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新疆验收报告有关省级项目管理、省级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从省级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专家指导、过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对新疆的项目管理水平进行了评价。新疆项目管理水平平均分为3.00,高于全国平均分,排名全国第12。
在组织保障方面,新疆与北京市、上海市、河北省等省市并列全国第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仅成立了多层级的组织结构,包括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主管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负责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立项管理、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各立项学校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实施项目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建设方案落实到位。
在专家指导方面,新疆排名全国第2,具体措施包括成立了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企业专家、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负责人组成的项目专家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项目建设规划论证、咨询、指导、监督、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开展。(www.xing528.com)
在政策保障方面,新疆与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并列全国第2。新疆为建设专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2]1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升本科定向免费师范生选拔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教职成[2012]16号)文件,开展职业学院与大学联合开展“高职+本科”直通车办学;2013年,为加大中高职人才培养立交桥建设力度,扩大招生计划比例,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促进中高职教育融通的意见》(新教职成[2013]2号)、《自治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新教职成[2013]3号)文件。自治区从2012年开始对职业院校实施生均财政拨款政策,为院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出台《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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