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般规定
(1)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指南第6.1.1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施工作业控制区是否交替通行、线形特征等因素。
(2)二级及以下公路车道施工作业时,本向应布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对向应布置警告区和终止区。
(3)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及限速标志,车道封闭施工作业尚应布设改道标志;上游过渡区应布设交通锥、闪光箭头、交通引导人员等,交通引导人员应配备肩闪和对讲机,夜间须持警示荧光棒;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交界处应布设附设警示灯的路栏;终止区应布设解除限速标志。
(4)同一方向不同断面同时施工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应小于3km。
(5)不满足超车视距的弯道或纵坡路段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提前布置警告区。
7.3.2 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
(1)双向交替通行路段施工作业,除布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尚宜配备交通引导人员,也可布设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2-1。
(2)路肩施工保持双向通行路段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紧靠路肩的预留车道宽度应满足《公路施工安全作业规程》(JTGH3—2015)中表4.0.3中的规定;当不满足规定时,应按封闭车道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
②警告区可仅布设一块限速标志,工作区作业车辆上应配备警示频闪灯或反光标志。
③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2-2。
图7.3.2-1 二级及以下路双向交替通行的施工作业
图7.3.2-2 二级及以下路双向通行的施工作业
7.3.3 全封闭路段路面施工作业,应采取分流措施或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且宜在白天时段恢复交通。修筑临时交通便道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区内应布设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2)作业车辆应配备警示灯及反光标志。
(3)临时修建的交通便道,宜配备交通引导员,可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4)长期封闭路段,宜施划标线。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3。
图7.3.3 二级及以下路便道双向通行的施工作业
7.3.4 弯道路段施工作业,应根据工作区与弯道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方法。
(1)弯道路段施工作业,工作区在弯道前,下游过渡区宜布置在弯道后的直线段。工作区在弯道后,上游过渡区宜布置在弯道前的直线段。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4-1至图7.3.4-4。
图7.3.4-1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弯道路段垮道前施工作业
图7.3.4-2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弯道路段垮道前施工作业
图7.3.4-3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弯道路段垮道后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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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4-4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弯道路段垮道前施工作业
(2)连续弯道路段施工作业,警告区起点宜在弯道起点上,且警告区长度不宜超出最小长度的200m。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4-5、图7.3.4-6。
图7.3.4-5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连续弯道路段施工作业
图7.3.4-6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连续弯道路段施工作业
(3)反向弯道路段施工作业,上游过渡区应布置在反向弯道中间的平直路段;当警告区起点在弯道上时,应将其提前至该弯道起点。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4-7、图7.3.4-8。
图7.3.4-7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反向路段施工作业
图7.3.4-8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反向路段施工作业
(4)回头弯道路段施工作业,回头曲线段的作业车道应作为缓冲区。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4-9、图7.3.4-10。
图7.3.4-9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回头弯路施工作业
图7.3.4-10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回头弯路施工作业
7.3.5 纵坡路段施工作业,应在竖曲线顶点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工作区在封闭车道行车方向的下坡路段时,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应布设防撞桶、水马、防撞墙、隔离墩等安全设施。以设计速度6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5-1、图7.3.5-2。
图7.3.5-1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交替通行的纵坡路段施工作业
图7.3.5-2 二级及以下公路双向通行的纵坡路段施工作业
7.3.6 临时施工作业控制区可简化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警告区长度宜取长、短期施工作业警告区长度的一半。当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移动式标志车与工作区净距宜为10~20m。对向车道可仅布置警告区。以设计速度60km/h和4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3.6-1至图7.3.6-3。
图7.3.6-1 二级及以下公路平直路段临时施工作业(1)
图7.3.6-2 二级及以下公路平直路段临时施工作业(2)
图7.3.6-3 二级及以下公路弯道路段临时施工作业
7.3.7 移动施工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移动施工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弯道路段施工作业应将移动式标志车移至弯道前。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1.14。
(2)人工移动施工作业,宜封闭一定范围的施工作业区域,并按临时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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