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的推动下,周钺将会受到何种审判成为民众翘首以望的焦点。然而,华亭县和上海县两个检察厅围绕“审判权归属”问题陷入旷日持久的纠纷之中。
上海厅先派警员前往颛桥镇抓捕周钺,周钺恃势拒捕,逃往松江。9月13日,上海、华亭警员追捕到松江城内,合力将其缉拿。因天色已晚,暂时寄押在华亭厅。《申报》舆情担心,周家财力雄厚,周钺身为江苏省议员,在华亭县势力盘根错节,因此倾向案件由上海厅审理。上海厅顺应民意,与华亭厅交涉,希望早日将周钺押解到上海厅开庭审讯。
然而,民国之初刑事诉讼法典不完善,在“犯罪地”的认定上,两地检察机构展开争论,互不相让。双方争执不下,只得请示苏州高等检察厅核办。苏州高等检察厅核定犯罪地点确在上海县,令华亭厅速将周钺押至上海厅。而华亭厅拒绝交出周钺,并率先将证人收押厅内。为平息两县争执,苏州高等检察厅派员重新勘察案发地点。两厅分别依据周静娟姑父的信件和周钺及证人的供词争取作为审理此案的合法性。最终10月24日下午,此案在华亭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案犯周钺“教唆他人自杀”,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剥夺公权十年”。
周钺本人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向江苏省高等审判厅提起上诉。高等审判厅审理后,将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从刑“剥夺公权十年”仍照原判。(www.xing528.com)
周钺被判入狱并剥夺公权,其江苏省议员的资格被撤销。此后他虽然在地方事务中偶有出现,但再也没有在江苏高层政坛露面。
颛桥“周钺溺女案”,追求婚恋自由的新女性以死亡的结局展现了“自由结婚”在法律上的无依处境。随着这一事件在文学书写、舞台表演中的展开,推动人们反思婚姻制度变革的必要,使真正意义的“自由结婚”从中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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