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切实提高了立项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总体上绩效水平很高,但也存在立项专业发展不均衡,省级项目管理水平不高且差异大,专业建设要素中“硬要素”绩效水平高、而“软要素”绩效水平不稳定,国际化水平低等问题。具体来说如下。
(1)立项专业发展不均衡,地区间绩效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立项专业数量分布上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依次减少,分别为715个、640个和410个,反映出地区间高职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从经费投入看,中央财政投入之外的各级经费,西部显著低于中部和东部。东部的地方财政投入远高于西部和中部,东部、中部和西部的专业平均地方投入分别为73.81万元、40.42万元和47.28万元。东部和中部的行业企业投入显著高于西部,东部、中部和西部的专业平均行业企业投入分别为43.52万元、47.67万元和24.45万元。中部立项专业的经费自筹能力远高于东部和西部,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学校自筹经费分别为84.28万元、125.83万元和74.25万元。
从人才培养成效和专业社会服务能力看,东部和中部立项专业显著高于西部。中部专业平均毕业生人数大大高于东部和西部,东部、中部、西部2013年的专业平均毕业生人数分别为139.25人、157.82人和122.96人;对于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东部、中部、西部依次降低,分别为96.36%、94.24%和92.91%。专业平均社会服务总收入东部、中部、西部递减,分别为73.09万元、64.15万元和59.39万元。东部立项专业的平均科研经费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2013年专业平均科研经费分别为35.22万元、20.41万元和13.84万元。东部立项专业专任教师的人均科研经费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东部、中部和西部2013年专任教师的人均科研经费分别为1.04万元、0.61万元和0.4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和地区差异相比,各省市的差异更加显著。以专业平均社会服务总收入指标为例,2013年立项专业数超过10个的省市中,湖南省的专业平均社会服务总收入最高,为119.16万元;内蒙古自治区最低,仅为13.70万元。以订单培养比例指标为例,2013年立项专业数超过10个的省市中,吉林省的订单培养比例最高,为22.88%;陕西省最低,仅为5.74%。
(2)省级项目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且差异较大。本次项目的实施,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了立项专业确定、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各省市在专业布局以及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专家指导(含培训支持)、过程管理(过程监控、验收工作)、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基于对各省市验收报告的分析,可以发现总体上项目管理水平不高(五分制评分,总体平均分为2.46),且差异较大(标准差为0.83)。
在专业布局方面,37个省市中,33个省市进行了专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契合度分析;20个省市建立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北京市、湖南省、浙江省、四川省、福建省等从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三次产业布局等多角度综合考虑确定了立项专业。有4个省市未进行专业布局与产业发展契合度分析,17个省市未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在组织保障方面,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山东省等为项目设立了分工明确、多层次、多部门联合组建的组织机构,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等省市,在省级报告中,往往只提及“落实两厅相关处室作为具体负责部门,指定项目联系人”,从报告中无法看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推进项目实施。
在政策保障方面,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等明确了保证项目实施所颁布的法规和举措。吉林省、青岛市、河南省、大连市、深圳市等16个省市未说明是否颁布了专门法规、文件推进项目实施。
在专家指导方面,江苏省、云南省、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等省市所组建的专家队伍结构合理,且明确了具体的指导活动目的、时间和形式(如咨询会议、培训等)。陕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等23个省市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省级为各项目专业学校提供的专家指导未提供明确说明。
在过程管理方面,江苏省、云南省、河北省、上海市、四川省、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等9个省市项目过程监控、中期检查、验收工作等措施明确、得当。江苏省的中期检查措施得力,富有成效,“不仅及时摸清了各建设专业的建设进度和阶段性成效,而且了解和解决了重点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提供了条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岛市、福建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等13个省市项目过程管理措施不清晰。
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于财政部、教育部对于项目资金使用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其他各项管理工作相比,资金管理工作的省市间差异较小,总体管理水平更高。北京市和山东省做得最好,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对于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四川省等16个省市尽管也出台了资金使用办法但对于资金管理办法本身及执行情况语焉不详。(www.xing528.com)
(3)项目周期较短,专业建设要素中“硬要素”绩效水平高,而“软要素”绩效水平不稳定。教育是“人培养人”的活动,校园环境、实训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硬要素”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而人才培养方案、教师能力、教学模式、信息技术教学运用等“软要素”则受限于教师和学生素质,以及班级、校园、企业、行业、社会文化氛围的影响。同时教育教学活动方式改变、效果彰显等本身就具有滞后性特点,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短,从绩效水平角度,也反映出这一问题。
例如,对于西部立项专业而言,与基础条件建设相关的“硬要素”绩效指标提升明显,东西部趋于均衡;服务社会和产业发展相关的“软要素”绩效指标提升也很显著,但不同地区的差距却在拉大。以生均实训设备价值为例,西部立项专业2011年为1.45万元,2013年为2.22万元,提高了53.10%,超过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与东部的平均水平(2011年1.88万元,2013年2.36万元)差距也在缩小。以专业科研经费为例,西部立项专业2011年为6.14万元,2013年为13.68万元,增长了122.28%,而东部2011年为11.60万元,2013年为35.13万元,增长了202.84%。两者的绝对差距从5.46万元拉大到21.45万元。
(4)国际化意识不够,国际化水平不高。在所评估的立项专业中,专业类型为“国际合作型”的有17个,仅占0.96%。国际合作型立项专业能够依托专业或地域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大型跨国集团(企业)、国外优质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合作,引进先进课程体系或高水平师资;吸引一定数量的国外留学生来华学习;为国外企业产品的本地化生产、本地化服务,以及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支撑。
但总体上看,为进一步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需要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化人才,高职院校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还亟待提高。
基于以上问题,对于我国实施类似项目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升省级项目管理水平。通常,全国性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在省一级。本项目的数据表明,省级管理工作水平差异很大,教育部一级明确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有助于保证省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在本报告的对于省级管理工作的分维度分析中,资金管理水平相对较高,且差异较小,和教育部、财政部对于资金管理的要求更明确是分不开的。
(2)以典型案例为抓手,重视项目经验总结提炼和扩散。高职专业建设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又受到所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情况、国家发展战略、国际国内形势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已很重视案例在传播先进经验方面的价值,要求各立项专业形成典型案例,同时通过验收平台,向全社会公开立项专业报告、案例和省级验收报告,为项目经验广泛传播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为进一步通过案例传播先进经验,启发决策,还应重视:用于展示的案例往往追求简洁,用于传递经验的案例,则应呈现足够多的细节,保持复杂性,充分展示背景和做出决策的依据;组织经验交流会,推动项目经验扩散;至少在项目中期就开始注重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梳理,以使其在项目期就能发挥作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江苏省的中期检查、湖南省的技能大赛,都是富有启发性的有益举措。
(3)跨地区“结对子”,提升中西部地区专业的“软实力”。从本项目的绩效指标可以看出,实训实习条件、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可以通过投资快速提升,但教师教学能力、管理团队的理念和领导力,很难短期提升。应在全国层面鼓励不同区域学校的相同专业跨地区合作,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远程同步课堂、网络课程、协同教研等多种方式,提高西部和欠发达地区高职教师素质。
(4)以应用需求为先导,重视教育教学过程。对本项目立项专业而言,通过本轮建设,实习实训条件、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课程资源等办学基本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后续工作应重点提升“软要素”建设水平,从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需求出发,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与资源,深度推进校企合作,强调能够切实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探索,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高素质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5)服务“走出去”战略,深挖特色,提升国际化广度和深度。国际化不能止步于引进,应该前瞻性地研究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所需要的人才素质结构,为企业提供国际化人才储备。还应挖掘民族特色、传统产业技术,积极拓展海外办学,提升中华传统产业技术的国际影响力 这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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