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没有单独的配套“费用定额”,室内装饰工程各项费用的构成及其取费标准,列在1998年《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内(见附录八)。该定额“总说明”内的费用规定,属当时沿袭的一种“模式”,在执行过程中,已作了若干局部修改。为了学习上的思考,本书仍介绍“总说明”的费用规定作为实例,而实际运用时,应以本地区的现行费用规定为依据。
1.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费用的组成
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费用由直接费、资源差价、综合间接费、独立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六部分组成。即
其中
直接费=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
综合间接费=施工管理费+其他间接费
以上各项费用的含义及内容,与江苏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费用定额”规定基本相同,但取费基础及计算费率(%)是不同的。对相关费用计算的不同规定及计算要点,说明如下:
(1)其他直接费包括七项内容(见表10-63),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发生的费用(七项)累加后形成“其他直接费费率(%)”。即(www.xing528.com)
其他直接费=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
(2)人工费差价的计算式与“建筑装饰工程”相同,而定额工资标准为24元/工日。预算工资标准可以按30元/工日调整,但不允许浮动,允许在施工合同认定补贴,并界定进入调后直接费或独立费中。
(3)材料按市场价补差价。由于不作为综合间接费的计费基础,计算差价时无“限价材”与“非限价材”之分。
(4)机械费暂不实行差价调整。
(5)综合(间接)费的取费基础是定额直接费(见表10-64),与“建筑装饰”不同。而综合(间接费)的费率(%)随审定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甲、乙、丙、丁)不同而变化。因此
综合间接费=定额直接费×综合间接费费率(%)
(6)独立费的取费中,对包干费、施工配合费作了规定(见附录八),其他发生的独立费,可参照“建筑装饰”及“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在施工合同中认定。
(7)计划利润的取费基础也是定额直接费(见表10-65),与“建筑装饰”也不同。利润率(%)按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确定。
(8)定额直接费、税金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与“建筑装饰”工程完全相同。2.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费用的计算程序
参见附录八表10-60,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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