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上海市验收报告有关项目管理、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专家指导、过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对上海市的项目管理水平进行了评价。上海市项目管理水平平均分为3.80,高于全国平均分,排名全国第3位。
在组织保障方面,上海市与北京市、湖南省、河北省等省市并列全国第1。上海市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教委、财政局主管领导负责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管理等工作。同时,各立项院校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实施项目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建设方案落实到位。成立专业建设项目组,项目学校成立以系主任为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校企合作专业建设项目组,负责立项专业的方案论证、建设实施和总结评价工作。
在专家指导方面,上海市与河北省、湖南省并列全国第2,具体措施是成立项目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行(企)业专家、教育评估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负责专业项目建设规划论证、咨询、指导、监督、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
在政策保障方面,上海市与内蒙古并列全国第3,包括建立统筹与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加强专业建设管理。各院校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建设、多方评价的管理机制,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项目建设计划。建立监控与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目标责任与监督制度,落实各方主体建设责任。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采取网上监控,随机抽查等措施,建立过程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行绩效与问责机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对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绩效突出的学校,对下年度专业建设项目资金给予倾斜。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及预警后不予整改,项目绩效评价差的学校,终止立项支持,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www.xing528.com)
在过程管理方面,上海市与山东省、江苏省等并列全国第1,以平台数据作为验收基础。根据项目验收通知要求,组织全市18所项目院校26个建设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平台数据填报人员开展平台数据填报培训;成立联络组开展网上填报咨询,督促建设专业数据及时填报;组织包含第三方代表的专家组分析评议指标,确定项目验收具体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参考省级验收数据系统,通过审查《项目总结报告》,全面检查项目院校立项专业建设成效、审核建设经费执行情况,并给各个专业建设情况评分,遴选典型案例。以实地检查促进专业发展,在验收平台数据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全市18所项目院校26个建设专业开展全口径、全覆盖的全面实地现场检查验收,包括听取汇报、专家互动、实地参观、查阅资料、专家组讨论形成初步意见等验收环节。专家组现场验收不只是关注原有基础,更重要的是关注通过两年专业建设,在校企合作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绩效和增量。通过实施发展性评价,实现了专家组与建设专业共同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
在资金管理方面,上海市与黑龙江省、江苏省等省市并列第2,具体举措包括上海市各立项院校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和过程监控,专项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各建设专业按建设计划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总完成度为98.5%,各建设专业均达到预期目标,数据填报真实完整。项目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实际投入资金合计7000万元,到位率达100%,中央财政实际支出合计6947.86万元,执行率为99.3%。各建设专业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校园建设、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实训实习耗材补贴、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等,合计占比100%。各建设专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均未超过50%,未发现用于人员经费、化债和基本建设的情况,有效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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