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视野来看,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词汇,在国外鲜有使用,即使有其内涵也与我国的有所不同。从字面上分析,“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与“职业教育”两个概念的组合。目前,学者们对其有三种理解。第一种理解认为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只不过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职教育更强调职业性和应用性,因此可被看作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第二种理解认为高职教育属于我国职业教育的范畴,只不过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职教育处于职业教育体系的较高层次,它与普通高等教育是相互并行、没有交集的两种不同的教育形式。第三种理解则跳出了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参照进行划分的思维模式,从高职教育自身的任务属性出发,认为只要是培养较高层次应用型职业技能专门人才的教育,都应归入高职教育。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理解划分均是学术层面上的探讨。在办学实践中,从我国官方的表述和定位来看,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并具有高教性和职教性双重属性,这已经在国家法律层面得到了确认。
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①初步兴起阶段(1980—1990年)。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但高职教育已经诞生并获得初步发展,覆盖不同层级的职业教育体系雏形渐显。②调整发展阶段(1990—1997年)。随着人们对高职教育认识的不断加深,高职教育机构的形式不断创新,高职教育的实施途径进一步拓展。③快速发展阶段(1997—2003年)。在高校扩招、职业院校审批权下放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促进下,高职院校数、招生数、在校生人数等反映高职教育发展规模的指标在较短时间内呈现出井喷式增长,高职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半壁江山的地位得以确立。④内涵提高阶段(2006年至今)。如果前面三个时期高职教育的发展主要是外延式规模扩张的话,那么2006年以后其发展则可以被看作进入内涵提升阶段。为了实现高职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更加重视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和院校内涵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保障方面的政策文件。
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对高职教育实施机构的统称。在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们对其认识的不断加深,高职院校的名称、内涵和隶属关系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高职教育的实施机构主要是短期职业大学,进入90年代以后高职教育院校的类型开始不断增加。1998年,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前,高职教育由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司和高等教育司三个不同的司局共同管理,它们分别负责与高职教育有关的成人高等教育、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教育。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教育部内部的司局设置发生变化,专门设了高职高专处来负责各类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1999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正式提出了高职高专院校的概念,它具体包括普通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等11类学校[10]。2006年11月,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又首次使用了“高等职业院校”这一表述,将从事高职教育的机构统称为高职院校。为了具体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2008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作为该评估方案研制工作的主要参与人之一,杨应崧教授在对该方案的解读与回答中提到,用“高职院校”这一专有名称取代原来“高职高专院校”的名称,并不意味着高等专科学校不在评估之列,尽管名称不同,但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都是高职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毫无异议的[11]。因此,高职教育实施机构的名称虽由高职高专院校变为了高职院校,但其内涵不变。概言之,我国高职院校名称、内涵和隶属部门的演变过程如图1-1所示。(www.xing528.com)
图1-1 我国高职院校名称、内涵和隶属部门演变过程
在上述演变过程中,我国高职教育体系不断扩张,高职教育的办学体制逐步完善,高职院校类型由单一趋向多元,办学重心由外延扩张转向了内涵建设。总体来看,我国高职院校发展呈现出起步时间晚、增长速度快、注重实际应用、贴近社会需求等特点,其名称内涵、隶属关系的变化,也反映了人们对高职教育角色、定位和功能的认识在持续深化和调整。鉴于高职院校类型的复杂多样性,且我国高职教育评估的实践主要以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为评估对象,为进一步明确研究范围,本书所指的高职院校是“纳入国家高考统一招生体系、以高中毕业为起点、独立设置的、专门从事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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