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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学术活力研究数据来源与结构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部分的数据来自研究者自建的教师职称晋升事件数据库。2016年1月至2月期间,研究者选取了某地区四所研究型高校的数学、历史、教育3个学科,通过教师个人主页、中国知网以及Web of Knowledge数据库采集每位教师的个人特征、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从入职年份开始到2015年止逐年的论文发表及被引情况等数据整合而成。他在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分别发表了1篇SCI文章,引用次数分别为7次、1次和1次。

大学教师学术活力研究数据来源与结构

本部分的数据来自研究者自建的教师职称晋升事件数据库。2016年1月至2月期间,研究者选取了某地区四所研究型高校的数学历史教育3个学科,通过教师个人主页、中国知网以及Web of Knowledge数据库采集每位教师的个人特征、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从入职年份开始到2015年止逐年的论文发表及被引情况等数据整合而成。因为年龄、入职时间、职称升等的具体年份对于本部分的研究问题至关重要,如遇信息不详的情况,一般会通过检索学术期刊中有关个人信息的介绍进行补充,若仍无法获悉这些信息则予以删除。另外,也因为部分教师的名字在外文检索中重复率太高,且通过其他途径依然无法甄别,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最终也舍弃了一些样本,共收集了136位教师2 371条人年记录(person-year cases)数据。

但由于事件史分析方法对数据结构具有特殊的要求,研究者在收集了基本数据后对其进行了重新编码,以下将以两个实际个案为例进行说明(见表4-4)。“编号”是个案在数据结构中的唯一标记;“性别”指标中“1”代表男性,“0”代表女性;“出生年”为时间恒定变量,单位为年;“学科类型”包括数学、历史和教育三个学科,分别记为“2”“3”和“6”;“海外学位”表示该个案是否有在国外高校获得学位的经历,“是”则标记为“1”,“否”则标记为“0”;“学缘关系”考察的是个案是否曾在本科、硕士或者博士阶段曾在目前工作单位有过教育经历,“是”则记为“1”,“否”则记为“0”;“入职时间”为时变变量,单位为年;“职级”根据我国现行的职称等级进行设置,包括无职称等级、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五种类别,依次记为“1”“2”“3”“4”“5”;“升等”意味着个案在本年度是否获得晋升,“是”则记为“1”,“否”则记为“0”;“年资”是根据记录教师在某一个职称等级上持续时间的一个时变变量,年资越长,说明上一次晋升的时间越早;“学位类型”包括本科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分别记为“1”“2”“3”;从“中文论文数”至“SCI/SSCI被引”这六个时变变量是根据个案在中国知网和Web of Knowledge数据库中的发表情况进行的统计,其中“中文论文数”为个案在本年度发表论文计数,“中文被引”指的是个案在本年度的所有论文被引总数,“SCI/SSCI数”为个案发表的外文论文计数,“SCI/SSCI被引”指的是个案在本年度的所有论文被引总数。

表4-4 编号为16034、12053之大学教师职称晋升事件史分析的数据资料

续表(www.xing528.com)

续表

在表4-4的示例中,编号“16034”的个案共有32条人年记录,性别为女,出生于1962年,学科为教育学,1984年本科毕业后就留校工作,同年即被认定为助教等级,之后依次在1992年、2000年和2015年经历过三次升等事件。该教师在职期间攻读了研究生,1993年获得了硕士学位,1998年获得了博士学位,与目前的工作单位有学缘关系。她在1991年之前没有任何科研成果发表,之后差不多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成果,2000年至今发表数量最高为6篇,引用率也高达363次。相对而言,编号为“12053”的教师职业经历较短,只有3条人年记录,性别为男性,学科为数学,出生于1984年,2013年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后进入目前这所高校工作,与该校没有学缘关系。截至2015年该教师职称级别仍为讲师,并没有经历职称升等事件。他在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分别发表了1篇SCI文章,引用次数分别为7次、1次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②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③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④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掌握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并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不同于德国、美国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学术职业的入门门槛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所在学科领域的最高学位,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校教师的学位等级参差不齐,大概在2000年左右才开始对新招聘教师提出博士学位的明确要求。因此,原有的学术职业体系根据较低职业层次的教师所获学位等级的不同,对其晋升高一阶梯的任职年限设置了不同的规定。比如A大学规定,获得博士学位者在考察期后可直接聘为讲师,获硕士学位者须担任助教两年,获学士学位者则须任助教四年后方可升至讲师。换言之,讲师职称的评定更多依赖的是年资,而不是业绩,因此在接下来的分析中它不是本研究考察的重点。本章只考察绝大多数教师都会经历的由讲师至副教授,由副教授至教授这两个升等事件。据此笔者将全部资料分为两个资料集,分别命名为X集和Y集,其中X集由67位正在担任或者曾经担任过讲师的教师组成,在2016年1月至2月期间资料收集的时候,这些人中有的人已经晋升为副教授(甚至是教授职称),而有的人正在担任讲师,换言之,他们还没有发生晋升事件,因此在X集中他们属于删截案例。Y集由121位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构成,在同样的时间段内他们有的已有教授职称,而有的仍然是副教授职称,同样在Y集中,他们也被归为删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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