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5.4.4 桩侧负摩阻力及其引起的下拉荷载,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中性点以上单桩桩周第i层土负摩阻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nsi=ξniσ′i (5.4.4-1)
当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湿陷、欠固结土层产生固结和地下水降低时:σ′i=σ′γi。当地面分布大面积荷载时:σ′i=p+σ′γi
式中 qnsi——第i层土桩侧负摩阻力标准值;当式(5.4.4-1)的计算值大于正摩阻力标准值时,取正摩阻力标准值进行设计;
ξni——桩周第i层土负摩阻力系数,可按表5.4.4-1取值;
σ′γi——由土自重引起的桩周第i层土平均竖向有效应力;桩群外围桩自地面算起,桩群内部桩自承台底算起;
σ′i——桩周第i层土平均竖向有效应力;
γi、γe——分别为第i计算土层和其上第e土层的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Δzi、Δze——第i层土、第e层土的厚度;
p——地面均布荷载。
表5.4.4-1 负摩阻力系数ξn
注:1.在同一类土中,对于挤土桩,取表中较大值,对于非挤土桩,取表中较小值。
2.填土按其组成取表中同类土的较大值。
2.考虑群桩效应的基桩下拉荷载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ww.xing528.com)
式中 n——中性点以上土层数;
li——中性点以上第i土层的厚度;
ηn——负摩阻力群桩效应系数;
sax、say——分别为纵横向桩的中心距;
qns——中性点以上桩周土层厚度加权平均负摩阻力标准值;
γm——中性点以上桩周土层厚度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对于单桩基础或按式(5.4.4-5)计算的群桩效应系数ηn>1时,取ηn=1。
3.中性点深度ln应按桩周土层沉降与桩沉降相等的条件计算确定,也可参照表5.4.4-2确定。
表5.4.4-2 中性点深度ln
注:1.ln、l0——分别为自桩顶算起的中性点深度和桩周软弱土层下限深度。
2.桩穿过自重湿陷性黄土层时,ln可按表列值增大10%(持力层为基岩除外)。
3.当桩周土层固结与桩基固结沉降同时完成时,取ln=0。
4.当桩周土层计算沉降量小于20mm时,ln应按表列值乘以0.4~0.8折减。
【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将桩侧负摩阻力计入:
(1)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以及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桩周围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因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且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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