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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海上丝绸之路史:浙商与买办的崛起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世纪80年代以后,一大批浙江籍买办相继活跃在上海滩,朱志尧、朱葆三、叶澄衷、虞洽卿、刘鸿生、傅筱庵等均以买办起家,在近代中国商界以及政界名噪一时。他们与活跃在当地的浙江商人相结合,迅速在各地洋行、外资银行和对外贸易中崭露头角,在中外贸易中占据重要的力量。这种官商共用的模式引起了其他商人的效仿,形成了中国商人购买轮船的热潮。南京缎颇负盛名,品类繁多,“有头号、二号、三号、八丝、冒头诸名”。

清代海上丝绸之路史:浙商与买办的崛起

(一)浙江商帮

浙江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海洋资源丰富,又是一个多山地丘陵省份,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与福建相似,浙江人出海谋生的目的也主要是弥补田地之不足。清初浙江海商不同于郑氏集团代表的闽商与尚氏集团代表的粤商,浙江、江苏等地商人都不同程度受到海禁政策的影响。

1. 鸦片战争前的浙江商帮

浙江海商与日本商业往来在明末就形成较完整的系统。明清易代后,受清初海禁政策影响,浙江海商只能冒险出海,“自顺、康间海禁未驰,已冒险交通”。[43]显然,这属海洋走私贸易。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开放海禁,浙江商人从事海外贸易有了转机,浙海关所在地宁波,“自海道既通,闽商粤贾舳舻衔尾而至,遂为海滨一大都会。”[44]海洋贸易给浙江经济注入了活力,“自海禁既弛,鱼盐唇蛤之利,遍被他郡,其入尤大于力田”。[45]1704年到过宁波的耶稣会士洪若翰在书信中提到从宁波港前往长崎的商船。[46]随着浙江民众外出经商的增加,浙商的整体实力有所提升,乾隆十六年(1751年),浙江籍商人在北京筹建鄞县会馆,逐渐形成商帮,预示着浙商从单一走向群体,随后浙商在全国各地也建立了不少会馆,为浙江商人的海外贸易提供了基础,乾隆年间,“海外诸国,多产铜锡铜斤,来自东洋,其出入由江浙海口,皆江浙商人出洋采办,官为给照,岁有常额”。[47]

海禁开放后,浙商在一段时间内有了长足发展。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宣布开放广州一口通商后,对浙江商帮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浙江海商到日本的海外贸易商路仍在通航。浙江海商的海外贸易活动在嘉庆道光年间发展速度最快,浙江海商驾驶载满货物的商船,从宁波港出发,抵达日本长崎等地。

南洋的东南亚诸国也是浙商海外贸易的对象。浙江商人通过当时形成的南洋航线参与东南亚贸易,商船载着丝绸、瓷器等货物,前往暹罗等国进行海外贸易。清廷专门在宁波的浙海关设置洋房,“经征宁港商船置货报往南洋暹罗等处贸易,回棹进口洋税”。[48]对前往南洋、暹罗等地的浙江海商收税,说明当时前往东南亚贸易的浙商具有一定规模,且获利颇高。

2. 鸦片战争以后浙商的发展

鸦片战争以后,宁波、上海陆续被迫开放,为原本从事海洋贸易活动的浙商提供了一个更宽阔的商业舞台。此时,新式轮船逐渐代替传统木帆船,成为近代海上贸易的必然趋势。浙商较早购买新式轮船,在海上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

上海在商业上的崛起与外商林立的情形,与毗邻的浙江大批商人参与不无关系。涌入上海的浙商相当一批人一开始从充当买办的角色做起,“充任各洋行之买办,所谓康白度者,当以邑人为首屈一指。其余各洋行及西人机关中之充任大写、小写、翻译(昔曰通事)、跑街(曰煞老夫),亦实繁有徒。”[49]在各洋行中都能看到浙商的身影。不仅如此,浙江商人还在外国人的其他机构里充当大写、小写、翻译等工作。上海汇丰银行第一任买办余姚人王槐山、老晋隆洋行买办奉化人邬挺生、德商洋行颜料买办宁波人周宗良等,都是近代著名的浙江商人。19世纪80年代以后,一大批浙江籍买办相继活跃在上海滩,朱志尧、朱葆三、叶澄衷、虞洽卿、刘鸿生、傅筱庵等均以买办起家,在近代中国商界以及政界名噪一时。随着中外经贸的扩大,浙江籍买办也随之向沿海和沿江各地推进。他们与活跃在当地的浙江商人相结合,迅速在各地洋行、外资银行和对外贸易中崭露头角,在中外贸易中占据重要的力量。19世纪末20世纪初,浙江籍的买办已经取代广州籍买办成为中国最大的地域性买办群体。

鸦片战争以前,江浙沿海地区出海贸易主要以沙船为主。上海“南北物资交流,悉藉沙船。”[50]沙船是一种防沙平底木船,方头方尾,俗称“方艄”,载重量是四千石到六千石,约合五百吨到八百吨。近代以前,沙船一直是江南地区海上贸易的重要交通工具。浙江商人因靠近上海之便,又因“半年生计在田,半年生计在海”的现实,其造船能力一直较强,其“乍浦居民或造巨舰出洋贸易。”[51]说明浙商有足够的技术与能力在沙船制造业中占据优势。这些海船除货运贸易外,不少还直接售于海外。因此,在上海的浙江商人中,慈溪董氏、镇海李氏分别开始大生沙船号与久大沙船号,皆成为上海沙船业的巨擘。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打开国门,由乾隆时广州一口通商转而包括上海、宁波等处五口通商,西方的商品和新式的技术、设备等相继传入中国。西方国家的轮船以其优越的性能、载货量远远超过沙船,旧式的中国沙船与轮船的商业竞争中逐渐失去优势,沙船业萎靡不振。因此,一批有远识的浙江商人开始筹备购买轮船事宜。

面对西方商人的轮船,是浙江买办商人首先予以响应。咸丰五年(1855年),由浙江商人李容等发起,共筹银7万两,向英商购买一艘轮船,名为“宝顺号”,这是晚清中国人经营的第一艘轮船。船上装有小钢炮等武器用以护航,船只由庆成局经管,向宁波署备案。这种官商共用的模式引起了其他商人的效仿,形成了中国商人购买轮船的热潮。浙江商人叶澄衷创办了鸿安轮船公司,戴嗣源在上海成立戴生昌内河官轮局,并创办了戴生昌轮船公司,虞洽卿等先后涉足轮船航运业。中国商人逐渐依凭新式轮船,与西方商人在中国内河与海洋如香港、南洋等地的西方及日本商人进行贸易往来,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呈多元形式。

(二)江苏商帮

江苏地居长江、淮河入海口,东临黄海,清代仍是海上交通和海上贸易的重要省份。从南京、江阴、太仓出发的船舶,经过长江驶向海洋,既可南下闽粤海域,也可北上山东、辽东海域,更可以直航日本、朝鲜,甚至远行南洋和印度次大陆。

1. 苏商丝绸棉布遍天下

江苏商人虽然在规模上不及闽粤商帮,但在对外贸易的物品上却占据最为重要的优势。不论陆路丝绸之路还是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一直是中外贸易中最大宗的中国货物。明清两代苏州均是官府织造局所在地,丝绸产量“日出万绸,衣被天下”。苏州出产的绫、锦、苎、丝、纱、罗、绸、绢等畅销四方。清代南京丝织业已超过苏杭,“金陵之业,以织为大宗。而织之业,以缎为大宗”。南京缎颇负盛名,品类繁多,“有头号、二号、三号、八丝、冒头诸名”。[52]其名牌产品宁绸、亮绸、花缎、锦缎、八丝等商贸产品遍天下。当时,大宗的海外丝绸贸易都集中在南京、苏州、杭州等地。

清初海禁,导致江苏海商不得不采取走私贸易形式继续海上交易,尤其是对日本的丝绸贸易从未中断。顺治年间,浙江巡抚秦世祯指出,江南人“蹈险私通,贩运绸布等物”。[53]海禁期间,有海商曾定老等人采买苏州丝绸,经过郑成功将苏州丝绸贩卖至日本的事情。

前往苏、杭二州置买绫绸湖丝洋货,将货尽交伪国姓讫。一顺治十二年(1655年)五月初三四等日,曾定老就伪国姓管库伍宇舍手内领出银五万两,商贩日本,随经算还讫。又十一月十一二等日,又就伍宇舍处领出银十万两,每两每月供利一分三厘。十三年四月内,将银及湖丝缎匹等货搬运下海,折还母利银六万两,仍留四万两付定老等做本接济。[54]

可见,在清初海禁的大背景下,江浙地区的商人虽没有福建郑氏、广东尚氏商业集团的保护而直接进行海外贸易,但因闽商、粤商皆需丝绸出口,这就要求他们必须沟通苏商。因此,地方文献记载说:“闾阎填噎驵侩忙,一榜大书丝经行。就中分列京广庄,毕集南粤金陵商。”[55]南浔镇在江浙交界之处,是明清时期江南蚕丝名镇。来南浔采购蚕丝的,既有粤商也有江苏的金陵商人。苏商依然能间接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商贸运作。

清代江苏太湖流域地区的种桑养蚕相当发达,生产出的蚕丝也非常有名,吸引各商帮纷纷前往采购,据史料记载说:

湖丝甲天下,著在正供,有头蚕丝、二蚕丝。所产以太湖滨为上。而近年来,吾镇可与之颉颃。肥而爪角阔者曰长腔;细而爪角狭者曰短腔,亦曰线爪。近以细丝价昂,做长腔者少矣。光白者入客货,有大蚕七里之名,有头二三副号之别。次者为用货,充绸绢经纬之用。小满后,闽广大贾投行收买。招接客商者曰广行,亦曰客行。头蚕丝市、二蚕丝市,大市内可日出万金。中秋节后,客商少而伙友亦星散,谓之冷丝市。然陆续买卖,可与次年新丝相接,所谓买不尽湖丝也。[56]

湖丝在品质上绝属上乘,因此吸引闽粤等地商人前来购买。为了商贸方便,在产地附近,苏商建立了接待客商的机构,称“广行”或者“客行”。因丝绸贸易,当地很多人参与此项贸易活动,以解决家庭生计问题,“吾镇贸易之人,衣食于此者,十居其五焉”。[57]

康熙开海后,东南沿海地区的商民正式参与海外贸易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江南地区的丝绸、棉布的外销。在中国与西方国家早期贸易中,丝及丝织品、棉布这些江南大宗商品一直是畅销货。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令其商船尽量多采购生丝。乾隆元年(1736年),东印度公司特别嘱咐要努力搜购“南京布”。中英之间的丝织品贸易大部分产自江南,所交易的生丝被英国东印度公司直接称为“南京生丝”“南京丝”。清代江苏的棉织业所出口的棉布,其实完全依托民间作坊和商号。“南京丝”“南京布”的出现,说明以江苏为中心的江南丝织品在中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清代松江地区是江南棉布的主产地,枫泾、洙泾集中了数十家布号及从业人员,但与苏州相比不过十分之一,真正的棉布加工中心和贸易中心,当属苏州无疑。

广州一口通商时期,江南的丝绸多运到广州,据《盛朝政典类纂》卷一一八记载,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闽浙总督杨廷璋等在奏折中称:“即以产地而论,浙省之杭、嘉、湖及绍属之诸暨,产丝最盛,每届新丝出后,江、浙、粤、闽贩丝客民拿本而来者甚多,所产粗丝顷刻得价售卖,农民转觉生计裕如。”[58]江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早期贸易以各自土特产为主,南方主要是糖、香料、红木等货物,返程货物则以棉花、布匹、茶叶陶瓷为主。沪粤间的贸易交流大幅度上升,清杨光辅纂《凇南乐府》有“商货万樯通岭表,军需千舸运台湾”。[59]这是指台湾发生林爽文起义时,朝廷要求上海一带商船运送物资赴台,广东商船积极参与其中。

鸦片战争以后,上海作为五口通商之一的口岸,正式开埠,“南北物资交流,悉藉沙船。南市十六铺以内,帆樯如林,蔚为奇观。每日满载东北、闽、广各地土货而来,易取上海所有百货而去”。[60]上海俨然集全国各商帮的都会之地。此时,西方商人也在上海建立洋行、租界等,以往的丝织品由闽粤等商人采购,再转销海外的交易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化,转由江苏商人自己前往上海,直接与外商洽谈贸易,“旧时皆闽广客商来镇采买。自上海夷商集市,而远客不来。惟各处丝商来镇抄买,或行家及土商自往上海销售”。 [61]鸦片战争后,丝绸货物集中到上海,主要由苏商与西方商人直接交易。(www.xing528.com)

2. 苏商采办日铜

铜在中国古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金属,除了作为货币铸造外,百姓日常用具也大量使用铜制品。因此,铜一直是需求量非常大的一种金属。清初,从日本进口洋铜成为解决国内铜开采量不足的一种补充,中日贸易中最大宗的进口商品就是铜。开海禁后的17年间,平均每年中国商船从日本进口的铜近400万斤,[62]占日本年输出总额的68.5%。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为了防止国内铜大量流失,日本规定每年出口到中国的铜不得超过300万斤。这虽然对中日铜贸易量产生了影响,但其巨额的利润仍吸引中国各商帮进口洋铜。

清代江苏商人也与福建商人一起参与对日本的采买铜斤贸易,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一份奏折显示,当时苏商曾上诉官府要求禁止闽商采办洋铜:

谕军机大臣等户部议覆,萨载查奏闽商采办洋铜有碍苏商确情一折,已依议准行矣。此案前据钟音奏系苏商一面之词。事隔远洋,难以定其虚实,因令萨载确讯覆奏。今据查讯,苏商每年发船十三只,如有增船越贩,即将官办额铜,压入次年下番,必致缺额等语,似属实情。看来倭人每年配供内地商人采买铜斤只肯售给一定额数,彼盈即此绌,势属必然。今既停止闽商采办,苏商自更无可藉口。且苏商所办洋铜亦以供内地官民之用,原可无分畛域,毋庸复为深究。至所称闽人林承和发去一船,倭地列入寅字十一番,是否领照出洋,抑系违禁越贩,其运回铜斤有无官为收买,并未据闽省查明咨部。不可不彻底根查,使买回之铜不致影射私售。[63]

苏商投诉的原因是福建商人林承和发船前往日本采购洋铜。时任福建巡抚钟音出面解释,认为是苏商一面之词,况事发海外,不能一时论断。后据江苏巡抚萨载调查,江苏商人每年到日本贸易船只有13艘,从日本进口洋铜300万斤左右。鸦片战争前,出海贸易的船只多为沙船,每艘沙船的载重量在500至800吨,江苏商人赴日采购洋铜量为6500吨以上,远超300万斤的额定洋铜量。这说明苏商在整个洋铜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

乾隆三十七年钟音将调查结果上报朝廷,否认闽商参与日本洋铜贸易。江苏巡抚萨载则根据苏商提供的证据,证明确有福建商人在日本采购洋铜。两省最高要员分别为所在省的商人各执一词:

据钟音等奏,由安南发船赴倭贩铜之闽人林承和,查历年出入海口船号,并无其人。并通省各州县检查烟户册,亦无其名等语。闽商赴洋载铜回闽,如果官为购存,则以内地之铜,仍供内地之用,虽暂占苏商额数,亦属无妨。前降谕旨甚明。若林承和在东洋买铜,并非进口,是指买内地之铜,转售为外洋他处之用,于事甚有关系,自不得不彻底根查。今钟音等奏细查闽省并无其人,竟似毫无踪影。则前此萨载所称苏商供出之林承和在东洋买铜一节,言之凿凿,又系何凭?此事自当仍问之江苏,不必更询之闽省。但彼此各执一词,亦非在外所能核结。……寻萨载奏,据供出林承和之龚继胜等供,闽人林承和船只,实于三十五年七月到倭,伊等在倭人馆中,未与林承和识面。其船只曾经望见,实系内地式样。其雇用林泰来船号,并从安南发船,均得自倭人通事熊文藏之口。复查浙省乍浦海口所报铜铅进口番数,寅字十一番,实系林承和现将应行质审之人,一并解京备讯。[64]

福建巡抚钟音上奏称,经过调查并无林承。江苏巡抚萨载则据苏商龚继胜等证词,说明闽商林承和的船只“林泰来船号”确实在日本出现。后经查乍浦海口进口洋铜的档案也能查到此人。因此,苏商众人与林承和一同被押解至京城备讯。

从上述奏折可知,乾隆时期苏商在对日贸易中主要进口洋铜。而江苏和福建两省巡抚参与进来,为各自省份的商人注解,则说明官府在广州一口通商时期,其他省份的商人仍享有出海贸易的主动权。苏商之所以能长期从事中日间贸易,与其处于富庶的江南关联密切。

(三)徽州商帮

明以来,民间流传“钻天洞庭遍地徽”的谚语,显示徽州商人足迹遍及全国。安徽是产茶大省,徽商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货物就是茶叶。茶叶是清代广州一口通商时期的重要出口货,外商采购较多的为福建武夷山茶和安徽松萝茶。清代徽商在安徽各地采购茶叶运至广州转销海外,又把外洋进口货物运销内地。清代中国人认为茶叶是外国人必不可少的生活品,“夫逆以茶叶、大黄为命,湖丝、土丝、桂皮等,又逆所必需,倘逆不念我朝厚恩,仍自作不靖,则禁绝茶叶、大黄等不许来粤。闻茶叶、大黄,夷人固不可一日不食,而茶叶于夷妇尤为切要,夷妇孕育不得茶叶,必生产后之病,十不生一,婴孩亦随之而夭。夷族妇尊而夫卑,土广人稀,若绝其茶叶,不过三年,死丧频仍,逆不聊生矣。”[65]

广州一口通商前后,徽商入粤贩茶多是直接与外商交易,如婺源茶商汪圣仪与英国商人洪任辉即是如此,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英吉利夷商洪任辉妄控粤海关漏弊,讯有徽商汪圣仪者与任辉交结,擅领其国大班银一万三百八十两。按交结外国互相买卖、借贷财物例治罪”。[66]汪圣仪又名汪墟,“缘汪圣仪即汪墟,系江南婺源县贡生,贩卖茶叶生理。”乾隆十二年(1747年)在广州经营茶叶贸易,与英商洪任辉结识,洪任辉不仅收购他的茶叶,还借贷320两银子,约定来年运茶至广州时连本带利返还400两,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档案记载:

乾隆十二年贩茶来广,与英吉利夷商洪任辉同行熟识,因是年茶叶不销,汪圣仪日夕忧闷,洪任辉遂将汪圣仪所带茶叶尽数收买,复怜其亏本,将银三百二十两借给汪圣仪,添补资本,议定次年贩茶来广,还银四百两。自是彼此交好,逐年按数借贷。次年来粤归还,相沿已久。

乾隆二十年(1755年),汪圣仪在往广州运茶途中获悉洪任辉等外国商人往宁波贸易,汪圣仪于是将茶叶临时改道转往宁波,在宁波将茶叶出手卖给洪任辉,“乾隆二十年汪圣仪收买茶叶同四子汪兰秀即监生汪锦鳌,运至江南五领地方,途遇广客探问茶价,知外洋夷船前往浙省宁波贸易,茶叶难以销售。并探知洪任辉亦已往宁开港,汪圣仪遂将茶叶运往宁波”出售。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汪圣仪每年将茶叶运至宁波卖给洪任辉,不久一口通商政策实施,汪圣仪只好继续向广州运茶。在此期间,他和东印度公司的大班相识,并借贷银子10380两,“二十一、二两年亦往宁波交易。适二十三年,宁波禁港,汪圣仪与子汪兰秀复至广东,仍借洪任辉本银三百二十两,又领英吉利大班银一万三百八十两,于十一月内回籍包运茶叶”。乾隆二十四年,汪圣仪因年老,将茶叶交给长子汪兰秀经营,不久发生洪任辉案件。“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内,汪圣仪买备茶叶四百三十二箱,因年老耳聋年不欲远出,令伊子汪兰秀押送赴广,适洪任辉先在天津呈控海关陋弊”。汪圣仪被发往边远充军。[67]

清代徽商从安徽贩运茶叶到广州,主要有两条通道,一是通过江西的赣江—大庾岭的商路,此条商路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等;另一条就是通过海洋运往广州。但因为官府政策时有反复,因而陆路和海路时常交替进行,道光时《议详六安茶叶运销数目限制》有所反映:

道光十七年(1837年)八月二十六日,奉广东抚部院祁批,布政司呈详所议,分别茶叶名色、斤重,准由外海渡船载运之处,……今准关部覆称,出口夷茶与内地食茶,向无分别办理,其武夷茶、松箩茶议以二三十斤。系因嘉庆二十二年(1818年)禁止海运之后,诚恐渡船多带出洋影射,故限以数目,由来已久,亦无稿案可查。其夷人所需茶叶止买夷茶、松茶,并未买用别项茶叶。所装茶箱即用茶客原来铅罐、木箱,均无用箩装茶回洋等因,并检查本司衙门,嘉庆二十二年奉行原奏折,因系专以福建之武夷茶及由安徽入浙之松萝茶,为夷人日日疾病必需之物,得前宪由江西内河贩运来粤。嗣因洋面平靖,嘉庆十八年始由海运进口,逐年加增,恐后日久,难保无奸商私与夷人海中买卖,该夷等恃有得茶捷径,势将无所顾虑,殊于控制攸关,故特请禁止海运。[68]

这里自嘉庆十八年徽商主要通过海路运输茶叶到广州。嘉庆二十二年朝廷担心内地茶商与外商可能会直接在海上走私茶叶,无法有效管理茶叶外销,下令禁止茶叶海运。虽未明言是徽商所为,然出口茶叶以六安茶叶为主,相信徽商是运行主力。另据记载:1826年在广州的安徽茶商向南海县控诉广州行商减低银两重量,“余等安徽省商人,运茶来广售于行商,原按旧例以杆秤称茶,以天平秤称银。”后行商有意对天平秤砝码改动,引起徽商不满。[69]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四《人物十·义行七》记载当地人赴广州开设茶庄的事迹,程国远,渔潭人,“尝偕友合伙贩茶至粤,公耗八百金,远念友资无从措,独偿之”。又王锡燮,中云人,“有族某借银五百两,业茶进粤,亏折不能偿,留粤数年不归,燮悯之,嘱令还家,置不问,其笃厚多类此”。程焕铨,石岭里人,“尝与兄弟业茶,亏折负债数千金,铨鬻己田抵偿。番禺友人张鉴使宗人运盐二万有奇,往海南,属铨管领。比至,鉴已殁,宗人欲瓜分之,铨力争不可,完璧而归”。[70]

清代徽州茶商因经营贸易而定居广州者也不乏其人,近代中国著名工程师詹天佑的曾祖、祖父为徽州茶商,后定居广州,其故居位于原南海县西关十二甫西街。据詹天佑编写的《徽婺庐源詹氏支派世系族谱》记载:

具禀人童生詹钰,年二十一岁,现住西门外十二甫,地保陈成,具状文童詹钰为沥情叩,恩批准入籍事。窃童祖父詹榜原藉安徽婺源县人,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来广东省垣营生,因挈眷来粤,为童父鸣珂娶治属朱姓之女为室,生童等兄弟。嘉庆五年(1800年)置大北门拱宸坊屋居住,是年祖父母身故,葬北门外纱帽岗。童母于嘉庆六年(1801年)身故葬北门外飞鹅岭。迨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迁居西门外十二甫自置房屋,计故祖居家粤城今逾六十余载,庐墓产业,在在可据。丙子年(1816年)修造南海学,童父捐银一百员,众绅士经收单据兹,童肄业多年,观光志切。惟是生斯长斯,从未施籍,人事生疏,徽粤远隔,委实不能往徽应试,窃在治属居住远年,祖孙父子已成四代,所置屋业契,经授印庐墓俱全,具有叔祖詹文光已入南海籍,现补前山营外委可据,理合取具保邻甘结并将庐墓契。

安徽并不临海,然而因海洋贸易的巨大利润,吸引着徽商参与海上贸易活动。清代日本长崎与中国通商的三大商帮福州帮、漳州帮和三江帮,其中三江帮是指江南、浙江和江西。徽商是三江帮的重要成员,徽州商人程稼堂就曾是中日之间负责长崎贸易的海商首领。鸦片战争以后,上海婺源茶商建立的星江敦梓堂,其修纂《星江敦梓堂征信录》记载:

按我婺为采茶最优之区,曩昔由原籍制成茶箱,运往广东销售,习惯相沿,历年已久。厥后海禁大开,上海辟为通商大埠,我婺茶叶遂亦运沪销售,久之,茶商、洋行均舍广而就沪。前清咸同间,到沪茶商或因货样不合,或因中途受潮,即于沪上设栈,以改制之。工匠参差,传习无所,于是群相计议,集资设立敦梓堂公所,以联乡情而资研究。[71]

上海开埠时间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至咸丰元年(1851年)上海茶叶出口量仍低于广州,自咸丰二年(1852年)起,上海的茶叶出口量方才超越广州。因此在五口通商后至咸丰二年间,茶叶外贸生意未能迅速转移至上海,广州在数年间仍是茶叶出口主要口岸。民国《婺源县志》卷三十三《人物七·孝友》记载:该县泉田人许贞的父亲在太平天国起义时,“时贞父贩茶陷粤中,十四年不能归”,待清政府平定太平天国起义之后,其父转往上海经营,“乱平,父经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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