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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八年和议:不惮屈己,早遂休兵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请求金朝废掉伪齐政权,将其领土归还南宋。绍兴七年十一月,挞懒和兀术率兵至开封,将刘豫废为蜀王。从绍兴八年开始,宋金迅速展开缔结和议的行动。绍兴八年正月,高宗再次派遣王伦出使。绍兴八年第一次宋金和议非常粗略,金使张通古十二月抵达杭州时,“言先归河南地,徐议余事”,其基本任务只是传递金朝国书。因此,绍兴八年和议的最大争议,就在于宋朝应该以何种礼法接受金朝国书。

绍兴八年和议:不惮屈己,早遂休兵

建炎、绍兴初年,宋、金之间的力量经历着此消彼长的变化。南宋逐渐从动乱中稳定下来,在江南地区建立起比较稳固的统治;金朝国内政局发生动荡,军队在连年征战之下疲态尽显,双方达成均势,为和谈创造了条件。

绍兴七年(1137)正月,被扣留在金朝的宋朝使臣何藓、范宁之忽然被释放归国,带回金右副元帅兀术的信,告知宋徽宗宁德皇后的死讯。徽宗其实早于绍兴五年(1135)四月就已去世,金朝一直封锁消息,此时突然告知,显然别有用意。宋人杨炜说:“见报以太上之丧,以探朝廷意,谓我若遣使而有请,则唱为议和。”高宗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号恸擗踊,终日不食”。在此后数年中,迎还徽宗梓宫和高宗生母韦太后,就成为南宋政权面临的重要课题。

徽宗死讯传来时,正是张浚等对金强硬论者主政,他们主张借机伐金,恢复中原。张浚上言:“天子之孝与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庙、奉社稷者”,要求高宗“挥涕而起,敛发而趋,一怒以安天下之民”。荆南知府王庶则提出“奉衣冠刀剑,起灵庙”,为徽宗建衣冠冢,然后遣使向金讨还徽宗梓宫,若金人不同意,“则以大兵蹑之,问罪致讨”,“因神民痛愤之情,刷宗庙存亡之耻”。

但高宗本人并不这样想,而是力主请和。他事后对张戒表白说:“去岁上皇讣至,朕若不遣使,天下谓朕何?”为此,他特地找来刚被任命为枢密使秦桧商议。秦桧早年随徽、钦二帝被掳,建炎四年(1130)自称杀掉守兵逃归南宋。当时有人质疑秦桧穿越千里之遥的金军占领区,“全家同舟,婢仆亦如故”,显然不合情理,怀疑他是金朝派来的奸细。秦桧初见高宗,就提出“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倡议与金讲和。高宗拿着他的奏折气冲冲地说:“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但世易时移,此时议和时机已经成熟,高宗在与秦桧商议后,于二月任命王伦为使节,到金朝商讨和议。

绍兴七年四月,王伦出发使金,高宗特别命他给兀术和挞懒传信:“河南之地,上国既不自有,与其封刘豫,曷若归之赵氏。”请求金朝废掉伪齐政权,将其领土归还南宋。王伦途中被伪齐扣留,在金朝的过问下,才终于在当年九月抵达涿州,见到金帅挞懒。王伦对挞懒说,刘豫以前在宋朝任台谏官,其人外朴内奸,营私掊刻,“方欲吞噬两朝,能保他日不为大国之患乎?”挞懒问道:“若将豫与南宋,能制之否?”王伦回答:“皇帝(宋高宗)圣孝神武,卧薪尝胆,志在恢复,但以天下为度,不忍轻以动兵。豫之父子,妄背国恩,孰不愿食其肉。倘欲驱除,何难之有?”向挞懒反复陈说利害。

通过王伦,宋朝的意向传送至金朝,双方议和的障碍,只剩伪齐刘豫政权。由于金朝国内形势的变化,刘豫的支持者宗翰去世,女真贵族早有取消伪齐政权的打算。绍兴七年十一月,挞懒和兀术率兵至开封,将刘豫废为蜀王。挞懒令王伦还朝转达口信:“归报皇帝,强梗扫去,自此和议无复间沮。”王伦归朝后报告高宗:“金人许还梓宫及皇太后,又许还河南诸州。”

王伦留滞齐、金时,南宋政局也发生巨变。淮西兵变的发生,使高宗对积极的军事行动产生怀疑,张浚下台,重归庙堂的赵鼎以镇静为首务,对金政策趋于和缓。因此,王伦回国时,宋金议和的背景条件已经具备:南宋国内对金积极路线退潮;伪齐刘豫政权垮台;金朝许还徽宗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从绍兴八年(1138)开始,宋金迅速展开缔结和议的行动。

绍兴八年正月,高宗再次派遣王伦出使。王伦于五月会见金熙宗,金朝派乌凌噶思谋等为使,与宋朝议和。高宗对王伦和金使说:“早遂休兵,得免赤子肝脑涂地,此朕之本意也。”虽然表面上以求得百姓安宁为借口,但高宗真正在意的是韦太后的生还,他对陪伴金使的范同坦承:“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见,故不惮屈己,以冀和议之成者,此也。”(www.xing528.com)

议和的决定在南宋朝廷激起强烈的反对,金使入京时,“物议大讻,群臣登对,率以不可深信为言”。但高宗意志非常坚定,“往往峻拒之,或至震怒”。在高宗看来,宋金并存的关系是理所当然的:“外国之与中国,如阴阳消长,岂能偏废。若可剿除,汉唐之君,行之久矣。”不过以赵鼎为核心的一派官员致力于整备军队,重建集权国家,以图恢复中原,他们并不支持高宗议和的构想。

赵鼎等人对和议的反对,给了秦桧可乘之机。绍兴八年十月,秦桧单独觐见,要求高宗如果决心讲和,“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与,则其事乃可成”。高宗答应:“朕独委卿。”秦桧担心高宗心意未定,施展欲擒故纵的计策,反复令高宗仔细考虑,高宗最后降下手诏,由秦桧全权主持和议,不许他人干预,赵鼎因此而罢相。至此,高宗和秦桧在议和的国策上形成排他性的联盟,秦桧借机将其他政治势力排除。此后,虽仍有臣僚反对议和,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秦桧的主张就是高宗的意见,攻击秦桧就是批判高宗,要求罢免秦桧也就等于要求高宗退位。

绍兴八年第一次宋金和议非常粗略,金使张通古十二月抵达杭州时,“言先归河南地,徐议余事”,其基本任务只是传递金朝国书。在金人看来,国书的接收已经可以视为和议的成立。因此,绍兴八年和议的最大争议,就在于宋朝应该以何种礼法接受金朝国书。金朝方面把南宋与伪齐刘豫政权同等看待,金、齐约为君臣关系,但刘豫不只尽臣下之礼,“又为大朝(金)之子”。金朝要求南宋遵守与刘豫相同的礼法,由高宗“北面拜诏”。

南宋朝野上下,都将刘豫视为宋朝逆臣,要宋接承其位,显然难以接受。消息传出,舆论立刻沸腾起来,“军民时出不平之语,闻之有可骇者。上自大臣,下至百执事,朝夕惴惴,恐此礼一行,或生意外之变。阖城百姓,有终夜不能寐者。而近甸、常、润、会稽之间,民悉不安”。禁军将领杨沂中、解潜、韩世良向秦桧心腹勾龙如渊进言,皇帝如行屈己之礼受纳金朝国书,恐将有不测之事,并表示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虽在外地,但恐日后被他们斥责,因此难以协助。勾龙如渊不得不向三人保证:“第令计议使取国书,纳入禁中,必不行其他礼数。”他向高宗上奏:“此和议固不可坏,而礼文之间,动辄过当。若不度利害,勉而从之,则堂堂中国,一旦遂为敌人屈己。”

秦桧此时根基尚不稳固,不敢公然违背公议,一度向高宗请求辞职。惶惑之间,给事中楼炤对秦桧说:“高宗谅阴,三年不言。”这是《书经》中的一句话,是说殷商武丁(高宗)服丧三年,期间沉默不语。秦桧顿时醒悟,借口赵构正为徽宗服丧,不得行礼,由自己代替高宗接受国书。十二月二十八日,秦桧至使馆见金使,“受国书以归”,终于解决了受纳国书的难题,“人情始安”。

绍兴八年宋金和议是在高宗力主下完成的,高宗提出孝道作为和议的理由,“向日讲和,本为梓宫、太后故,虽屈己卑辞,有所不惮”。和议虽招致一片反对之声,终究不能扭转高宗的心意。可是对高宗来说,缔结和议固然有骨肉亲情的原因,同时也有政治方面的考虑。前文提到,赵构即位没有徽、钦二帝的授命,其皇位来源最大的合法性支柱,就是“元祐皇后”孟氏的援立。可即便孟氏自己的身份,都是存在争议的。孟氏于元祐七年(1092)被册立为皇后,绍圣三年(1096)被废,以后几经反复,以废后的身份居于瑶华宫。陈寅恪先生指出,援立赵构即位的《皇太后告天下手书》,“此文之发言者,乃先朝被废之皇后。以失去政权资格之人,而欲建立继承大统之君主,本非合法,不易立言”。也正因此,高宗急于将徽宗梓宫和生母迎回,借助宗庙祭祀的连续性来确立自己继位的正当性。

和议引起很多大臣的批评,甚至提出皇位乃天下之公器,高宗不得专擅的说法。方庭实说:“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陛下纵忍为此,其如中国何,其如先王之礼何,其如天下之心何?”然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人们尽管不甘于成为金朝附属,但对于和议放弃河北、河东、山东等北宋领土、人民,几乎没有任何反对之声,甚至表现出极端的冷漠。吕中后来说:“朝廷弃三路如弃土梗,弃两淮如弃敝屣。”这种情况的出现自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就客观来看,高宗证明自己皇位合法性的迫切需要,决定了与金议和的国策,议和又意味着南宋放弃恢复中原,成为偏安江南一隅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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