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在艺术的各个领域涌现出了荆乃立、刘同生、高嵩、尹旭、荆竹等一批有影响的评论家,为宁夏的艺术评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荆乃立,曾任宁夏艺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有《新剧种的建立和夏剧的前景》等评论,其中《中国喜剧探源》获宁夏第三届文艺评论一等奖。主编《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宁夏卷》,与李凝祥编纂《中国戏曲志·宁夏卷》等。
刘同生(1935— ),陕西富平人。曾任宁夏音乐协会副主席。有论文《宁夏民间器乐合奏采风札记》《乡音民乐自多情》等,专著《塞上乐谭》等。其中《塞上乐谭》获宁夏第八届文艺评奖三等奖。
高嵩(1936—2013),河北阜城人。1960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曾在教育界任职二十年,1977年后转入文艺界。曾任宁夏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理事,自治区政协常委等。发表论文《论丁玲人格》《邵燕祥诗断议》《毛琦诗断议》《书法论》《诗论》《张鲁画论释要》等。出版著作《李白杜甫诗选译》《敦煌唐人诗集残卷考释》《张贤亮小说论》《岩画中的文字和文字中的历史》《大麦地岩画——夏朝档案》等。评论作品获宁夏第一届、第三届、第四届文艺评奖三等奖、一等奖、优秀奖(不分等)。高嵩主要成就在文学批评方面,在艺术评论方面亦有突出贡献。他从美学角度阐述了很多创作理论,认为音乐起源于“诗、舞、乐”的三位一体,是用音响的舞蹈完成的音响的诗。各民族的音乐语言都是方言,各音乐方言之间的差异,通过节奏、旋法、曲式的特异性显示为民族风格。音乐的个人风格指作曲家、演奏家和演唱家的个人风格。个人风格产生的逻辑轨道是偏取性加独创,是“表情性与造型性”的统一。“诗是各种艺术的灵魂、‘文学中的文学’。诗是审美感叹加语言媒体。从发生学角度讲,诗是作为舞乐歌词和吟诵性文体存在与发展的、以讲究节奏和旋律的精粹语言作为媒体的审美感叹。舞蹈则是能够把含有诗意和激情的乐歌用身子唱出来的艺术。”[1]他对书法艺术的本质、体式与风格、书品也作了论述,认为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事实上是语言符号的工艺性、书写的工艺性在不同的书体中形成极端丰富的自律性轨道。《岩画中的文字和文字中的历史》是高嵩以文字学、音韵学和古文献组成的“学术三角”工具研究的成果,他从贺兰山岩画中找到了夏朝18位帝后之名及应用文字。知名古文字学和音韵学家周祖庠先生说:“我们要找的商以前的历史,竟也比较系统地隐藏在贺兰山岩画中……是高先生为史学界和考古学界初步找到了比较系统的原始证据,这是对中华民族史前史的研究与证明作出的杰出贡献。”除史前考古文字学外,该研究对岩画文字学和古埃及圣书文字学也有特殊的意义。高嵩临终前,《大麦地岩画——夏朝档案》问世。大麦地岩画是贺兰山岩画的特殊部分,4200年前神秘的夏朝历史在高嵩的研究中被徐徐揭开了面纱,对夏朝历史的记载留下了纲领性的档案,保存了夏人记夏史之真,用岩画文字显示了夏时居住在大麦地及整个不周山的月氏大夏的存在及其处于时代前沿的文化水平。他说,用岩画聚合象形字的语句记载中原夏朝史事者,今之所知,唯月氏夏。可见他的研究成果对探究早期人类文化意义非凡。
尹旭(1942— ),号天白,亦作笔名,山东邹平人。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早年从事诗歌创作,后转向美学理论及文艺理论研究,1980年以来主要研究书法美学问题。曾任宁夏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美学专业研究员,宁夏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华美学学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书法培训中心教授等。发表哲学、美学、书学、文学等论文及译文100多万字。出版《书法美》《书法线条美的发现》《中国书法美学简史》《中国书法与传统文化》《书学五论》《书学新论》《中国书法美学史》及《天一堂随笔》等。参与《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等多种辞书的条目撰写。论文入选全国第一至第六届书学讨论会。论文和专著获宁夏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文艺评奖特别奖、一等奖、荣誉奖,宁夏第三届、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二等奖、一等奖,首届中国优秀美术图书奖铜奖,全国第四届、第五届书学讨论会论文评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二等奖等。个人获中国书法家协会“德艺双馨”会员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尹旭对书法的研究大体集中在三个方面,并且渐次深入:一是对书法本体进行研究,涉及技法和创作评论;二是对书法史进行研究,属于通史性质;三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研究。关于审美,他主张“主客体论”,认为人类的审美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审美对象)的审视和观照。审美活动是通过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所做的理解与阐释来实现的,审美形式非对象客观拥有的形象特征,而是审美主体通过理解、想象与联想等“重新创造出来的一种意象性的形象建构”。尹旭作为新时期的书法美学专家,其理论是中国传统书学与西方美学理论交汇的结果,他的书法美学理论已经远远地越出传统书学的轨程,能“入”能“出”。“入”是他一方面认真研读传统书学理论著作,搜罗古今,对传统书法深入研究,对书法临习与创作常抓不懈,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出”是他不受传统书学的束缚,大胆地运用西方美学理论来研究传统书学问题,形成了具有当代特色的书法美学观。[2]尹旭的书法本体论包括书法的表现性本质、书法的文字性与艺术性构成、书法的神采气韵三个方面。他把书法史分了三大时期:萌生期、成熟期和发展期。他认为唐宋是书法艺术的成熟期,“唐代书法对于整个中国书法艺术史,乃至整个中华文明史的煌煌伟业与彪炳光焰,即在于将中国书法所蕴含的意、法两极的内在潜力,发挥并完善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从而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唯一的一处双峰并峙、两极辉映的艺术奇观。”[3]宋人以为书法艺术着重强调书法的人品学养,以及将之相应表现于书法之中所形成的书品的神采气韵,书法的技巧法度退居其次。尹旭认为唐宋书法美学思想成熟的标志是“书为心画”理论的提出和确立,这对书法艺术技法与理论的研习有积极的指导意义。面对当今社会出现的“何为中国书法之传统”的争议,尹旭阐明自己的立场。他认为:“当代书法表现出鲜明的非传统性质,具体表现在重碑轻帖、重民间书法轻名家书法、重崇高美轻娟秀美、重视觉感受轻心灵内涵、重艺术性轻文字性等方面。究其原因,则在于人们要尽量突出书法艺术的艺术品位与时代特征,并尽量追求书法艺术的表现自我与表现情感功能。”[4](www.xing528.com)
庞玉瑛(1949— ),女,山西汾西人。曾任宁夏民族艺术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宁夏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文化部“群星奖”评审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审专家等。有论文发表于《民族艺林》《青海民族研究》等。先后担任“八五”“九五”期间两项全国艺术科学重点科研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宁夏卷》常务副主编和《中华舞蹈志·宁夏卷》主编,承担“九五”期间全国艺术科学重点科研项目及“西北人文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库”宁夏舞蹈类的撰稿,担任省部级重点课题《宁夏文化艺术多媒体信息库》的负责人及主要撰稿人。她的研究涉足舞蹈演员、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研究等多个领域。曾获全国文艺集成志书编纂成果个人奖(最高奖),宁夏文艺集成志书编纂成果个人奖(最高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优秀编审工作奖。《中华舞蹈志·宁夏卷》获宁夏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浅谈儿童舞蹈中童心童趣的展现》获全国第三届蒲公英奖铜奖和全国第二届少儿舞蹈论文评比二等奖。庞玉瑛的艺术评论主要集中在民族民间领域,她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塞上舞蹈进行划分,如: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集体舞和队列舞,宫廷舞、民间舞,健舞、曼舞,女子舞、童子舞,西域的胡旋舞、胡腾舞,中原的琵琶舞、宫廷宴享舞等。
荆竹(1953— ),本名王金柱,宁夏平罗人,祖籍山西灵石。1969年应征入伍,197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文学评论专业。历任《宁夏青年报》副总编辑、宁夏文联理论研究室主任、宁夏文学艺术院院长、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宁夏文联副主席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宁夏文史研究馆馆员,宁夏文艺评论家协会名誉主席。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有《智慧与觉醒》《诗文探美》(合作)、《学术的双峰》《荆竹文艺论评选》等。评论作品获宁夏第五届、第六届文艺评奖一等奖,宁夏第六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荆竹对艺术的本质、造型艺术语言以及书法艺术的审美品格等都有深入探究。在《反者道之动——以体验为核心的艺术》中,他认为真诚是艺术生生不息的原动力,并对一些虚伪的缺乏内涵的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进行了批判,艺术是对时空的反动。艺术的境界是物接天涯的境界,艺术的魅力来源于对时空的抽象化处理。艺术是对死亡的反动。艺术是对肉身飘逝的反动。关于造型艺术的形象语言,如果与人类语言的构成类比,艺术家的创作风格就是语音,创作的元素、符号就是语汇,而作品的构图与布局,便属于语法的范畴了。他认为艺术创作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依,有原则可守,受相应艺术规律所制约,一般要遵循几点:一是不要只顾“自说自话”,二是不要盲目“独创一格”,三是不要表现“庞杂理念”,即从创作与接受的角度去阐释这一观点。关于艺术方式与艺术语言的问题,荆竹认为艺术方式比艺术语言更重要,他将艺术方式与时代性结合起来,即艺术方式就是“对自然的本质观与取境造像的整体观”,不是供人辨识的花鸟符号与笔墨程式,也与我们所处时代的生活情境与现实结构相对应。只有真正含带着创造性与时代感的作品,才能进入无障碍沟通的心灵空间。关于艺术风格,他认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文艺风格,而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决定着一个时代的社会面貌,也是一个时代文艺风格流变的社会因素。他还将中国传统文化置于极高的位置,认为它作为一种规范,始终影响着艺术家的审美心理结构,濡染、陶冶着艺术家的情感结构和情绪状态。
杨建国(1954— ),宁夏银川人。197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文学评论专业。曾任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所长,《民族艺林》主编。宁夏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顾问,中国戏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副会长等。一级编剧。有论文入选首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研讨会,也有论文获宁夏第一届、第三届、第八届文艺评奖二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第八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文章类一等奖,全国影评征文比赛二等奖、三等奖,21世纪中国戏曲发展论坛二等奖等。个人入选宁夏“313人才工程”,被授予全国“百名优秀青年文艺家”称号。有影评《浅谈〈百色起义〉主人公的语言特色》《“开天辟地”的认识价值》《对当代中国戏曲命运之思考》,曲艺评论《贴近老百姓 百姓才爱听》等。其文艺评论从不拘泥于形式,既坚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更追求“百篇文章百样写法”,无论是万言长篇,还是千字短文,均活泼多样,富有趣味性。譬如他的长篇评书《宁夏出了个郭谝子》与《贴近老百姓 百姓才爱听》,既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读起来又抑扬顿挫、铿锵有力,颇有几分评书的味道。将评论写得如同评书一般具有吸引力,这种写作方法之突破性尝试,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专家评委的赞赏。他的文艺评论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从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而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实事求是地写作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部文艺作品,坚持好处说好,从不过于褒扬,对不足则坦诚指出,提出一些很有见地的改进建议以供作者参考。关于当代中国戏曲何去何从,他从“圈内人”、管理者、观众几个方面展开,对戏剧滑坡原因进行深层次思考,并指出了改革的路径,语言通俗有趣。
程牧(1959— ),宁夏大学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宁夏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艺术表演委员会委员,全国社会音乐考级手风琴、音乐基本素养评委。1993年成立了宁夏首家音乐工作室,运用电脑多媒体技术从事音乐创作和制作,是宁夏电脑音乐制作第一人。作品主要发表于《黄河之声》《音乐创作》《民族艺林》等,论文有《走近电脑音乐系统》《少儿舞蹈“尕娃戏兔”音乐创作的三个结合》《阿尼特拉舞曲的节奏分析》等。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获首届宁夏青年文学艺术奖,入选全区首批“四个一批”人才。程牧对花儿的研究中,将宁夏“花儿”素材在音乐旋律创作中的运用总结出了六种方法,即在音乐作品中对原始“花儿”完整或较完整地运用,以原始“花儿”的经典素材发展成音乐的主题,将不同的“花儿”素材融入同一首音乐作品的创作中,将原始“花儿”素材进行拆分和重组,以宁夏“花儿”中具有共性的特征音组作为核心材料,将域外音乐元素与“花儿”素材相结合。这种演绎与创新,赋予了“花儿”更多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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