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
目前国内外关于BIM技术的相关规范还不健全,缺乏一个完善的发展框架、体系。由于开发BIM软件的各厂商所使用技术的差异,以及出于技术保密和市场占有等目的,厂商之间开发的各类BIM技术软件无法相互兼容,缺乏统一的标准数据接口,建立的建筑信息模型的数据之间不能相互传递。没有标准数据接口,BIM数据形成所谓的信息孤岛,也影响了BIM工作的效率。此外,在传统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中,按照国家的规定,设计方交出的成果是二维的平面蓝图,但是BIM技术的设计成果是三维立体的模型,这一点与国家对行业的要求规范不符。
美国、英国、挪威、芬兰、新加坡等国家2007年前后陆续推出了各自的应用标准,我国已出台相关的BIM国标,各地方政府和各行业都已制定了相应的地方和行业标准,但BIM的协同标准还是没有统一。国家和行业的BIM标准体现了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从上而下普及BIM技术的决心,但是想要达到协同这一BIM的核心概念,仅仅出台这些标准是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的。各参与方在业主的统筹下使用同一个3D模型,但是各个参与方对于模型都有出于自己技术层面的需求,更应该有一个对模型满足各方需求的建模标准。而现在国内的情况是,设计、施工、设备所使用的BIM标准各异,这样难免就会出现重叠和漏洞,模型之间不一定能完全契合,这也是目前我国在BIM协同标准上最核心的问题。
此外,现有的某一专业的设计软件在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但对多专业的集成化软件技术尚不很成熟。很多BIM软件工具已经比较成熟了,已经具备了专业的集成能力,基本上可以满足一般项目的需要,但随着建模深度和细度的不断增大,对软件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标准还没有达到广泛接受的程度。
(2)BIM技术扩散与吸纳障碍(www.xing528.com)
较之传统技术(2DCAD技术),BIM技术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然而BIM技术应用的一些方面仍然不为行业所熟悉。通常情况下,一个新技术的引入,其初期阶段自然要面临技术吸纳和应用所伴随的许多新问题。BIM技术及其潜在应用过程中的合作方式代表了新的未经验证的业务理念及合作方式。创新技术在一个社会系统中要能继续扩散下去,首先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采纳这种创新事物,创新扩散过程应符合“S”形曲线。BIM技术作为一项创新性技术,其当前尚处于扩散发展期的早期采用者阶段,亟须创造扩散的临界数量,以加快其扩散的速度。建筑企业是建筑业市场主体,建设项目是BIM技术应用及服务的对象和实体,BIM技术只有被企业有效地吸收和应用才能产生对项目绩效、企业绩效甚至行业效率的影响。在国内,行业层面和项目应用层面上已经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BIM应用仍相对有限。
【注释】
[1]Hanaki N,Peterhansl A,Dodds P S,et al.Cooperation in Evolving Social Networks[J].Management Science,2007,53(7):1036—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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