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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8年12月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港南全面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实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开放的时代号角在港南大地吹响。改革开放之初,党组织深入港南各农村,于983年基本建立、落实、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于1984年实行政社分离,实现了农村地区的改革。在具体实践中,港南地区采用包干到户办法的居多。以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农村商品生产为基础,港南境内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港南区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

1978年12月起,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港南全面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实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开放的时代号角在港南大地吹响。

1979年起,港南地区安排知识青年返城就业学习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为改革开放事业扫清了障碍

港南的改革重在农村。改革开放之初,党组织深入港南各农村,于983年基本建立、落实、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于1984年实行政社分离,实现了农村地区的改革。

1979年,港南农村曾实行“大寨式”评工记分办法的生产队体制,根据中共中央修改补充后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简称六十条”)公布的有关政策,逐步恢复了高级社时期采用的包工包产到作业组、超产奖励和定额记分、按时记分加评议等劳动计酬办法,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有所减轻,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有了提高。1980年初,在港南部分农村,有生产队实行划分专业组,搞几定一奖、联产计酬办法。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题讨论和研究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各项原则和方针,随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包产到户的经验给予初步肯定。此后,港南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的办法。

1981年上半年,港南开始实行双包到户,即将全部耕地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1981年10月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产队统一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产队统一管理包干到户责任制试行办法》,明确在广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法性,强调建立责任制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其后,港南农村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场自农业合作化以来最深刻的变革。贵县抽调干部专员组成工作队,深入港南农村,帮助建立、落实、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具体实践中,港南地区采用包干到户办法的居多。

1982年上半年,港南绝大部分生产队实行了双包到户,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将原生产队集体的种子、肥料、耕牛、农具和资金按社员民主讨论的办法,折价搭配到户,作为生产费用,造册登记,承包制在承认土地为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行,承包期延长到2000年。截至1983年底,港南农村过去所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集中统一体制,被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制所取代。这是港南农村自实现农业合作化以来一次最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适应了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1982年,港南农村粮食大丰收,粮食生产的提升也促进了畜牧业、水产业、工副业的发展。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提出承包制要长期实行,并首次提出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至此,港南的土地生产制度基本趋向成熟。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港南在农村实行政社分离,于1984年结束了人民公社制度。1984年6月,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的《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通知》,港南地区按照原有公社的管理范围建镇、乡,原桥圩、木格公社改为镇,其余公社改为乡。在建立乡政府的同时,以原大队为基础建立村民委员会。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同时,还开展了乡人大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以大队为基础建立,委员由村民选举或由村民代表会选举组成。1985年9月,贵县抽调干部在港南下乡抓基层建设,配备健全农村基层班子,健全完善各种承包制,帮助群众治穷致富。1987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将村民委员会改在自然村设立,以原生产大队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改名为村公所,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原有集体财产包括文教卫生设施与农、林、牧、副、渔场以及各类加工厂等所有权不变。是年底,港南原村民委员会全部改为村公所。

农村改革的基础上,港南调整所有制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扶持乡镇企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商品经济。(www.xing528.com)

1978年以前,港南主要发展集体经济,对个体经济发展采取了许多限制措施。这种过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脱离了社会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经济结构的要求,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1984年,自治区党委制订了以放宽搞活为主线、以加速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为内容的《关于搞活工业经济的若干规定》,同时对搞活商品流通、改革粮食经营、改变供销社体制、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等问题发出了指示。港南地区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和指示,在保证发挥国营经济主导作用的条件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大力扶植和鼓励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发展,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和多条流通渠道。这些政策的实行,打破了港南长期形成的单一公有制经济形态,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使各种经济形式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政社分离的基础上,港南农村大规模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破除只重视种植业的狭隘观念,实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办法,成功打开了农村致富的道路。984年6月,按照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央1号文件,搞活农村经济的若干规定》,港南地区正确处理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派购制度,大力发展经济林、果林,发展土特产品及其加工业。

以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农村商品生产为基础,港南境内积极发展乡镇企业。198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加强对乡镇企业领导的通知》,贵县在港南区境内贯彻通知精神,以区域内特色农副产品为基础,发展特色乡镇企业。1984年4月,贵县第一个红茶厂木梓茶厂在港南建成投产,产品在自治区外贸局出口公司评比中以95分的优异成绩被评为优等红茶。

为发展经济,贵县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与独特的区位优势,开展对外经济与联合经济建设。贵县于1986年被确立为我国第一批开放地区,作为经济发展的窗口,吸引外资开展经济建设。此外,还利用地理交通的区位优势,参与以西江为纽带的西江经济区建设以及桂西南、桂东南、桂北、钦州湾协作区建设。这些举措均促进了港南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港南的社会事业发展也呈现蒸蒸日上的气象。广大村镇的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陆地交通进一步发展。1989年,在郁江南岸新建了一大批码头,经批准的国营、集体、个人装卸码头大增。1988年,兴建贵县南山电视台,主建筑为一幢二层楼房,面积320平方米,总投资12万元,发射功率为1000瓦,1989年建成使用。此外,港南的基础教育的条件也不断完善。1989年,港南地区抢修中小学危房,改善教育条件。1991年起,各乡镇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专门工作队伍,制订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规划,逐级落实任务,普遍做到思想认识、政策措施、政府和部门协调合作、宣传发动群众、资金投入“五到位”,使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教育投入的增加,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日趋科学化,围墙、校门、运动场地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仪器装备、图书资料建设步伐加快,港南的中小学大部分实现了教学用房和教师住房楼房化,促进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

与此同时,港南对南山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逐步提上日程。1981年5月18日,贵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南山名胜保护的公告》,划定南山名胜区以南山为中心,东面至麒麟山、望夫山、屏风山,东北面笔架山的4座山峰及背面的文笔山均属国家保护范围,成立园林管理所,开始修复南山风景区与南山公园。经过精心的保护与建设,南山风景文化区的历史风貌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港南地区改革开放之初的工作重点。1986年,港南地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在加速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人民群众中开展了理想教育、道德教育、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在城乡开展“三优一学”(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学先进)竞赛和建设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做文明村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村镇的群众性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力地提升了港南地区的文明程度,许多村镇、单位均建设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沐浴在改革开放春风中的港南,焕发出强劲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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