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障碍通道
有高差处无障碍设计的服务对象是下肢残疾及视力障碍的人员。无障碍设计的主要方式是采用坡道来代替楼梯和台阶及对楼梯采取特殊构造处理。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当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宜大于1∶30。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坡道的两侧应设扶手,在扶手栏杆下端设高度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不同位置的坡道及宽度应符合表5.2的要求。
表5.2 不同位置的坡道的坡度及宽度
(1)坡道的尺寸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中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 m;
②走道两侧应设扶手;
③走道两侧墙面应设高度为0.35 m的护墙板;
④走道及室内地面应平整,并应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
⑤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等。
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 500 mm。人行道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 mm,并应以斜面过渡。如图5.41所示为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
(2)设计要求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与台阶的设计要求见表5.3和表5.4。
图5.41 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
表5.3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与台阶的设计要求(www.xing528.com)
表5.4 不同坡度的高度和水平长度
2)无障碍楼梯形式及栏杆扶手
(1)无障碍楼梯形式及尺度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应采用有休息平台的直线形梯段,如图5.42所示。
(2)踏步细部处理 梯段凌空一侧翻起不小于50 mm;踏步无突缘,如图5.43所示。
3)楼梯、坡道的扶手、栏杆
楼梯在两侧均设高度为850 mm的扶手,设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 mm;扶手在梯段起点处及终点处外伸大于或等于300 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呈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如图5.44所示。
图5.42 无障碍楼梯形式及尺度
图5.43 无踏步细部处理
(a)有直角突缘不可用;(b)踏步无踢面不可用;(c)踏步线形光滑流畅,可用;(d)立椽;(e)踢脚板
图5.44 楼梯、坡道的扶手、栏杆
(a)扶手截面应便于抓握;(b)扶手高度及起始、终结步处外伸尺寸;(c)扶手末端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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