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现代建筑与传统建筑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生成背景,这种生成背景上的差异决定了现代建筑在适应地形的特征上,应有全新考虑。
(一)对地形选择自由度的不同
传统建筑及群落由于当时的地多人少,因此在建筑选址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能够根据建筑自身的功能需求和场地条件进行合理的选址,除了考虑日照、通风、水源等基本环境因素外,由于当时技术与经济条件的限制,选择较平整、易于建造的场地以减少建筑工程开挖量和自然灾害的不良影响,也是传统建筑选址的原则之一。这种选址的原则,减少了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传统建筑本质上是一种建筑依附于自然的关系,建筑通过改造自身形态来满足与自然的结合,是一种被动适应的形成过程。
现代建筑设计与建造,是先确定建筑功能,然后较多地通过人工技术手段使场地符合建筑工程的要求。可以说,现代建筑对环境改造程度的增加,可通过强制性地改造自然形态来保证建筑与自然的结合,是一种主动适应的形成过程。随着现代建筑建造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边缘不断地从低坡度山地向高坡度山地拓展,人类的建造活动必将与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产生更多、更激烈的矛盾。如何通过规划设计与技术手段缓解直至化解这个矛盾,是目前山地建筑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二)对地形适应能力的不同
传统建筑由于体量较小、结构简单、自重较轻,因此对场地的要求不高,极易适应场地的不同变化。即使较大的建筑物,也是将建筑分解为多个小体量的单体,然后通过院落、回廊等手段实现功能上的联系过渡。
现代山地建筑一般功能复杂且体量较大,对结构要求严格,狭窄的建设用地也使可灵活变通的地方较少,因而对场地的适应能力较差。许多大型建筑为了获得一定的基底建造面积,往往采用大开挖、高堡坎等方式来平整场地。这种方式既造价昂贵又破坏环境,从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看,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www.xing528.com)
(三)建筑群体的形成机制不同
传统山地城镇建筑群体的形成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建筑群体发展是由于城镇对空间的需求并依据自然的场地条件而以自然生长的方式进行的,需求的偶然性、场地条件的千变万化造就了传统城镇建筑丰富多彩的群体形态;二是在群体风格的形成过程中,继承多于创新,同化多于异质,从而保证了当地建筑文脉的稳定性与主导性。
现代山地建筑发展的相关社会与经济机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一,商品化的集中开发模式代替了传统城镇以个人需求和经验为主体的个体自发性建设模式;其二,传统的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如街道、场坝等,是随着建筑的自然生成而形成的,而现代城市公共空间则是经由预先的规划控制而人为形成的;其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山地城市的城市空间和建筑形态存在着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大量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被建造出来,因此在城市公共空间以及整体建筑风貌的层面上,各建筑单体之间缺乏逐步的协调过程。由此可见,现代建筑技术的先进性使自然环境对人类建造活动的约束力越来越弱,从而使人类的建造活动由于迅速膨胀的需求而逐步超出了自然所能承受的极限。
(四)对地形环境破坏的影响力不同
传统山地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长久影响力上都无法与现代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破坏相比拟。首先,传统建筑对山地的改造是局部的,从较大的范围来看是点状的。这种点状的地形改造不会严重影响山地的基本生态要素。如植被、排水途径、地表水渗透等,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山地自然环境会通过自身的手段来弥补建筑建造所带来的破坏,即传统山地建筑能够保证自然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处于自然可容忍的范围内。而现代城市大规模建筑群的开发,必然带来大规模的场地平整和开挖,其直接后果就是开发区域内山地生态环境的自然循环系统被人为打破,使环境失去自我治疗的能力。因此,在山地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活动必须以严格的生态环境调查为基础,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大规模建筑开发与使用带来的对地质构造的影响以及污水、垃圾等长期性污染对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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