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的海禁有两个关系应该理清,一个是海禁和海防的关系,一个是海禁和外患的关系。
海禁和海防的关系在明代大体分两个阶段。嘉靖二十八年(1549)前海禁和海防是明朝抵御外敌入侵的两个手段,加强海防的同时也实行海禁。加强海防,建立和加强水军促进造船业的发展,而实行海禁,禁止人们出海则限制了民间造船业的发展。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朱纨整饬海防。他加强海防的同时也严海禁,革渡船,把民间的商船通通管制、收买,拨给军队,以加强海防。
但嘉靖三十一年(1552)抗倭战争开始后,海防逐渐加强而海禁则有放宽的趋势。嘉靖三十一年后,各海防大臣,从巡抚到总督,都没有把海禁作为一项御倭的措施。巡抚王忬虽然也提出了禁近海豪民通引倭夷等措施,但没有禁渔船出海,不仅不禁,而且提出闽、浙渔船量议收税,以助军饷的主张。总督胡宗宪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上奏朝廷,提出令渔船自备器械,排甲互保,无事为渔,有警则调取,同兵船兼布防守的主张。实际在这之前,巡盐御史董威已提定,渔船各立一甲头管理,并根据船的大小纳税,然后由官府发给凭证,方可以买盐和出海捕鱼。每年三月在黄鱼的汛期,渔船纳税之后可以结成船队,出海捕黄鱼,到五月回港。胡宗宪的主张是在此基础之上,又利用渔船抗倭。而名将俞大猷又进一步提出对于沿海渔民“听其采捕,因而为兵”的主张。他认为渔船太小,难以御敌,令渔船大者25只另造一只大楼船,小的50只另造一只大楼船,这样“大小相资,各有实用”[78]。整个沿海有数千只渔船,可造一二百只大楼船,因而可形成一支很强的海上防御力量。但这在当时没有变成现实,后来人们评论说:“两浙渔船出海捕鱼者动以千计,其于风势则便习也,器械则锋利也,格斗则敢勇也,驱而用之,以足以捍敌,缉而税之,尤足以馈军饷。乃疑其勾引而厉禁之,遂使民不聊生,潜逸而从盗矣。故缉名以稽其出入,领旗以辨其真伪,纳税以征其课程,结艘以连其犄角,而又抽取官兵以为之声援,不惟听其自便为生,且资其捍御矣。”[79]确实这一措施有多方面好处,一是使老百姓能出海捕鱼,不至于因生活窘迫而依附于入侵的倭寇,从而削弱了倭寇的力量;二是可将他们组织起来,成为一支人数相当可观的海上御倭力量;三是可以抽税,以补军饷之不足。此举于国于民均有利,何乐而不为!
当时提出宽海禁的不只是王忬、胡宗宪、俞大猷,还有谭纶。嘉靖四十三年(1564),谭纶在他的《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说:“为今之计,正宜严禁日本不许私通外,其他如采捕鱼鲜,贸易米谷,与在广东转贩椒木,漳州发卖白糖之类,悉宜如臣近日将各府单桅船只,定为号色,编立保伍,听于附近海洋从便生理之意,推广而行,但有勾引事发,乃行连坐重治。如此,虽未必尽无法外之遗奸,但天下之事,岂有皆利而无害?惟当权其分数之多寡,使为贼者半,为商者半,或为商者十之七,为贼者十之三,则彼之分数既减,我之致力亦易,不愈于相率而共为盗乎?”看来谭纶的宽海禁不只是说,而是具体实行。这是他作为离任的巡抚请求朝廷令下一任巡抚继续“推广而行”他的宽海禁的政策。谭纶说“严禁日本,不许私通”,而实际私通日本之船只仍然存在。嘉靖四十一年(1562)宁德县的秀才蔡景榕被倭寇掳去。倭寇令他下田除草,一个秀才怎能干此活,倭寇就用鞭抽打他。他真想死去,但倭寇看得紧,使他欲死不能。倭寇见他无用,就以八千文将他卖给客商。他随客商去一寺庙,见到一老住持俊可。通过书写交流,俊可知其为秀才,就还客商八千文,将其留在寺庙里。蔡景榕每天的干的事就是抄写佛经之类。时间久了,他想返回中国。“(住持):‘吾得言于萨摩州,俾妻之,田产之,以安其心、慰其心,而胡以思归勤也?’榕闻之,故示意于便面之景:‘金风萧瑟碧天秋,浅水平芦亦楚游,万里青霄终一去,野凫无计漫相留。’住持喻意,且进诸僧而言:‘知彼归心切矣。吾崇佛教,慈悲普施,何惜八千钱,而拘人于吾地,使其愁苦呻吟,有似我之荼毒者耶。然的所以欲留之者,念我国人扰彼国未靖也。归而不虞,何如勿归?少待之,须送琉球,与其好归,令而父母妻子恩我也。’癸亥春,命畜发,为归计。癸亥秋,发尚短,即恳求附倭子船回,住持甚虑,船人不妥,且殃及之,弗之许。甲子,四十三年秋,有漳州通番舶至,复乞归,复以船人不妥见虑,属之觅,漳人乃素来贩者,知其无害,欣然许之。置酒志别,榕遂解脱,离倭境,乘漳人张姓者之船归焉。计开船时,九月二十一日,到月港则十月二十日也。”[80]
蔡景榕嘉靖四十一年(1562)被倭寇掳到日本的萨摩州,四十三年(1564)冬十月回到国内。他回来所乘的船是“漳州通番舶”,而这只通番舶是“素来贩者”。蔡景榕回来后,戚继光找他了解日本情况,巡抚汪道昆和学宪姜凤阿允许其继续充廪生,完成学业,后官至湖广随州学正。可见,当时文武官员从巡抚到总兵都知道漳州有通番舶,但未见其禁止。嘉靖中后期,在东南沿海有一个从严海禁到宽海禁的转变。隆庆元年(1567)明廷有限地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从而促进民间的对外贸易和民船的建造。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丰臣秀吉侵略朝鲜,并欲侵略中国,明廷为防御日本的入侵加强海防建设同时再令沿海实行海禁。对此福建巡抚许孚远和巡按陈子贞上疏,请求继续开放海禁。许孚远主张,“于通之之中,申禁之之法”,允许百姓贩东西洋货,而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这些商人通倭和将违禁的铅、硝运往日本。这样“有所予而有所夺,则民之冒死越犯者,固将不禁而自止”[81]。巡按陈子贞的题奏与许孚远的奏疏基本相同。明廷在福建巡抚和巡按的请求下,于万历二十一年八月下令“闽省复通海市,但严硝、黄之禁”[82]。而到了天启年间,徐光启则认为与日本人也应通市,他说:“入寇与通市两事也。来市则予之,来寇则歼之,两不相妨也。”[83]要除盗而不除商,如果只有绝市而后日本才不入侵,那只有日本全国没有一人知道通往中国的海道,只有日本全国摒弃中国的货物不用,才有可能,而这是绝不可能的。那些重在获利的日本人,开市就不会为盗,不开市则会入侵,而那些图谋不能得逞的日本人,开市他入侵,不开市他也入侵。这不是开不开市的问题,而是加强不加强防卫的问题。开市还可以使我国的丝帛等货物有销路,是两利之道。“惟市而后可以靖倭,惟市而后可以知倭,惟市而后可以制倭,惟市而后可以谋倭”[84],开市又是防御倭寇入侵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说嘉靖二十八年(1549)后,明廷基本改变了过去海禁和海防同步的做法,海禁和海防已脱钩,海禁就再也没有那么严苛过。
关于海禁和外患的关系,笔者认为,是外患逼得明廷实行海禁,而不是海禁引起外患。
近年来有一种论调,认为“海禁的口袋愈收愈严,手段也越来越残暴之后,被颠覆的海商巢穴却变成了巨大的马蜂窝,捅掉之后,不知从哪里迅速涌出了成千上万的‘倭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使‘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掀起了嘉靖大倭寇的滔天巨浪”。这是说“嘉靖大倭寇的滔天巨浪”是由“海禁的口袋愈收愈严,手段也越来越残暴”引起的。
果真是这样吗?我们认为不是。不是海禁引起了外患而是外患逼得明廷实行海禁。明初如此,嘉靖年间也是如此。
明朝实行海禁政策,是从洪武初年开始的。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年(1369)正月“倭人入寇山东滨海郡县,掠居民男女而去”[85]。据《明代倭寇考略》载,仅洪武二、三年两年倭寇入侵中国沿海竟达11起之多。而朱元璋下达实行海禁的命令是从洪武四年(1371)开始的。洪武四年十二月,朱元璋在将方国珍旧部及兰秀山流民11万余人分别隶属各卫的同时,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86]。朱元璋之所以实行海禁政策,是为了巩固海防。可见是倭寇的入侵在前,明朝实行海禁政策在后,明初的倭寇入侵不是由海禁引起的。嘉靖年间的海禁表现为时紧时松的特点。嘉靖元年(1522)发生了反葡萄牙人的西草湾之役,嘉靖二年发生了日本两贡使的争贡之役。明廷对这两次外敌入侵事件的反映之一就是加大海禁力度。嘉靖三年(1524)四月,明廷规定对“番夷贡船官未报视,而先迎贩私货者,如私贩苏木、胡椒千斤以上”者、“私代番夷收买禁物者”、“揽造违式海船,私鬻番夷者”,都是“犯重科”,从严处治[87]。嘉靖四年(1525)八月,明廷下查禁双桅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虽非番物,以番物论,俱发戍边卫”[88]。嘉靖八年(1529)和十二年(1533)再次下达海禁的命令。可见这次严海禁也是由外敌入侵引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海禁渐弛。“嘉靖十九年时海禁尚弛”[89],使通番之商人渐多。海商王直和他的同伙之所以能在五六年间,“致富不赀”,就是因为当时“海禁尚弛”,可以到外国进行贸易。但这些海商先是金子老于嘉靖十八年(1539)屯双屿,勾引葡萄牙人,进行贸易。十九年(1540)李光头和金子老合踪。二十一年(1542)后金子老回福建,不再来双屿。二十二年许楝和李光头合踪。二十三年他们开始劫掠福建、浙江,成了亦商亦盗的“双料货”。而葡萄牙人本来就是海盗商人,他们一面把双屿港作为他们的殖民地,一面交易后进行劫掠。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嘉靖二十六年(1547)七月,明廷任命朱纨巡抚浙江兼管福建福、兴、建宁、漳、泉等处海道。朱纨任职后,革渡船,严保甲,整顿军队,严守沿海,海防大有改观,海禁力度前所未有。可见,朱纨严海禁是由葡萄牙人占领双屿和与其勾结的海盗商人一起进行劫掠活动引起的。朱纨收复了双屿港,驱逐了葡萄牙人,消灭了劫掠百姓的海盗商人。但他这样做得罪了与西番、倭寇和海盗商人勾结的贵官家,这些贵官家在朝中的代理人弹劾他。结果朱纨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四月被罢官,后来“仰药而死”。
我们认为“掀起了嘉靖大倭寇的滔天巨浪”的是以王直为首的中国海盗集团勾结倭寇的猖狂侵扰。王直是中国的海盗头子,不是“倭寇之首领”。把王直冠为“倭寇之首领”,就笔者管见是20世纪30年代陈懋恒发生在《明代倭寇考略》一书中所认为的。笔者在明代文献中未见有称王直等为“倭寇之首领”的,而只称他是“海贼”“海寇”“贼首”或“内逆”。有些研究者正是因为说王直等是倭寇的首领,而在当时倭寇的队伍中又有十分之七的中国人,所以他们说倭患不是外敌入侵而是中国的内战。如果说王直是倭寇的首领,倭寇都听他指挥的话,那么嘉靖三十六年(1557)他被逮捕之后,倭寇失去指挥者,倭患就应平息。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嘉靖三十六年后倭寇更猖獗。王直为患东南沿海的五年(嘉靖三十一年至三十六年),未曾占领府一级的城市,他死后的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占领了兴化府城(今福建莆田),烧杀劫掠之甚前所未有,难道是他指挥的吗?以王直为首的海盗集团的主要成员徐海、陈东、叶麻等在嘉靖三十五(1556)年均被消灭,而倭患至少又延续了七八年之久,到嘉靖四十三年(1564)俞大猷歼灭入侵广东的倭寇,倭患才基本被平息。在这七八年间,王直也是倭寇的首领吗?陈懋恒先生不将中国的海盗和日本海盗区别开来是不恰当的。王直不是倭寇,更不是倭寇的首领,是勾引倭寇的入侵中国的海盗头目。要把王直和倭寇区分开来,就像要把抗日战争时的汉奸与侵略中国的日寇区分开来一样。
然而这不是说王直这帮海盗对掀起“嘉靖大倭寇的滔天巨浪”没有罪责,相反正是他们的勾引,倭寇才如此大规模的入侵,正是他们与倭寇合流,倭寇才如此猖獗。有的人说王直没有什么罪过,难道勾结倭寇劫掠自己同胞不是罪过吗?说王直是海商只是要求开放海禁,明廷就加以镇压。王直最初是海商,但后来他不是海商而是海盗,是勾引倭寇烧杀劫掠沿海百姓的海盗,对这样罪恶滔天的人难道不应该镇压,反而要歌颂吗?
总之,海禁是因外敌从海上入侵而逼得明廷实行的一种政策,是与加强海防并行的巩固海防的一种手段。海禁严苛的时候,明廷也往往加强海防,大造战船,但海禁严苛的时候,则限制民间出海,阻碍了民间造船业的发展。不是海禁引起了嘉靖年间的倭患,正是由于弛禁撤备,海防废弛,海盗商人走上邪路,勾引倭寇,才掀起了“嘉靖大倭寇的滔天巨浪”。
【注释】
[1]壅蔽:遮蔽。
[2]垫没:沉没。
[3]面:船甲板。
[4]:缆绳。
[5]搭:两头有袋,中间可搭在肩上或横木上的工具袋。这里可能指帆收拢后的遮盖布。
[6]樯绥:风帆索。
[7]吃风:着风,受风。
[8]关艄:船尾的关艄板。
[9]夹耳:桅夹。
[10]猫梁:船首端的加强横梁。
[11]舵盘:装于船甲板处舵杆穿出的构件,上开舵杆可通过的孔。
[12]跳:跳板。
[13]板闸:固定于跳板上的铺板。
[14]粉盖:装饰。
[15]负极之势:指生死攸关。
[16]三色:三种。
[17]使风面梁:船梁名,即桅面梁,也称“含檀”。
[18]梁头:舱壁、隔舱板。
[19]斗盖:船首挡浪板上方的一块板。
[20]谎桅:小一些的桅。
[21]开扬:舵的一部分,具体指何处不详。
[22]椗狼柴:有杆木锚的杆。
[23]垫没:沉没。垫,底本作“堑”,据《武备志》卷一百十七《军资乘·水二·战船二》改。
[24]:字典未见此字,当指贝壳类海产品。
[25]定海:今浙江镇海区。
[26]临观:临山卫和观海卫的简称。临山卫,在今浙江余姚市西北;观海卫,在今浙江慈溪市北。
[27]下八山:在今浙江嵊泗县境内。
[28]殼菜:用以称有壳的海贝。
[29]舁(yú):共同抬东西。
[30]蜂集:成群聚集。
[31]蚁附:像蚂蚁那样趋集缘附。
[32]总镇侯:当指总兵官侯继高。总镇,即镇守总兵官;侯,指侯继高。
[33]飞锞:一种冷兵器,具体形制不详。
[34]六金坝之捷:嘉靖三十四年(1555)五月二十二日,俞大猷用整搠的河船,在六金坝取得的一次抗击倭寇的胜利。
[35]胜墩:在今江苏吴江南。
[37]马迹:今浙江嵊泗县南偏西南的马迹山。
[38]陈钱:在今浙江嵊泗县东嵊山镇。
[39]披水板:俗称腰舵,设于船两舷外的船中部,用来抗漂。
[40]木攩:用以托起桅下横桁,可在落帆时使帆放在预定的托架上的托架,手持。
[41]遮阳:相当于船上的围墙。
[42]遮阳柱:支撑遮阳板的支柱。
[43]建置时间,据《明实录》等填写,驻地和所辖所数据《武备志》等填写。
[44]《明英宗实录》卷六十三,正统五年正月丙寅。
[45]浙江沿海各卫所辖的千户数记载不一,《读史方舆纪要》载盘石卫辖所3,海宁卫辖所4,而盘石后所为成化年间建,因此如扣除上述这些千户所,整个浙江沿海只有75千户所,每百户所造成船1只,当有750只。(www.xing528.com)
[46]范涞《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原考·各区战船》。
[47]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下同,不注),第5 405页。
[48]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五《浙江事宜》。
[49]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第5 405页。
[50]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五《议以福建楼船御倭》,俞大猷著、范中义点校《正气堂全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下同,不注),第130页。
[51]戚祚国等《戚少保年谱耆编》卷二,嘉靖四十年五月。
[52]范涞《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原考·各区战船》。
[53]据侯继高《全浙兵制》载:“全浙福苍沙唬等船通共一千八只(除小划船工不计)。”但据笔者统计,全浙万历二十一、二年拥有战船1 018只(不包括划船)。而万历十九年新增战船97只,所以万历十八年时应该只有战船921只。
[54]范涞《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二载:“两浙江洋河道沿海各区战舰哨船通共壹千贰百伍拾贰只。”去掉钱塘江、东西运河以及衢州陆营下的巡哨船等共69只,真正沿海的战船为1 183只。
[55]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九《料贼小舟乘夜奔出》,《正气堂全集》第185页。
[56]邓钟《筹海重编》卷十二《经略四·叭喇唬船图说》。
[57]范涞《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十《海船图说·唬船式》。
[58]邓钟《筹海重编》卷十二《经略四·叭喇唬船图说》。
[59]范涞《两浙海防类考续编》郑十《战船图说·唬船式》。
[60]侯继高《全浙兵制》卷一《水陆兵制》。
[61]何汝宾《兵录》卷十《水战·唬船工图说》。
[62]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二十五《佛朗机传》,第8 430页。
[63]朱纨《海洋贼船出没事》,《明经世文编》卷二百五。
[64]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七《论海势宜知海防宜密》,《正气堂全集》第162页。
[65]戴裔煊《〈明史·佛机传〉笺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9页。
[66]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第5 403页。
[67]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明经世文编》卷二百五。
[68]庚子,嘉靖十九年(1540);戊申,嘉靖二十七年(1548)。
[69]谢杰《虔台倭纂》下卷《倭绩》。
[70]《明世宗实录》卷三百二十四,嘉靖二十六年六月癸卯。
[71]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第5 450页。
[72]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明经世文编》卷二百五。
[73]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五《浙江倭变纪》、卷八《寇综分合始末图》和谢杰《虔台倭纂》卷下《倭绩》均载此战贼酋李光头被擒。但《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七,嘉靖二十八年四月载:朱纨在诏安之战后奏称“臣讯得所俘伪千总李光头等九十六人,交通内应,即以便宜,檄都指挥户镗、海道副使柯乔斩之”。《明史》《明通鉴》也有同样记载,可见李光头被俘于嘉靖二十八年三月的诏安之战。
[74]据郑若曾《筹海图编》卷四《福建倭变纪》。《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载此战“许栋亦就擒”,不确。
[75]关于葡人占据浯屿问题,说法不一。《明史·佛郎机传》载:“至二十六年,朱纨为巡抚,严禁通番。其人无所获利,则整众犯漳州之月港、浯屿。副使柯桥等御却之。”《虔台倭纂》下卷《倭绩》载,双屿之捷后,“余党遁往福建者,公(朱纨)复遣镗会同海道副使柯桥等会剿……一破之于浯屿”。《中葡外交史》载,双屿之捷后,葡人在浯屿自建房屋,为其居住区和贸易基地。“中国政府派大小船只百二十艘,满载士兵,前往兜剿,泊于漳州港内的葡船十三艘,悉被焚灭,五百余葡人中,以身免者,仅三十人而已。时在一五四九年,即明嘉靖二十八年也。”这应该是指一次中国反葡萄牙殖民者的一次不小的战役,但笔者至今还未见中国史料有这方面的记载。
[76]此据《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七载“顾贼擒于二月,奏发于三月”。《明史·朱纨传》记为“三月”。
[77]《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四十七,嘉靖二十八年四月庚戌载:“巡视浙江都御史朱纨疏报诏安之捷,因言:‘闽贼蟠结已深,成擒之后,奸宄切齿,变且不测。臣讯得所俘伪千总李光头等九十六人,交通内应,即以便宜,檄都指挥卢镗、海道副使柯乔斩之。’”《明史·朱纨传》载:“其年三月,佛郎机国人行劫至诏安。纨击擒其渠李光头等九十六人,复以便宜戮之。”都说当时俘海盗头目,而没有说俘斩葡萄牙人之事。只是朱纨《甓余杂集》卷四《六报闽海捷音事》所载的卢镗、柯乔的呈报文书中谈到,此次作战卢镗亲自击鼓督战阵,攻围夷王船2艘,哨船2艘,叭喇唬船4艘,生擒麻剌甲国之王子、王孙、嫡弟以及所谓矮王、一王、二王等佛郎机国王3名,又生擒白番16名,黑番46名,贼首喇哒、李光头等120名,番贼妇29名,斩获番贼首级33颗,共计擒斩达239名。西人考证,认为此事记载不确,卢镗等是虚报战功,夸大其词,并说大部被捕之葡人终获释放。但此次作战被捕、被杀有葡人当是无疑的。
[78]俞大猷《正气堂集》卷十六《恳乞天恩亟赐大举以靖大患以光中兴大业疏》,《正气堂全集》第343页。
[79]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八十五《浙江三·沿海渔税》。
[80]蔡景榕《海国生还集·上兴化太尊钱春池状》。
[81]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明经世文编》卷四百。
[82]《明神宗实录》卷263,万历二十一年八月壬午,第4 869页。
[83]徐光启《海防迂说》,《徐光启集》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下同,不注)第47、38页;《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九十一。
[84]徐光启《海防迂说》,《徐光启集》卷1,第48页;《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九十一。
[85]《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洪武二年正月是月条,史语所校勘本,台北,1962(下同,不注),第781页。
[86]《明太祖实录》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第1 300页。
[87]《明世宗实录》卷三十八,嘉靖三年四月壬寅,史语所校勘本,台北,1962(下同,不注),第956~957页。
[88]《明世宗实录》卷五十四,嘉靖四年八月甲辰,第1 333页。
[89]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九《大捷考·擒获王直》、佚名《汪直传》。但也有的说,嘉靖二十年(1541)后海禁更严者。
[90]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第5 405页。
[91]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二十五《佛郎机传》,第8 432页。
[92]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五《沿海倭乱》,中华书局1977年版(下同,不注)第847页。
[9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五《沿海倭乱》,第847页。
[94]冯璋《通番舶议》,《明经世文编》卷二百八十。
[95]谈迁《国榷》卷五十九,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壬子,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 753页。
[96]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朱纨传》,第5 405页。
[97]郑若曾《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一·叙寇原》,“都督万表云”条。
[98]《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八十四,嘉靖三十一年四月丙子,第6 789页。
[99]郑若曾《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一·叙寇原》,“都督万表云”条。
[100]嘉靖年间倭寇的猖獗从何时起?有的学者认为从嘉靖初的争贡之役始,这恐怕不太合适,争贡之役只不过是倭寇入侵的一个序曲。有的学者则认为从嘉靖三十二年始,这恐怕也不当。因据陈懋恒《明代倭寇考略》所列,嘉靖三十一年,倭寇侵犯共13次之多,地域遍及山东、江南北、浙江、福建,时人称之为“壬子之变”,所以笔者以此年为倭寇大肆入侵开始之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