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清代海上丝绸之路史:从海禁到海防的转变

中国清代海上丝绸之路史:从海禁到海防的转变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清初实行海禁迁海,但中国民众从未放弃过对海洋资源的利用与控制。清初延续明朝水师制度,主要负责巡视海疆,维持海上秩序。[171]这种在海洋上的巡洋活动,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国家始终将海洋视为管理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洋务运动时期,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发起“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根本”,加强海防建设是洋务运动的核心之一。在国家重视海防建设的同时,中国航海权利意识也逐渐觉醒。

中国清代海上丝绸之路史:从海禁到海防的转变

尽管清初实行海禁迁海,但中国民众从未放弃过对海洋资源的利用与控制。清前期国家效仿明制,在沿海设立水师,“顺治初,以京口、杭州水师分防海口。八年(1651年),始于沿江、沿海各省,循明代旧制,设提督、总兵、副将、游击以下各武员,如陆营之制”。此时的水师有外海、内河之别,外海水师主要分布于奉天、直隶、山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江西、湖广两地分属于内河水师,而江南、浙江、广东三地既有内河水师,也有外海水师。水师装备,“外海利用巨舰,内河利用轻舟”,外海水师较内河水师为重,“初,沿海各省水师仅为防守海口、缉捕海盗之用,辖境虽在海疆,官制同于内地”。[168]实际上是官府加强了对海洋的管理权。乾隆时期,沿海水师不时奉命出海打击海盗和查缉走私商船,如乾隆九年(1744年)广东在香山县的“前山寨设立海防衙门,派拨弁兵,弹压番商,稽查奸匪,所有海防机宜,均应与各协营一体联络,相度缓急,会同办理。老万山、澳门、虎门、黄浦一带营汛,遇有关涉海疆民夷事宜,商渔船只出口入口,一面申报本营上司,一面并报海防衙门。其香山、虎门各协营统巡会哨日月,亦应一体查报”。[169]所谓的“统巡会哨”就是指巡海的军事活动。

清初延续明朝水师制度,主要负责巡视海疆,维持海上秩序。水师划定区域定期巡洋。雍正四年(1726年)以前,水师官兵巡哨区域以各省为主,之后改为越省缉捕、巡哨。[170]水师兵力有限,清前期水师勉强能完成缉私捕盗的任务。道光以后,列强势力开始猖獗于东南沿海,外商来华走私鸦片增多。道光十五年(1835年),两广总督卢坤、粤海关监督中祥奏请强化水师巡视,扩大水师巡洋区域,目的仍是稽查走私,“嗣后应责成水师提督督饬舟师,在于外洋常川巡逻,如有向夷船私买洋货商贩,即行拿解究办。并立定章程,无论何省海船置买洋货,一律赴粤海关请用盖印执照,详注货物数目,不准私买,咨明闽浙各省通行遵照。并于各海口严行稽查,如有海船运回外洋货物,查无海关印照,即属私货,照例究办,船货入官”。[171]这种在海洋上的巡洋活动,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国家始终将海洋视为管理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对鸦片查禁力度的加强,引起了西方列强的不满。1840年英国悍然对华发动战争,以武力打开了中国国门,战火一度延烧至天津,中国在这场战争中失败。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列强又借海上之优势攻入北京,朝野震惊,海洋安全于是受到朝廷格外的关注,海防被重新提到了新高度,“国初海防仅防备海盗而已,自道光中海禁大开,形势一变,海防益重”。[172]正因为海防从防海盗的目的出发,因而造成海防力量的薄弱,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官宦一方面要求“以守为战,以逸待劳”进行防御海洋,[173]另一方面提出加强海洋控制,师夷长技以制夷,建立近代化海军和战舰。

洋务运动时期,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发起“求洋法、习洋器为自立根本”,加强海防建设是洋务运动的核心之一。1871年沙俄以“代为收复”为名,侵占新疆重镇伊犁,致使西北边疆军情骤然紧张,1874年日本以琉球船民被杀为借口,出兵入侵台湾,海疆又不得安宁。在“倭逼于东南,俄环于西北”的背景下,“海防”与“塞防”问题同时摆到清政府面前,海疆成为中国千年之变局中的重点。对此,直隶总督李鸿章有如下表述:

历代备边,多在西北,其强弱之势,客主之形,皆适相埒,且犹有中外界限。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麕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174]

东南海疆实已“门户洞开”,故海防乃当务之急,亦为日后久远安定之图。支持洋务的薛福成也说:“自古边塞之防,所备不过一隅,所患不过一国。今则西人于数万里重洋之外,飙至中华,联翩而通商者不下数十国。其轮船之捷,火器之精,为亘古所未有。”[175](www.xing528.com)

此时负责西北防务的陕甘总督左宗棠,因为曾担任过闽浙总督。此时他身膺西征重任,因此主张“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176]他说:“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诸邦以机器轮船横行海上,英、法、俄、德又各以船炮互相矜耀,日竟其鲸吞蛮食之谋,乘虚蹈瑕,无所不至。”[177]他的主张得到了山东巡抚丁宝桢、湖广总督李瀚章、漕运总督署山东巡抚文彬、两江总督李宗羲等的认同。最终以东南海防与西征塞防同时并举而取得较为一致的看法。光绪元年(1875年)三月,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收复新疆,又发布上谕,“着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派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练军、设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办。其如何巡历各海口,随宜布置,及提拨饷需,整顿诸税之处,均着悉心经理”。[178]这一举措,事实上是把传统以防备内陆西北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到东南海疆,意味着我国国防观念由传统的陆疆向海疆大转变,也表明近代中国海权意识的逐渐加强。

在国家重视海防建设的同时,中国航海权利意识也逐渐觉醒。鸦片战争之后,轮船逐渐在中国普及,传统帆船、沙船面临淘汰,“查各口通商以来,轮船之利,为外国所独擅,华人无敢过问者;间或赁一二船以尝试焉,辄为所排挤,不胜其亏累而止”。[179]为此,洋务派提出建近代化船厂,争夺航运权利。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提出设厂造船,“则海防、海运、治水、转漕,一切岁需之费,所省无数,而内纾国计利民生,外销异端树强援,举在乎此”。[180]其蕴含着与外人争夺航海利权的意识越来越明确。他创办的福州船政局除了以抵御外侮为主要目的外,还有就是为了振兴商务,改变“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者,……费重行迟,不能减价以敌洋商”[181]的被动局面,主张“船成之后,不妨装载商货”,发展航运贸易。两江总督曾国藩也主张自办船厂,“商人租赁(轮船)一层,既以裕我经费,并可夺彼(外商)利权,洵为良策”。[182]同治十一年(1872年)李鸿章在创办轮船招商局时明确提出,轮船招商局的目的在于“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藉纾商民之困,而作自强之气”,而且运输商货还可以提高国家财力,“运粮揽货以济公家之用,略分洋商之利”。[183]这些官员的出发点就是要分割外国人控制中国航海权益。

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近代第一家民用航运公司——轮船招商局宣告成立。清政府对此予以支持,使之与外国的太古洋行、旗昌洋行两大航运公司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轮船招商局的成立刺激了中国航运业的发展。自1873年至1911年间,先后八十余家资本五万两以上,或船只五百吨以上的轮船公司成立。[184]这些公司既经营内河航运,也涉及海洋航行,在外国垄断中国海洋航海权的夹缝中争夺部分航海权,这些举动明显反映了晚清中国人海洋权益观念意识的增强。

随着近代报刊媒介的出现及其对海权的宣传,海权越发受到国人重视,1906年8月,清廷首次提及“海权”一词,“查现在时局日艰,海权日重。欲谋自强之用,非振兴海军,无以外固洋面,内卫各省”,[185]反映了当政者对海权观念的认同。清末《亚东时报》《华北杂志》《东方杂志》《新民丛报》《时报》《海军》等报刊先后发表了许多有关海权问题的文章,使海权思想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传播,进一步促进了国民海权意识的觉醒。如《新民丛报》发表了署名梁启勋《论太平洋海权及中国前途》;《华北杂志》刊载了佚名《说海权》;《时报》刊登了《重兴海军议》。《海军》杂志连续发表了多篇论及海权的文章,如萧举规在《海军论》中提出:“所谓海上权力,云者约分五端:一曰商业地位之保全;二曰交通线之保全;三曰航业之保全;四曰侨民之保全;五曰海产物之保全。”[186]把海上防御与海洋经济、海洋交通、海外侨民及海洋物产的保护全方位地联在一起,反映了晚清国人对海洋的认识,开始从单纯注重海防,扩大到了维护海洋经济和海洋国土安全的发展变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