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型钢混凝土组合桥梁结构与构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可更换的桥梁构件,设计使用年限同桥梁设计使用年限。桥梁设计使用年限应按本标准第3.1.5条采用。
2 可更换的桥梁构件,设计使用年限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加以规定。
9.2.2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构件应根据其表面直接接触的环境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确定所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进行耐久性设计。当结构和构件受多种环境类别共同作用时,应分别满足每种环境类别单独作用下的耐久性要求。
9.2.3 各类环境下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的相关要求,型钢外保护层应满足本标准第8.1.2条的规定。
9.2.4 型钢混凝土抗裂性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的相关要求。一般环境中露天下不直接接触雨水的型钢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可为0.25mm。
9.2.5 海洋氯化物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的桥梁工程,设计时应提出混凝土的抗氯离子侵入性指标,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取本标准第8.1.2条规定值时,混凝土的抗氯离子侵入性指标可按表9.2.5确定。
表9.2.5 混凝土的抗氯离子侵入性指标
注:1 表中的DRCM值适用于较大或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对于胶凝材料主要成分为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应采取更为严格的要求。
2 如实际采用的保护层厚度高于本标准的规定,可对本表中数据作适当调整。
9.2.6 构件中的型钢埋入混凝土前须经除锈处理,表面不须作防腐涂装。外露钢结构、钢构件应按桥梁所处环境进行防腐涂装。外露钢构件与混凝土结构连接时,连接部位应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www.xing528.com)
9.2.7 预应力型钢混凝土的预应力筋应根据环境、气候具体情况采用防护措施;预应力锚固端应封闭或采用防护措施。
9.2.8 型钢混凝土桥梁的防水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面系应设置可靠的防水层及排水系统。梁顶面应设置排水横坡及落水口。落水口管道不得直接将水排向下部混凝土墩台表面。
2 桥梁外侧翼缘下沿应设置滴水槽、滴水沿或其他防止雨水流向混凝土侧面和底面的构造措施。
3 构件外形不得形成积水凹陷,顶面宜设置不小于0.5%的排水坡。
4 桥梁端部应设置有效的防水措施,防止雨水回流污染支座和梁端表面。
5 伸缩装置应设置防水构造,以防止雨水渗流到梁端和桥台。
9.2.9 型钢混凝土构件的施工养护要求应符合表9.2.9的规定。处于Ⅰ-A、Ⅰ-B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保护层厚度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环境作用等级为C,D,E,F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保护层厚度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50476相关规定执行。
表9.2.9 施工养护制度要求
注:1 表中要求适用于混凝土表面大气温度不低于10℃的情况,否则应延长养护时间。
2 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在Ⅰ-A环境中用于永久浸没于水中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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