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黑龙江省省级验收报告有关省级项目管理、省级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从省级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专家指导、过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对黑龙江的项目管理水平进行了评价。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水平平均分为3.40,高于全国平均分,排名全国第5位。
在组织保障方面,黑龙江省与甘肃省、新疆兵团、天津市、陕西省等省市并列全国第3名。黑龙江省成立以黑龙江省主管教育副省长为组长,以教育厅厅长、省财政厅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协调等工作。
在专家指导方面,黑龙江省与青海省、甘肃省并列全国第1名,聘请相关行业、企业知名专家,与高职教育专家组建项目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检查各校建设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价建设质量和效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www.xing528.com)
在政策保障方面,黑龙江省与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并列全国第2名,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在过程管理方面,黑龙江省与北京市、湖南省、山西省等省市并列第二。按照“统筹管理、专家把关、定期检查、绩效考核”的思路严抓项目过程管控,将建设内容分层负责、分层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专业进行了年度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项目建设的成效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保障了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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