比为2.45%,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高0.98个和0.63个百分点。东部的江苏、河北、山东、北京和海南等省市高职院校社会捐赠收入均超过2%,相对较高。
图5-4 全国各地区高职院校经费来源构成(www.xing528.com)
从不同层次类别的高职院校来看(见图5-5),民办高校、非示范性高职院校获得的政府投入较少,学费收入所占比例普遍较高;公办院校、示范性尤其是国家级示范性院校获得的政府资助较多,学费收入所占比例较低。例如:2010年,民办院校的经费来源中学费所占比例近八成,而在公办院校这一比例为四成;民办院校获得的政府投入占比仅为4.69%。示范性和非示范性高职院校经费来源的构成特点与公办和民办高职院校相似,即示范性高职院校学费收入占比低于非示范性院校,获得政府投入的比例高于非示范性院校。这一特点在不同层次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中也有所体现[19]。
图5-5 不同层次、类别高职院校的经费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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